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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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今天高興,便答應得很干脆,看了看時間,說:“哎呦都這個點了,不早了,你們要去就趕緊去吧!事情辦完了就回來吃飯哈!” 楊梅本來還想探探這新妹夫的虛實呢,可惜一直沒找到機會。不過她看著新妹夫帶來的東西,已經樂得見牙不見眼了。 單單一個上門,就舍得花這么多錢,津貼肯定不低! 她在心里暗道,以后啊,可得和三妹多多聯系感情,指不定將來他們還得靠三妹呢! 大嫂什么想法,孟秋并不知道。她頭一回領證,原身的記憶里也沒有可參考的,全程跟著季嶼行事。 半個小時后,他們從街道辦事處出來,一人手上捧著一份結婚證。 孟秋松了一口氣,她打量手里的結婚證。 比起一張小小的證件,這個年代的結婚證更像是一張獎狀,上面印著國旗和國徽,四周以大紅的喜字和花朵圖案為邊框,中間寫著幾行字—— “季嶼,男,年25歲;孟秋,女,年18歲。自愿結婚,經審查合于華國婚姻法關于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江州市北城區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1970年3月21日?!?/br> 看著上面寫著的她的名字,孟秋神情恍惚,總覺得有些不真實。 她本來覺得沒有必要真的領證,這個年代不是還有事實婚姻嗎?很多人一輩子都沒領證,他們完全可以假裝成那些人嘛。 可是季同志說,如果不把事情坐實,他們領導可能會懷疑他為了躲避催婚的事,找一個假“妻子”來糊弄他們。 孟秋當時看著他的眼神一言難盡,翻譯出來就是“你們領導還真是了解你啊”。 他可不就是找了個人來糊弄他們嗎? 好吧,協議都簽了,既然有需要,她當然要全力配合。 不就領個證嗎?是吧……吧?孟秋不確定。 季嶼突然提議:“我們去買些東西吧?” 孟秋回過神:“???買什么?” “糖果。剛才在里面,只有咱們沒準備糖果。你沒發現嗎?剛才里面的工作人員差點以為咱們不是自愿的?!?/br> 孟秋“噗嗤”一聲笑了,季嶼一邊說,一邊不著痕跡地將她手里的結婚證拿過來:“我先收著吧……孟秋同志,咱們力求以假逼真,別人怎么做,咱們就怎么做。等會兒回去,也給大家散點糖果吧?!?/br> “好……” 附近有百貨商店,兩人就朝百貨商店去,路上的人見他們說說笑笑,姿態親近,男人手上還拿著結婚證樣式的紙張,不由露出會心的笑容。 這么甜蜜,一看就是新婚,唉,年輕真好??! 自從認識,孟秋和季嶼一直相處融洽,沒想到在百貨商店,他們卻發生了認識以來、領證之后的第一次爭執。 作者有話要說: 注:結婚證內容來源于百度“七十年代結婚證”相關資料。 第11章 爭執 起因是季嶼進了百貨商店,就克制不住了。 稱了糖果,又要給孟秋買衣服。 孟秋不要,季嶼卻說結婚不買一件新衣服不像真的。 孟秋猶豫了,季嶼就指著柜臺里,對售貨員說:“同志,這件,這件……還有那件,麻煩都拿下來?!?/br> 孟秋:“!” 不是買一件嗎?也用不著拿那么多啊。 季嶼說:“先試,買合適的?!?/br> 孟秋勉強被說服了,然后她就看到季嶼掏錢了。 “不是說只買一件嗎?” 季嶼笑著說:“我們駐扎在山里,地方偏僻,買東西不方便。就當是把以后的‘工作服’提前買了?!?/br> 他指指售貨員打包好的衣服:“一年一件,剛好五件?!?/br> 孟秋:好像有哪里不對? 等到了另一個柜臺,她終于反應過來,不對啊,他們一開始也沒說每年一件“工作服”。 “季同志——” “試一下這個吧?” 兩人同時開口,孟秋低頭一看,手表? “表鏈會不會長了?戴一下試試?”季嶼用一種商量的語氣說。 孟秋將手背到身后:“咱們說的是買糖果?!?/br> 季嶼輕笑了一聲:“別人結婚都有三轉一響,自行車、縫紉機不方便買,其他的總得買一件吧?要不然不真實?!?/br> “或者你更喜歡收音機?我只是覺得手表更實用?!?/br> 相較而言,有塊手表確實更方便。 “你要是不試,我就買這塊了?” 孟秋只好伸手,她問了一句:“這塊手表多少錢?” 季嶼一邊給她戴手表,一邊回道:“不貴?!?/br> 孟秋就真以為不貴,結果結賬的時候,售貨員說:“四百八?!?/br> 孟秋:“多、多少?” “四百八!” 孟秋麻溜地將手表摘下,雙手交還給售貨員,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jiejie,我們不買了……” 季嶼:“怎么了?” 孟秋用盡全身力氣,將他拿著錢票的手按下。 怎么了?這可是四百八,不是四十八! 不對,四十八也不便宜啊,都快趕上一般人倆月的工資了。 那么四百八就是——近兩年的工資?。?! 花兩年的工資買一塊手表? 不行,堅決不行! 這次就算季嶼拿出“工作需要”的說法,她也不答應。 lt;a href= title=醉魚仔 target=_blankgt;醉魚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