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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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走前,陸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書。 好像是本心理學,也不知道寫了什么,讓周煜林看得那么認真。 對這種神神叨叨的書,陸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丟下一句‘沒品味’,抓起沙發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腳步聲遠了,周煜林才放下書,開始吃飯。 下午他沒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靜,不適合做陶藝。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飄起了細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聞到一股甜膩的香氣,扭頭就瞧見,街角有個賣紅薯的攤位。 他怔了下,快步過去:“老人家,怎么賣的?!?/br> 以前都是靳修臣給他買烤紅薯,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紅薯的價格。 因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剝奪’了他買紅薯的權利: “林林愛吃的只能我買,這是我專屬的特權。林林自己也不準偷偷買。這樣以后林林每次看到烤紅薯,就會想起我?!?/br> 又回憶起那時靳修臣頂著張青澀的臉,說這些渾話的樣子,周煜林一時忍俊不禁,嘴角輕彎。 老人半張臉埋在圍巾里,雙手揣著兜朝他笑:“兩塊一個?!?/br> 周煜林付了錢:“麻煩給我一個,謝謝?!?/br> 老人用夾子夾起一個又大又圓的紅薯,包在油紙里遞給他:“小心燙昂?!?/br> 周煜林:“沒事,有勺子嗎?” 老人樂了:“哪兒來的勺子,誰吃紅薯用勺子?!?/br> 周煜林微頓,禮貌一笑,轉身離開。 他站在滿是積雪的街上,手里捧著發燙的紅薯,卻不知道該怎么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來買紅薯不送勺子……” 他頭一回知道這件事。 也是第一次發現,他被靳修臣養得那么好,保護得那么好,歲月和塵世煙火,都沒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跡。 過去的十年,他們冬天最愛吃的,就是烤紅薯的。 起初周煜林并不喜歡這種東西,他本就對甜食不太喜愛,紅薯吃起來麻煩,而且還會弄臟手。 他第一次吃烤紅薯,是被靳修臣軟磨硬泡的。 到現在,周煜林都記得那時,十幾歲的靳修臣,捧著個熱氣騰騰的紅薯朝他笑:“林林嘗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會喜歡?!?/br> 最后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愛上了。 結果弄臟了手,洗手的時候,他被凍得直哆嗦,本來就是體寒體質,冬天洗完手,好久都是冰涼的。 靳修臣揣著他的手,捂了半天都捂不熱,無奈嘆氣:“林林的心這么軟,怎么手這么涼,跟石頭一樣?!?/br> 從那以后,周煜林每次吃紅薯,靳修臣都會遞給他一個一次性的塑料勺子。 這么多年,他一直以為,勺子是買紅薯送的。 如今才發現,勺子是靳修臣一直隨身帶著的。 知道他愛吃紅薯,怕他弄臟手。 連這種小事,都無微不至地對他用著心…… 周煜林的眼神變得柔軟,但又很快暗淡了下去。 他們已經很久,沒一起吃過烤紅薯了。 腦子里又響起陸序說的話:“難道過去的那些事,這么多年的感情,都不值得你再給他一次機會?” 良久,周煜林很輕地嘆了一聲,低頭咬了一口紅薯。 — 快到家門口時,周煜林突然瞧見,街角的拐彎兒處,立著道熟悉的身影,正要細看,那人卻直接朝他走來。 靳修竹優雅地彈去肩上的細雪,一雙丹鳳眼仍如記憶中那樣,銳利外放,卻又多了幾分歷盡風霜的沉穩:“林林,好久不見?!?/br> 咖啡廳 靳修臣雙手合十擱在桌上,語調歉意:“林林,上回酒吧是我爽約了,抱歉?!?/br> 周煜林不在意地笑笑:“其實我也沒在那兒待多久?!?/br> 那天他渾渾噩噩地回家,后來幾天又連續高燒,都已經忘了這件事。 周煜林:“對了哥,你那天找我,是要說什么事?” 靳修臣:“我之前給你發的短信,說靳修臣在騙你,看到了嗎?!?/br> 周煜林頓了下:“我還以為,是誰的惡作劇?!?/br> 他還給那個號碼回過短信,對面卻再也沒了后文。撥號過去也是關機,太奇怪了,又因為生病就沒精力去在意了。 靳修竹看了他一眼,神色復雜:“那是我臨時借別人手機給你發的?!?/br> “我的手機,在靳修臣那里?!?/br> 周煜林張了張嘴:“怎么會?” 又后知后覺地想起什么,神色逐漸變得嚴肅,最后抿唇沉默了。 那天他收到短信后,去微信試探過‘靳修竹’,如果靳修竹的手機在靳修臣那里…… 那在微信上說要跟他斷交的人,其實是靳修臣? 這樣一來,事情就說得通了。 靳修竹臉色很不好看:“父親沒了后,我那個弟弟就掌控了靳家,他想把我送進監獄,但不知道為什么,最后關頭收手了?!?/br> “我還以為他放過我了,結果半年前我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伙人綁了,醒來后發現自己在一個深山老林里的療養院?!?/br> 說得好聽是療養院,其實就是一個瘋人院,里面全是精神病人。 要不是靳修竹的愛人凌數,恐怕他下半輩子,都只能被困在那個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