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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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讓它做阿角無盡的生命中一段雨露,一捧湖水、一場落日。做一朵璀璨的煙火,熄滅后隨風而去,定格成美好的記憶陪伴白麋鹿。 王的顧慮不無道理。 阿角錯開時間,不斷更換落腳點,不引起人類疑心的前提是,它的外表沒有顯著特征,白色麋鹿罕見但不算稀奇。 但一只額頭有疤不會變老的麋鹿絕對會在人類社會中引發轟動。 “咦,王你怎么知道阿角能活很長時間的?”陸余發現另一個問題,一只普通麋鹿最長的壽命是35歲左右,總不能是王親眼見證過吧。 阿角掀起嘴皮試圖吹口哨,一副做了錯事欲蓋彌彰的模樣:“是我跟王說的,哎呀,當時就是腦子一熱,被小雄性拿崇拜的眼神看的感覺太好了?!?/br> 我信你個鬼,你肯定是饞人家王,想拐跑那只天真無邪的麋鹿。 陸余腦中忽然浮現之前森烏有意無意展示捕獵本領的畫面。 它斜睨一眼森烏,你這家伙,被喵拿崇拜的眼神看是不是很爽! 森烏毛絨絨的臉上沒有表情,但那雙蕩漾起笑意的眼睛暴露了它的真實情緒。 有什么不敢承認?它就是喜歡看乖崽眼里有星星的樣子。 確實是小雄性,那時它剛滿三歲。 王抬頭望向科研區的方向,順著話題繼續說道:“一開始我其實不相信,但有個人類給我看了他們家族的相冊,里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br> 人類需要某些特征來分辨兩只同種類的動物,比如同樣是貍花貓,如果體型相似花紋相似,人類無法第一眼就發現不同。 但動物不一樣,分辨出同伴對它們而言就如同喝水一般。王只一眼就知道照片上的是阿角,而不是其它白色的麋鹿。 “我不認識人類那些歪歪扭扭的圖案,也聽不懂他們說什么。但我認得新舊,那些叫照片的東西散發的氣味就不一樣,來自不同的時間?!?/br> 阿角大度地噴了個響鼻:“理解,我曾經也不相信我能活這么長。不過那個人類真有毅力,這都多少代子孫了,還守在這里呢?!?/br> 這說起來是一個年代久遠的故事啦。 某個日子,白麋鹿回到深山老林丟掉礙事的花串,然后選好一個沒探索過的方向,興高采烈往山下走。 食物資源匱乏的年代,靠山吃山,能養家糊口但潛在的風險也很大。偶爾會有年輕的獵人誤入深林禁區,不幸的話小命就此交代,鹿家先祖鹿成豐就是一個倒霉的獵人。 山林最好的資源都被當地的惡霸控制,村民想要進山打獵,不僅先要交一筆錢,還要把得來的獵物拿出一半上交。 鹿家窮得叮當響,壓根沒資格進山。 作為家里唯一的男丁,十七歲的鹿成豐鋌而走險。他從一處偏僻小道進入深山,想要避開惡霸打幾只獵物拿到遠一些的集市上換錢。 時運不濟的他一只獵物沒打到不說,下山時仿佛遇到鬼打墻,樹影重重,濃霧幽深,無論往哪邊走都出不去。 年輕的獵人餓得頭暈眼花,靠著樹干涕泗橫流,嘴里喃喃向家中的母親和meimei道歉。 正當他以為小命休矣之時,一顆碩大的果實砸到腦袋上,疼痛讓他抬起頭,迷迷糊糊看見一只通體雪白的巨鹿,它帶給他食物,還帶他走出了深山。 只不過出口不是他的村莊,而是山的另一邊,他費了好大一番功夫才重新回到熟悉的村莊。他對救命恩鹿鄭重承諾,一定會找機會報答對方。 阿角嚼一口鮮草潤潤嗓:“我當初沒當回事就聽一耳朵,沒想到他的家族慢慢發展壯大,最后蹲守在這片濕地不走了?!?/br> “不過在他們搬來之后,這的環境越來越好,食物很多,水很干凈。我們一族越來越多的同伴回到這兒生活?!?/br> 白麋鹿一次善意的傳遞,就像蝴蝶扇動的翅膀。人類懷揣感恩之心反哺,將數量一度接近于零的同族帶出瀕臨消失的絕境。 他們沒有把這些美麗的生靈視作圈養的寵物,而是積極改善環境,訓練麋鹿在野外環境生存的技能,讓它們有朝一日能回歸廣闊的大自然。 王的父母就是一對野放成功的麋鹿。野放次年,王在野外自然降生。跟在科研區出生的父母不同,王是純粹的野一代,這就是為什么它比其他麋鹿懂得多。 忽然,一直支棱起耳朵聽故事的陸余問:“那王怎么又回到科研區當老師去了?” 低下脖子湊到阿角旁邊吃它咬過的草,王聞言晃晃腦袋:“為了陪阿角,順便幫幫那個人類。這里的麋鹿飯來張口,什么也不懂,好些時候人類都要哭了?!?/br> 阿角護食,頭一偏擋住王的大腦袋:“對對對,人類心軟得很,教不會的麋鹿又不舍得打。王可以狠狠踢它們的屁股,用角教訓小鹿崽子們。哎呀,你不準吃,這么豐茂的草非得吃我嘴下這塊嗎!” 被伴侶兇了,王訕訕舔舔嘴巴,不敢去吃草,只好繼續給兩只貓咪講故事。 麋鹿三歲成年,王加入一個全部由雄鹿組成的鹿群,一邊繼續學習本領一邊歷練。 平凡的一天,它們照常覓食、格斗、漫步,然后王第一次見到了人類。 “哥幾個警惕!” “它們是鳥嗎?” “老鹿說了,不認識的統統遠離?!?/br> 麋鹿群sao動一會后,齊刷刷盯著那幾只長相奇怪的動物。王率先發現不對勁,昂首高聲驅趕同伴遠離,它嗅到了危險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