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水房里的燈大約是用了許多年了,散著昏黃的光,還圍著一群飛蛾。 毛珍紅著眼睛點點頭,低沉的嗯了一聲,就自顧的洗漱了。 江娜洗好襪子,等著毛珍結伴回宿舍,就聽到林雯正在搗鼓錄音機。 要說林雯這個人也是怪,她好像天生就對江娜的東西特別感興趣一樣,江娜也不明白她是怎么一回事,仿佛有病一樣。 江娜有的東西,她好像執拗一般的也要擁有。 二嬸給江娜送的那個收錄機,比一般的錄音機多了一個收音機的功能,江娜特別喜歡在早上或者晚上開小聲聽一會英語頻道。 因為江娜的態度強硬,那個收錄機最終沒有給林雯,然而林雯現在撥弄的那個收錄機,竟然是跟江娜的一模一樣。 她剛開始也像江娜一樣,聽聽外語頻道,聽聽英語磁帶,畢竟她本身的外語就極差,這幾天不曉得從哪弄了一盤磁帶,聽起了流行歌曲。 “……愛意若是沒有回響,世界與我有何干,原來仍然是你,叫我永不斷自強,如晨光......” 江娜壓抑住十分的好奇,才沒有往林雯的方向扭頭。 淡定的將東西擺放好,毛珍就披了外套,“江娜,走吧?!?/br> 江娜也隨手撈了一件外套,兩人默默的走過走廊,樓梯,才來到了cao場邊。 cao場邊有一群男同學在打球,看到兩人走過,此起彼伏的響起了口哨聲。 毛珍是沒有心情,江娜則回想著那句歌詞,兩人各有心事。 本來江娜是準備向毛珍坦承下自己的事情,然后希望能勾出毛珍的只字片語,然后好去進一步的安撫她。 但聽了那首歌之后,她心緒一直難以平復,便也同樣沉默的稱了半斤瓜子,又拿了一塊普通的洗衣皂,兩人才一起準備穿過cao場返回宿舍樓。 這個時候上大學的,家庭條件都不錯,不然早就讀了中專畢業就去上班了。 趙平之今年十九歲,他穿著汗衫眼看著那個圓臉的女孩眼看著就要走過去,下意識的丟了球,那球彈彈跳跳的正好停在兩人的面前。 他笑了,你看多巧,這球都知道給他創造機會。 他朝著身旁不停吹口哨的同學得意的笑笑,就往前奔去。 這是個絕佳的搭訕的機會。 然后他跑了幾步,就眼睜睜的看著那個圓臉的女孩子,將球半拋起,一腳踢了過去,那球就越過他的頭頂,嗖的一聲飛了過去。 他呆住了,口哨聲也停了,一群男同學眼睜睜的看著那個矮個子的女孩子,踢完球,拉著高個的女孩子,迅速的跑開了。 他呆在原地楞了半天,許久嘴角微微的勾起,看著人都跑遠了,才返回了球場。 毛珍心砰砰砰的跳著,被江娜扯著一口氣上了四樓,兩人看著對方彎腰大口呼氣,然后看著對方,爆笑起來。 經歷了這么一場事情,連跑丟的瓜子和肥皂都忘了,兩人牽手走進410的門,相視一笑。 因為這樣一件小秘密,兩人便成了好朋友。 一起結伴洗漱,上課,去食堂,去圖書館。 第三天,趙平之拎著手里的袋子,站在教室門前,一米八的個子,一身帥氣的牛仔服,優秀的五官,含笑的唇角,無一不彰顯著他的優越感。 他一進班級,就吸引了眾多的目光。 女生紛紛交頭接耳,更有甚的羞紅臉,這是誰啊,還拎著禮物呢? 男生紛紛的起哄,喲,又是追女孩子的,就不知道追的是誰了? 于是眾目期盼之下,趙平之望著第一排那個低頭看書的江娜,這是唯一的一個不抬頭看熱鬧的女生。 他背靠在講臺的講桌,伸出手指敲了敲江娜的桌子。 江娜抬頭,他低頭,兩人的距離瞬間拉近,趙平之笑了,有意思。 江娜卻猛地后仰,躲他如同洪水猛獸一樣。 趙平之的笑僵在臉上,他原本以為可以看得到嬌羞的表情,然而并沒有。 他將手里的袋子放在江娜的課桌上,“這位同學,那天晚上你忘記將東西拿走了,我特意來給你送來?!?/br> 他這一番話說的極其曖昧,周圍響起了一片唏噓的聲音。 雖然大學里談戀愛的比比皆是,但大都私下的,將事情挑到明面上來說的卻是少之又少。 江娜哪里聽不出來他的意思,她不想與金葉洲之外的男生有任何的私交,自然就不喜歡這種曖昧的話語。 飛快的道:“多謝同學了,我那天和毛珍遇到了一條狗,跑的太急了,將東西丟了,本以為找不到了,沒想到同學的作風竟然如此高風亮節,同學你是那班的?我好給你寫一封感謝信號召大家都向你學習拾金不昧啊?!?/br> 本來一屋子酸溜溜的女生,聽到這里恍然大悟,原來這人竟然是拾金不昧啊。 第二十六章 那本書 一時間他不上不下的尷尬了起來。 這個時候,后面一個男聲突兀的響起來:“平之,你這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們大家學習??!” 人是社會動物,本來沉寂的氣氛,被這吆喝聲給點燃了。 男生女生紛紛哄笑了起來:“對啊,得讓廣播員給趙平之廣播廣播啊?!?/br> “那不若讓江同學寫一封表揚信,我現在拿走也好炫耀炫耀?” 四舍五入,表揚信,就算親筆信,拿回去收藏也是一樁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