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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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br> 黎昌打斷她: “我真的只是看看?!?/br> 他的聲音有點兒無奈。 他真的只想看看這個劇本而已。 至于演不演的,他自認為自己現在的水平還沒到能決斷的時候。況且,就算經紀人不提醒,他也不可能去演。 因為他現在還有更重要,更緊急,更優先的事情要做—— 他要等任克明回來,然后解決那個合約。 在此之前,任何事情、任何變量,他都不會納入考慮。 經紀人聽見他的語氣,意識到他這是認真的。 應該是愣了幾秒吧,終于說:“那,好吧。你等等,我發給你?!?/br> 十分鐘后,她把劇本發了過來。 黎昌重新上到二樓書房,用手機把文件傳到電腦上打開。 書房的窗邊放了兩張辦公桌,布局差不多,都像是沒什么人用過的樣子。 過去幾個月里,任克明是經常來辦公的。只是桌面如他本人的作風一樣,一直都維持著簡潔的狀態。 至于黎昌的那張桌子,吳媽說那確實沒怎么被用過。 畢竟兩個人以前都不怎么回家。 顯示屏很大,黎昌不清楚是多少寸,總之劇本放上去比在手機上看要明晰許多。 他滑動著鼠標,從第一頁讀起。眼神逐漸從一開始純粹的好奇轉變,變得越來越灰,越來越認真。 最后,眉頭竟然還輕輕蹙起。 《去見她》—— 從定義上嚴格來講,這是一部愛情片。 劇本的男主人公是一位高校教師,離職后去到普羅旺斯旅游,邂逅了一位女孩。 女孩是位服裝設計師。 主角與她相談甚歡,接觸間發現人生理念無不契合,簡直佳偶天成。 可后來,女孩的話語逐漸出現漏洞。 主角不喜歡吃芒果,女孩會說:“誒,好巧!我芒果過敏!” 可主角明明記得自己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海邊,她那時正在日光下喝著一杯芒果汁,半點沒有過敏的跡象。 諸如此類的事情越來越多,主角逐漸意識到了女孩的不對勁,卻并未揭穿。 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也逐漸發現了自己的不對勁。 自己是大學老師,但卻對專業一竅不通,翻找隨身攜帶的行李,卻沒有將這些物品收納進包里的印象。 甚至在嘗試記憶回溯時,竟然根本想不起來自己坐飛機來法國的畫面。 就像,就像在來法國之前,在遇見女孩之前,他的人生完全不存在一樣。 他看著逐漸陌生起來的四周,本能地覺得害怕,覺得這一切與女孩有關。找到女孩,女孩定定地看了他許久,首先肯定了他的猜測。 是,她騙了他。 她不是服裝設計師,也并不對芒果過敏。 “但同時,”她說,“你也騙了你自己?!?/br> “你說你討厭吃芒果,可是你記得起來芒果的味道嗎?或者換個問題,你吃過芒果嗎?” 男主瞬間呆滯。 他發現自己似乎確實不知道芒果的味道。甚至,他似乎也并不討厭芒果。 而“討厭”這個概念就像是一種設定,從他有意識的那刻起就已經植入他的腦海之中。 “你一直在為自己的人生做設定?!迸⒄f。 “你喜歡我,對嗎?其實你喜歡的并不是我,你喜歡的只是為了契合你的設定,而為自己做設定的人?!?/br> “你說你二十八歲,未婚,高校教師。其實你三十一歲,已婚,你的妻子就是我?!?/br> “你說你是為了離職放松來到法國旅游,其實我們已經移民到這里了四年?!?/br> 她用了三個“其實”,一字一句,平靜地說著。 其實,男主并非高校教師。 其實,男主和她是夫妻。 其實,男主患病。 他患有罕見的失憶癥,從二十八歲起,每隔幾個月就會失憶一次,忘記自己的身份。 每一次失憶,他都會憑借殘缺的記憶,隨意虛構過去的人生。 三年來,女主一直陪伴著他。 假如他說他是作家,女主就會以讀者的身份出現;他說他是導演,女主就會假扮成試戲的演員。 一切職業一切愛好都只為契合他的設定。 都只為讓他愛上自己,然后和他重新在一起。 可是。 “我早該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就這么點,遠比我想象的要淺薄?!迸髡f:“我愛你,但已經不知道愛的究竟是哪個你?!?/br> 她要走。 男主卻叫住她,說:“不……我愛你?!?/br> 他的聲音迷茫,一說完話就怔住了。 仿佛自己都不知道是為什么會這樣說。 女主回頭,看見了他的神情。 她立了許久,最終搖頭—— “不?!?/br> “你愛的,僅僅是那個愛你的我?!?/br> 女主還是走了。 留下男主一個人站在原地。 故事的結局是,男主這一次沒有再失去記憶。 他摸索著身上的蛛絲馬跡,找回到曾經和女主同居的公寓,還找到了自己的日記。 于是過往的一幕幕如潮水般涌入他的腦海。 幾個月后,他終于找到了女主,在他們上一次相遇的南法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