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節
這句話我每年都會拿來回想,每年都會產生新的認知,直到后來我真的成長到可以收拾別人的時候,再回過頭來去想那天的場景,會覺得特別好笑。 因為如果能力真的高出對方許多,你是不屑收拾對方的。 你會趾高氣揚地掐著腰對著路面的一只螞蟻說,“我要收拾你”嗎? 你當然不會,因為螞蟻就是螞蟻,它完全不值得你去為它耗費一丁點精力,哪怕只是稍微抬抬腳而已。 而十一歲的我對于這句話的理解是:是嗎?我沒有能力收拾你? 要知道,我可是有個能五歲跑到別人家里卸掉整個玩具車的小meimei的人。 感謝我妹給我的勇氣與靈感,次日上課時間,我就借口拉肚子跑到車棚里,把轉校生逢人便炫耀的永久牌自行車的車鏈子搞松了,并且用板磚鑲著釘子扎進了車胎里。 當天下午轉校生騎自行車路過一道小泥洼的時候,車子鏈子在搖晃下猛然松掉,車胎由于氣癟加劇了失衡,轉校生一頭栽進了路邊小溝,被摔的頭破血流。 看吧,爛俗的言情小說里有時候也講真道理——欲望(對于小男孩而言,這種欲望也許只是一些虛榮和沖動)占上風時,就會摔得頭破血流。 當然,另一半是錯誤的,因為始終理智的我,在這場虛假愛情的冷戰中,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 后來轉校生因為骨折住院回了a城,他的母親跑到學校里要求負責,學校配合調查也沒查出車子有什么人為的痕跡。 那當然,我熬了一夜看的自行車理論知識和積累了將近十年的懸疑小說知識可不是白費的。 那是我從“愛情”這兩個字里學到的第一課——永遠要將理智放在第一位。 也許是因為這件事過于深刻,我對于“理性”二字的執念過重,導致許多人形容我都是“不近人情”。 我從小到大沒有交到任何實質性的朋友,因為首先,我不喜歡浪費時間在一些無謂的人際交往上,然而交朋友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一起浪費時間。 我的“朋友”只是我某個階段的“搭子”,我一直覺得我們是互相利用的關系,讓彼此看起來沒有那么孤獨,但大部分人和我想法不一樣,所以他們一邊說我不近人情,一邊結伴離開了我。 而理智的我并不屑于這些,而且我已經有了一個從六歲起就陪伴我、且會陪伴我一生的最好的朋友。 我妹真的是我見過的,全世界最心大的人。 我說她心大并不是說她什么都不往心里去,而是她什么都往心里去,卻又什么都能容得下。 我有時候會因為競賽沒有得到滿意的成績對她說一些不好聽的話趕她出我的房間,她哭著從我房間里跑出去,半小時后會用我媽的口紅涂在自己的鼻子上,問我她像不像個小丑。 她可愛得讓我感慨,全世界都沒有可以配得上她的人。 而且我覺得這并不是我作為她唯一jiejie的個人濾鏡,所有曾被她的光照耀過的人,應該都沒法拒絕這個想法。 這句話說起來有點……惡心?但事實上,我妹就是個太陽,她讓理智的我偶爾感性,在她的照拂下,成為了一個不那么不近人情的人。 而被她照耀過的人,不止我一個。 她七歲,我十三歲的那年,老鄭領回來一個小男孩。 我是在一個周六的下午第一次見到的小男孩,第一眼我就看出來,他是和我很像的人。 我的意思是,他是個很理智的人。 “理智”這個詞,用在一個七歲小男孩的身上,并不是很好。 這讓他顯得很冷漠、薄情、心思沉重。 十三歲的我能看出來這些,三十幾歲的我媽肯定也能看得出來。 所以她從一開始就不喜歡裴僅,即使她也耐不住她那顆比老鄭還要“圣母”的內心,在不喜歡的情況下,還是拍板決定讓裴僅留在我們家。 但七歲的我妹是怎么想的呢,以我對她這七年來各種行徑的了解,她當時的想法應該就是:嘿!小可憐,俺昭昭女俠來也! 我覺得如果我妹能碰上點大事,她完全可以去申請拿諾貝爾和平/獎。 她對世界有種莫名其妙的拯救情結,大部分時候都在不自量力地為其他人的事情奔波,而很戲劇的是,她每次都還真的能夠幫得上人。 大概上帝站在她那邊吧,畢竟太陽就掛在天上(能說出這句話,說明我已經為我的小meimei完全拋棄了我三十幾年學到的常識)。 而在得知裴僅從國外回來,到了李昭的高中,并且他們重新碰面了以后,我就知道,完蛋,那小朋友被迷住了。 這其實也不難理解,任誰在黑暗和無助中遇到一雙像太陽一樣的眼睛,都會念念不忘。 他們的故事我已經在我妹的口中聽完了十分詳盡的版本,我妹對我完全沒有秘密,雖然她知道我經常會挑著一些無關緊要的和我媽講,她還是樂此不疲和我各種分享。 我像他們故事里的第三人,旁觀著他們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的所有細節,我用我的理智分析,裴僅已經成為了一個不再理智的人。 所以也許是出于想要彌補因為過于理智而失去了很多的“另一個我”,也許是因為聽了太久故事的看客太想要一個happyending,我一直到最后,都在心里悄悄地站在裴僅那邊。 即使作為一個理智的人,我很清楚我妹最后的選擇才是更適合她的,可人要是真能一輩子用理智思考,那就真的成了機器人了。 我雖然立志成為一個沒得感情的賺錢機器,但我的芯片還是不夠成熟,在我妹這個笨蛋腦袋已經忘記了許多細節的時候,我偶爾會替她回憶起一些他們的過往。 有些甚至是她不知道的過往。 比如他們高考那年,裴僅的最后一科綜合知識沒有考。 那天我剛好在家,正在電腦上工作的時候,我媽告訴我我妹的準考證丟了。 當時我爸已經送完人在回家的路上了,裴僅陪我妹一起去的考場,但他的考場又離我妹的考場有幾公里。 所以在二十分鐘后終于在警察的協助下找到了我妹落在早餐攤上的準考證后,裴僅再趕去自己的考場,已經錯過了考試時間。 而就在這種離譜的陰差陽錯下,裴僅以少考一門仍然超一本線幾十分的成績,和我妹進了同一所學校。 只是我后來路過的時候思考了許久,不管怎么算,裴僅其實都是可以趕得上最后那一門考試的。 所以我在很多年后,遇到裴僅的時候又問了他這個問題。 他告訴我,他其實是個很自私懦弱的人,他不舍得放下任何一個可以讓他距離成功更近的機會。 可那天,他刻意放緩腳步,給自己選了一個不得不走的“非最優解”。 因為他知道,如果他能考到某個分數,他會舍不得放棄那個他可以夠得到的學校,所以他選擇砍掉前提。 不過我想,裴僅對自己的認知也太差了。 他也許是始終把自己當成一個需要嚴肅教育的小學生,對自己從來沒有“已經變了”的想法,他始終如一地覺得自己還是如同七歲時那雙堅毅薄情的眼睛,可是他不知道,沒人能逃得脫小太陽的融化。 我猜啊,如果他當時沒有錯過那場考試,在成功成為當年的高考狀元,被清北兩所學校的老師爭搶的時候,還是會因為我妹一句“裴僅怎么辦,我沒有考上你的學?!边@句話,閉著眼睛填上南延大學的名字。 然而命運的機械是無情的,它根本不顧你是不是有什么難言之隱,它拉著你一直跑一直跑,等到你終于察覺哪里不對勁的時候,一切都覆水難收了。 但我妹,她的人生中沒有錯過和覆水難收諸如此類的詞,她錯過一個路口,會有下一條路,真正永遠停在原地了的,只有那個遲鈍得沒有反應過來的7歲小男孩。 在我三十一歲的時候,我讀懂了小時候看的那句話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會讓人頭破血流。 我選擇程珂,完全是出于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優質、家境良好,個人能力突出,且在個人愛好和專業方面表現出十分堅定的忠誠性,我以我當時已經十分成熟的邏輯思考,程珂是一個十分適合做丈夫的人選。 當然,后來的事實也證明了我三十一歲時的邏輯思考能力,也許并沒有比我十一歲時好到哪里去。 另外,在愛情中過于理智,也是真的會被摔得頭破血流。 當然,我不責備愛情,它其實是個限量款的高級奢侈品,只不過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顯,這讓背著它炫耀的人看起來都有些可笑。 我把這個觀念講給齊歌聽的時候,他很認真地看著我說:“可是山寨與否都是人定義的,誰說打版的包就沒有原版結實了?!?/br> 我笑他不懂時尚,他說我不懂愛情。 我說你一個離婚律師還相信愛情 ? 齊歌說,就是因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向往愛情,這類似于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會極度渴望陸地。 齊歌是個挺有趣的人,只不過,我現在已經對奢侈品沒什么執念了。 我比十一歲的時候更堅定想要成為一個可以隨時收拾別人的人,或者說,可以隨時拒絕被別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發現到了三十一歲的我妹,仍然是個想要披著床單拿著小棍去當女俠的小笨蛋。 雖然已經有人在保護她了,但這遠遠不夠。 女俠的身邊不能只有騎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個,十分理智的女俠jiejie。 -------------------- 第68章 盛放玫瑰 謝歸學會的第一個人生道理是: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歲的時候, 謝歸才第一次進謝家的大門。 五歲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個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個同樣很忙碌無法陪在他身邊的mama。 在那以前, 謝歸幾乎算是獨自住在一個很大很空曠的房子里, 還有一個下巴上有一顆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歡吃一種很甜的蜜玉蜜瓜, 她總是每天去進口超市買一整個回來,當著謝歸的面一個人全部吃掉,然后告訴他mama,謝歸吃了一塊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謝歸mama不在的時候, 保姆會穿著她的衣服戴著她的珠寶首飾, 躺在家里的浴缸里,喝幾萬一瓶的紅酒, 她幾乎不用擔心會被發現, 因為在地下室里有這樣滿滿一屋子的紅酒, 沒有人會定期清點。 而且謝歸mama每周只有周六的下午會回到家里, 帶著謝歸和電話里的男人匆匆視頻一下,而后再次匆匆離開。 每當謝歸想和mama說什么的時候,保姆總會從他的背后出現, 用拇指和食指的指甲輕輕掐住他的后脖頸,警告他如果亂說話的后果。 然后在謝歸mama離開后, 再溫聲細語地告訴謝歸,你mama是有錢人的情人, 她根本不想要你,她不在乎你,你對她而言只是一個上位的工具, 你見過有人會心疼自己的工具嗎, 她只會扔掉添麻煩的工具, 不要讓她覺得你是個麻煩…… 他被衣物覆蓋的皮膚,幾乎布滿了深的淺的掐痕,保姆和自己的男朋友感情出了問題,謝歸是唯一的出氣口。 從會說第一句話開始,謝歸過的就是這種生活,他不知道什么叫求助,只是本能地不想再被每天當成沙包一樣推來推去。 所以那天,mama告訴他要去見到爸爸的時候,謝歸很開心,他覺得自己的新生活終于開始了。 但那天他仍然沒有見到他的爸爸,在mama和管家的對話中,謝歸知道,他的爸爸在一小時前離開去了機場,他真的是一個很忙很忙的爸爸。 他幼小的心里有些慶幸,原來爸爸是真的很忙,不是不要他。 在他們去新家的那天,在門廊外,一個穿著一身正裝的男孩出現,男孩看起來有十一二歲,頭發梳得一絲不茍,正冷眼看著他們。 mama發現后表情驚訝,瞬間又十分愉悅地迎上去,“是阿崧啊,過來看看,這是你弟弟?!?/br> 叫阿崧的男孩斜眼瞥了下謝歸,隨即又翻著眼皮看了眼mama,冷呵一聲離開了他們的視線。 五歲的謝歸并沒有接觸過太多的人,但這個眼神他很熟悉,就是保姆看向mama背影時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堆垃圾。 一直到阿崧離開的時候,mama的表情都是微笑的,她穿著一身米黃色的短裙套裝,拉著謝歸的手,將他帶到另一邊,蹲下來細細整理著他的衣服,很溫柔地對謝歸說:“看到剛才的那個男孩了嗎?給mama爭氣一點,以后要把巴掌狠狠甩在他臉上?!?/br> 那天以后謝歸并沒有mama一起住在這個大房子里,但他跟隨mama搬了家,因為他已經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了。 當然,那個從前的保姆也被辭退了,家里是有攝像頭的,她罵mama的每一句話都被mama送給了機構作為懲罰她的證據。 只是謝歸想不明白,既然mama知道,那她為什么始終沒有阻止她落在他身上的那些巴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