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的堅持
思澄一直吵著要去小粗坑土地公廟,她外公藏畫的地方。 據tony的說法,小粗坑古道從九份通往猴硐,雖然土地公廟離猴硐較近,但九份地勢較高,從九份出發較不吃力,而且古道入口就位于頌德公園里,指標很多,不容易迷路。 因為還沒有跟思澄出門旅行過,想著或許趁機去九份游玩也不錯,于是我便訂了間兩張單人床的民宿,帶著思澄前往。 為了避開九份可怕的車潮,若亭建議我可以從福隆搭大眾運輸工具過去,還可以順道觀賞一下北海岸的風景。 今天的天氣很好,我跟思澄一起坐在公車的最后面,她癡癡望著碧藍無際的海水,還有北海岸奇特的巖石地形,不顧車子搖晃,快速動手畫了起來。 我在一旁只是忍受著暈車,因為擔心她又看到什么漂亮的東西,突然跳下車,所以不敢直接昏迷。 好不容易終于來到九份,下車后老街里洶涌的人潮有點嚇到我,十年前我來這里的時候,可不是這個樣子。 我該牽她的手嗎? 「思澄,你抓住我的背包,不要走散了?!?/br> 我交代她,她也聽話地點頭。 雖然還是很不安,可是來這里不逛老街,帶她體驗一下也說不過去,只好硬著頭皮走進人潮里。 果然沒多久,背包的拉扯感突然消失,我回過頭,看到思澄被人潮擠向對街的角落,她眨眨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笑著用右手食指往她身旁的巷弄比畫,接著側身鑽進那條巷子。 我緊張起來,趕緊選了附近另外一條同方向的巷子鑽進去。 我是不是太神經質了呢? 今天就算來的是若亭,面對這么夸張的人潮,我可能也會牽住她的手吧? 可是若亭是個成熟的女人,能掌握身體的自主權,跟思澄不一樣。 這段時間刻意和她保持距離,是希望思澄可以清楚意識到,她的身體是自己的,只有在她愿意,她想要,她覺得值得的時候,別人才能觸碰她。 她必須尊重她的身體,不能拿身體來討好別人。 就算是她喜歡的我,也一樣。 就在我胡思亂想時,遠遠的望見思澄在兩條巷子的交叉口和三個男生對話 一走近才發現他們說的是日文。 看著三個男生帥氣的穿著,我不悅起來,走過去將她拉到一旁:「你和他們在說什么?」 「思澄在問路?!?/br> 我青筋斷了一根:「你一個臺灣人!問外國觀光客什么路??!」 「他們知道路??!還說要請我吃芋圓,我們一起去!」她天真地說。 我應該限制她去嗎? 如果她想去的話? 可是一限制她,我好像就變成跟她爸爸一樣的人。 她并不是我的東西。 我決定壓抑自己的忌妒,在心里深呼吸兩口氣后說:「思澄,你想跟他們一起去嗎?」 她開心地點頭。 「因為你才剛認識他們,所以不可以跟他們去偏僻沒有人的地方,不可以讓他們碰你的手,碰你的身體,這樣就讓你跟他們去好嗎?」 「家豪不去嗎?」 「他們并不希望我去?!?/br> 「那思澄也不去?!?/br> 我松了一口氣。 「思澄去跟他們說再見?!顾蓯鄣匦α艘幌?,就跑過去,又嘰嘰咕咕地跟三個男生說了幾句話,然后跑回來,緊緊抓住我的背包。 心里有一種幸福感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