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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物以類聚」。 本來就是盤古開天闢地,女媧造人補天以來,天經地義、亙古不變的道理。 古有明訓:「門當戶對」。 所以才會有「龍配龍,鳳配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這樣的說法。 在數理上,定義為再也無法變動的規則為「定理」,所以說畢氏定理、馀弦定理、阿基米德定理、…才能在不斷地荼毒千千萬萬個青年學子之后,仍被視為至高無上的圭臬。 那么「物以類聚」在經過老祖先悠揚的傳承,與中國文化五千多年來的洗禮之后,還能廣泛流傳到今天,應該也早已成為再也無法更改的定理了吧! 我并不是在特地強調金童一定要配玉女,或是說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事實上,我會領悟到這樣的事情,曾經付出一點心痛的代價。(若被陳欣楨知道我用「心痛」來形容那一段往事,她應該會舉起她那雙無時無刻不擦著完美無缺的指甲彩繪的手指,指著我的頭大罵:「喂!王馥妤,你是又那根筋不對勁了,有沒有搞錯???!那種事有什么好記這么久的…你是太間,還是怎樣…!@#$%…」) 那是我國二的時候,某個夏天的下午吧! 我只記得那天的天氣很好,窗外的陽光熱力四射,穿過茂盛的菩提樹的時候,深綠色的心形菩提樹葉似乎在跳舞,馀暉穿過幾凈的木格窗子,灑了滿室的昏黃之后,卻意外的讓人覺得舒服。 不過,這樣舒服的現象并沒有持續太久。 上課鐘一響,同學魚貫進入教室,室內的溫度立刻提高了不少,尤其是那一群利用下課時間在籃球場上廝殺過的男同學進來之后,就像室內點起了火爐一樣,完全奪走了夏天最后一絲的清爽,而那一身汗臭味甚至也奪走了我的呼吸。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明白,為什么就是有一些人可以為了一個搶奪一顆球的活動,而樂此不疲。在一個需要靜下心來聆聽聲音的音樂課,氣喘噓噓地跑進教室,袖口不斷擦拭著額頭上冒出的汗水,在老師進教室之前高聲談論著剛才球場上的戰況。 「王馥妤,你有沒有算過音樂教室里有幾個寫著喜歡你的字?」我隔壁的女同學輕輕地碰著我的手臂,引起我的注意。 「你說什么?」 「這個??!」她指了指她面前的木製的桌子上面的刻痕,又說:「這個『我愛王馥妤』是新的,我上個禮拜上音樂課的時候還沒看到?!?/br> 「音樂教室是共用教室,根本就不知道是那一個班級的人寫的,你看我這里的是寫『王馥妤我愛你』,我上個禮拜坐后面,那邊是寫『某某某愛王馥妤』」另一個女同學說。 「真的嗎?我倒沒注意!」 「你都沒看到過嗎?」隔壁的女同學對我的反應似乎有些意外。 「這也難怪,你一坐下來,書就立刻攤開了,根本就不會去注意到桌上有什么!」另一個女同學接著說。 「王馥妤,你真的很受歡迎!」隔壁的女同學好像做了一個什么重大的結論一樣,突兀地說。 是不是真的受歡迎,老實說,在那一天到來之前,我真的不覺得我和一般的同學有什么不同。 我會收到同學所謂的情書,但是并不代表別的同學不會收到,在那一天之前,我一直以為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樣,是會收到情書的。 ---- 嘿!我回來了。好久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