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給溫柔 第67節
與此同時,段淮曾經上過熱搜的學歷問題,再一次被頂上熱搜,又一次地進入人們的視線。 就在謝國林為輿論風向轉變而松了口氣的時候,一個賬號的發聲,忽然讓局面變得更混亂了。 @只為討個公道:本來一輩子都不打算公開這件事的,畢竟我一個退圈素人,實在賠不起巨額違約金/苦笑/苦笑。但看見今天的熱搜,我才知道,原來受害者不止我一個,為了避免更多的同行陷入跟我一樣的境地,那就公開吧! 4年前,我懷揣著音樂夢想,向泛海娛樂投了demo。半個月后,泛海娛樂的工作人員聯系了我,見面后,對方表示我的形象很難出道,但可以買下我的作品。迫于生活壓力,我同意了。半年后,該作品發行于楊明非《舊日》一專中,原創人為楊明非。眾所周知,歌曲版權轉讓,并不包括署名權。震驚之下,我再一次聯系了當時和我對接的工作人員,對方以最初合同中“轉讓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受讓方的名譽”這一條款,要求我對此事保密,否則將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愿意再支付我一筆補償款,只要我再補簽一份協議。面對巨額違約金,我做了個讓我后悔終身的決定:沒錯,我害怕了。我……妥協了。 后來數年間,我慢慢接觸到了一些圈內人,才知道,最初的那份合同并不代表我不能維權,后續的協議,才意味著我主動放棄了維權。 以上就是我的經歷,希望其他原創者引以為戒,保護好自己的作品。 最后,我終于能大大方方地說一次: 大家好,我是《昔年歲月》的詞曲創作者。 我叫王宇,一名原創音樂人。 至此,原本轉變的輿論方向,隨著這名維權者的出現,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原本自詡清清白白的楊明非,也扎扎實實地黑了,從占領道德高地的完美受害者,一下子變成了有前科的“罪犯”。 從這一刻起,楊明非被拉下了“受害者”的神壇。 甚至,他苦心經營了多年的不爭不搶藝術家的人設,也一夜之間崩塌。 而這,恰恰也是廖剛挖出王宇這個人的目的。 受害者?不存在的。 只不過是版權爭議雙方罷了。 接下來,才是真正的輿論戰。 -- 溫妍在浴室里洗澡,水聲淅淅瀝瀝的,聽得段淮有點走神。 茶幾上的手機震了幾下,低低嗡嗡著。 段淮伸手拿起手機,掃了眼來電顯示,是個陌生號碼,他按下接聽鍵。 那邊傳來一個熟悉又陌生的聲音,語氣似乎很忐忑。 “……是小淮嗎?” 段淮停頓了下,沉默著沒有出聲。 聲音繼續從話筒中傳出來。 “我是……戚原?!?/br> 戚原,原搖滾樂隊不死鳥的隊長。 “我在酒店附近,方便……見一面嗎?” 半晌,就在戚原以為段淮不會答應的時候,電話那頭傳來了段淮的聲音。 只說了兩個字。 他說,“地點?!?/br> 第68章 戚原報的地址,離酒店很近,走過去也就七八分鐘。 是條昏暗的巷子。 路燈亮著,四下寂靜無聲。 段淮步入巷子,沒有刻意加以掩飾的腳步聲,很快讓抽煙發怔的男人,回過神來。 戚原下意識地抬起頭,看著逐漸走近的段淮。 腦海里卻不知怎么的,浮現起第一次見段淮時的場景。 那個時候,樂隊的主唱回老家結婚了。這種情況,在他們中,本來就很常見,說是樂隊,其實也就是幾個抱著歌手夢的年輕人搭個伙,臺上出風頭,下了臺,有投懷送抱的小粉絲,醉生夢死,日夜顛倒,看似繁花似錦,但一切都透著股虛無縹緲的感覺。 有才華的,一個個有了前程。 剩下的,就是熬,最開始覺得懷才不遇,整天罵罵咧咧,過幾年,年紀上來了,就不得不屈服于現實了。 樂隊沒了主唱,暫時也沒找到頂缺的人選,一時就把這事拖下來了。他們也沒什么正經演出邀約,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在趙平酒吧駐唱。趙平算是他們的老板。 所以趙平找過來,商量的口吻提起,說讓他幫忙帶帶孩子的時候,戚原也沒有過多思考,就答應下來了。 然后,他就見到了趙平口里那個的“挺乖的孩子”。 出乎他的意料,還真是個孩子。 很瘦,黑t穿在他身上,顯得有些空蕩蕩的。再就是那張臉,棱角還沒長成,是那種少年的精致秀氣,表情總是很淡,眼睛看過來的時候,透著股疏離。 見到人后,戚原其實已經有些后悔了,這孩子看著就不是很好帶的樣子,又還是個沒半點基礎的新人,但趙平的面子,又不能不給。 就這樣,他終于還是把人留下了。 卻沒想到,他撿到寶了。 段淮是個天才。 用他們這一行的說法來說,就是,段淮干這一行,是祖師爺賞飯吃。 “天才”,對普通人而言,是極為殘酷的存在。普通人需要一年、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學會的技巧,他只需要一年、一個月、甚至更短。相比之下,普通人此前為此所付出的努力,顯得滑稽又可笑。 所以,戚原理解樂隊其他人那些微妙的情緒。 甚至,他自己有時候也會產生類似的想法。 天賦這東西,還挺遭人恨的。 但他也就只是想想。 小孩兒挺乖的。不愛說話,但其實心很軟。他媽手術,他湊不出手術費,跟樂隊隊友借,他還要臉,沒好意思跟段淮一個小孩兒開口,卻不知誰說漏了嘴,隔天,小孩兒遞給他一沓現金。 所以后來,戚原一直覺得,自己真他媽的不是人。 他記得很清楚,最開始接到泛海娛樂遞來的橄欖枝,是在一個冬天。北城的冬天特冷,北風朝羽絨服里鉆,他和樂隊隊員從小超市出來,兜里的手機響了,他哆哆嗦嗦摸出來,聽完電話那頭人的話,整個人一下子不冷了。 他激動地掛掉電話,跟樂隊分享了這個消息。 其他幾人也樂瘋了,老三直嚷嚷,“臥槽!臥槽!老子就知道!老子不會一輩子窩窩囊囊待在小酒吧里唱歌!” 戚原也很高興,他那時候正處于最迷茫的時候,他媽術后恢復不理想,后續化療又是一大筆錢,女朋友家里又催得厲害,想讓他找個正經工作,別繼續混下去了。 泛海娛樂遞來的橄欖枝,猶如炸開的煙花,驅散了他心頭所有的陰霾。 一夜之間,他們所有人的前途都明朗了。 那幾天,他能感覺到,樂隊所有人的情緒都很高漲。 除了段淮。 他年紀還太小,對簽約的興趣不大。 戚原也不覺得奇怪,他自己在段淮這個年紀的時候,也不喜歡拘束,不喜歡條條框框。 樂隊老三還打趣段淮,笑嘻嘻地說,“原哥,你替小淮發什么愁???!你看我們小淮這個臉,以后遲早是少女殺手,想簽約,還不是分分鐘的事?!闭f著,他扭頭看段淮,逗他道,“等你出道,說不定哥都紅了,到時候哥哥罩你啊……” 其他人笑鬧著,說老三臭不要臉。 跟泛海娛樂的交涉,最初很順利,直到聊起他們樂隊的歌,得知寫歌的是段淮,而段淮不打算簽約后,工作人員便改了口風。也沒怎么掩飾的意思,很直白。 “抱歉,我們看中的是你們樂隊的原創能力。希望你們內部能再交涉一下?!?/br> 工作人員的一番話,猶如一盆冷水,潑得他們幾人既難堪又羞恥。 換句話說,泛海真正想要的人是段淮,他們只是作為段淮的隊友,雞犬升天了而已。 簽約擱置了。 想要簽約,就得說服段淮和他們一起,戚原又試探了一回,得到的回答,依舊是不愿意,樂隊其他幾人的態度就漸漸變了。 說到底,他們不過是群無恥的大人,嫉妒段淮的才華,但又只有依靠他的才華,才能獲得簽約出道的機會,于是便玩起了孤立霸凌的手段,試圖以此改變段淮的想法。 欺負孩子的手段罷了…… 戚原沒有加入,但他也沒有阻攔,他只是裝作視而不見。 一天天過去,眼看簽約的機會就要錯失了。楊明非找到他。 “隊長,我知道,你和我們一樣,也想簽約。這或許是我們最后的機會了,如果這一次錯過了,我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次。小淮年紀還小,如果因為一時的任性,拒絕了這一次機會,對他而言,何嘗不是損失。他有那么好的天賦,又喜歡音樂,出道對他而言,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就像之前接商演,小淮一開始也不愿意,但后來不還是習慣了嗎。他只是年紀小,很多事沒考慮清楚罷了?!?/br> 起初戚原沒有同意,但在其他幾人接二連三來找他后,他終于動搖了,但戚原自己也很清楚,他一開始就沒那么堅定。 段淮很信任他,他很輕易地拿到了授權書,以樂隊的名義,和泛海簽了約。 然后事情被趙平知道了。 趙平勃然大怒,跟他們翻了臉,找了律師,和泛海談解約。 仿佛報應一樣,他們這群為了出道不惜算計一個孩子的大人,最終也沒出道成功。除了楊明非,他搭上了泛海娛樂的路子,是唯一留下的人。 鬧翻后,樂隊名存實亡,楊明非卻找到了他,問他要了一樣東西。 或者說,買了一樣東西。 段淮寫歌時候的手稿。 作為隊長,樂隊很多雜事,都是他在出面處理,聯系商演、租場地,包括準備練歌時候的樂譜。段淮會把底稿給他,他拿去復印。 楊明非要底稿,意味著什么,戚原不是不清楚,但他缺錢,真的缺。 他媽躺在病床上,等著他拿錢救命。女友為了他,跟家里死撐著,拿出自己的積蓄,支持他的“音樂夢”。 他快三十了,一事無成。 所以,他把東西給了楊明非,楊明非也很爽快,給了他一大筆錢。 他帶著這筆錢,切斷了和北城所有人和物的一切聯系,回了老家,不再做什么“音樂夢”,前前后后地照顧病重的母親,再后來,他和女友結了婚,兩人經營著一家早餐店,過起了父母所期望的踏實生活。 他有了個女兒,嬌妻稚兒在側,普通人再美滿不過的生活。 但偶爾深夜睡不著的時候,戚原也會想起在北城的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