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終章
透過張芍音國中同學的幫忙,方大能、王子勉、張芍音、陳魂鈴四人來到了「林雯君」目前住的醫院。依舊躺在加護病房的她身邊圍繞著同校學生送來的加油卡片與紙鶴,還有幾束正在枯萎中的花。 病床上的她看起來相當端正秀麗,彷彿可以隨時張開眼睛跟他們說話。坐在病床旁的林mama幽幽的向他們道謝,眼眶泛著淚光: 「聽說你們是她在校外認識的朋友,因為社團活動認識的?!?/br> 張芍音代表說話: 「是的,伯母。我們是在校際自行車比賽中認識的,很抱歉過了這么久才來看她。我們也是前一陣子才從她學校同學口中知道這件事?!?/br> 「不會啦~你們特地來看她,她一定很高興??上F在沒辦法和你們打招呼......」 說著說著,林母的眼眶又紅了起來。張芍音連忙出聲安慰: 「林mama,你別難過了。我相信雯君她也不希望看到你哭的?!?/br> 不知道是情境使然還是感同身受,張芍音竟然也跟著哽咽了起來。 「嗚嗚...我知道,這可憐的孩子~~~~~」 林母的淚水像雨水般不停的自臉上滑落,讓在場眾人也跟著難過起來??墒撬麄兘裉烨皝硎怯心康氐?,只得暫時按下內心傷感,直接帶入正題。 王子勉先行發問: 「伯母,你知不知道雯君那時候怎么失蹤的?」 林母拿起手帕擦乾淚水,哽咽說道: 「因為我平常都上班上到很晚,所以也不是很清楚。只記得那天早上雯君她跟我說今天社團會練習到很晚,叫我不用幫她買晚餐......」 當天早上,林雯君騎著自行車出門前特地吩咐mama晚餐她會自己解決,不用幫她準備。事后社團同學轉述,她那天并沒有在社團待到很晚,反而說有事要提前離開。直到傍晚,有目擊証人說她騎著自行車進入「11號公路」,接著再也沒有她的消息。 在她失蹤一個禮拜后,警方在「11號公路」中段--「12.5km」處旁的草叢找到一輛路倒的自行車,經由林母證實是林雯君的沒錯,便再也沒有其他線索。警方曾調閱監視器,也沒有任何發現,整起案件陷入膠著。 「喔~原來如此!」 難怪她會帶方大能去那個地方了,也許是無意間才不小心闖入那個「異靈空間」。 由于加護病房的會客時間有限,在他們知道事發經過,每個人輪流安慰了林母便走了出去。 當他們經過門前一排藍色塑膠座位時,陳魂鈴突然停住了。張芍音發覺她臉色有異,也跟著停下了腳步問道: 「魂鈴,你怎么了?」 陳魂鈴瞪著其中一個位置,目不轉睛的回答: 「她......她在那里!」 「什么???」 方大能和王子勉聽了之后,兩人不禁嚇得直跳腳,迅速躲在兩個女生的背后。方大能顫抖的說道: 「她...她在那里干嘛?」 陳魂鈴冷靜的回答: 「她正盯著你看?!?/br> 「哇~~~~~」 陳魂鈴的恐怖回答讓方大能嚇得往后跳了好幾步,他臉色慘白的叫道: 「別~~別過來!」 看到他那副膽顫心驚的模樣,陳魂鈴忍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噗!我騙你的啦,她很擔心她mama?!?/br> 王子勉問道: 「你、你已經可以跟她溝通了嗎?」 陳魂鈴說: 「不!我只是從她的眼神和臉上的表情猜出來的?!?/br> 陳魂鈴注意眼前椅子上的她,然后再次試著傳遞心電感應。 『雯君,你...你聽的到我說話嗎?』 咦!這次她似乎有反應了。她抬頭看著陳魂鈴,臉上浮現一絲訝異,卻依然沒有答話。 陳魂鈴想了一下,然后再次嘗試: 『還是說...你沒辦法說話?』 這次祂緩緩點了點頭。 既然如此,事情就好辦了。陳魂鈴欣喜問道: 『你好!我叫陳魂鈴,今天來這是想幫你的。旁邊的那三位是我的朋友,他們也很關心你的事?!?/br> 她聽完陳魂鈴的話后,慢慢將視線依序移到其他三人臉上,當她看到方大能時,臉上表情明顯不同,那是帶了點熱切、還有些羞赧。 陳魂鈴隱約猜到,難怪她會憑依在方大能身上了,不過這也只是猜測而已。她接著又說: 『看來你認識大熊囉?』 她先是愣了一下,接著恍然大悟的點頭微笑。 原來她不知道方大能的綽號,看來他們應該并不認識,陳魂鈴心想。 『那你...見過他?』 她點頭。 『學校?』 她搖頭。 『校外?』 她點頭。 突然,陳魂鈴想起她參加的社團,靈機一動問道: 『??!我知道了,是在校外自行車的比賽對嗎?』 她點頭了,臉上還帶著微笑,似乎是想起了第一次見到方大能的情景。 于是陳魂鈴轉述給在場三人聽,王子勉不免當場虧起方大能: 「哇塞~大熊,你真不是蓋的耶!竟然煞到了這么正的ㄇㄟ~~」 方大能得知后頗為意外,對于這個突然其來的消息害羞的紅了臉: 「我、我不知道耶~沒想到我們曾經參加過同一場比賽?!?/br> 他開始回想最近參加過的賽事,記得有一場是男女混合的自行車比賽。那次他騎著「佳芳一號」獲得第二名的佳績,跌破許多人的眼鏡。 想到這里,突然間他不怕了!即使她讓他遭遇過那么可怕的事,他甚至感到一絲認識新朋友的歡喜。 「你、你好!我叫方大能,大都叫我大熊。第一次見面請多多指教?!?/br> 他笨拙的向那排塑膠空椅鞠躬,惹得陳魂鈴不禁又笑了起來: 「大熊,那邊啦!右邊數來第三個位置?!?/br> 原來他位置錯了!這個舉動讓座椅中的她也笑了起來。不過一下子后,隨即又恢復憂慮的神情。 陳魂鈴看了也相當不忍心,如果沒有發生那件慘事,想必她現在還是個健康快樂的高中女生。于是她說: 『有什么可以幫你的嗎?』 她遲疑了一會兒,接著低下頭去,似乎她也不曉得如何是好。陳魂鈴見狀猶豫了好一會兒,然后牙一咬決定說道: 「決定了!你上我的身吧。這樣一定可以找到害你的兇手了!」 雖然被靈體附身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身體會出現極大的不適感,有時還會嘔吐不止,但是這樣一來靈體生前所遭遇到的事她也可以一清二楚,甚至感同身受,但為了幫助她,她豁出去了,只能說誰叫她和她有緣呢? 因此,她先和方大能三人解說之后,便坐進椅子準備接受林雯君的附身。 當她的靈體和她合而唯一的同時,她的記憶如潮水般澎湃的涌入她的思緒。由于情感太過激烈了,她的腦袋霎時一片空白,緊接著整個人被一股巨大外力騰空飛起,遁入了無邊的黑暗。 不知道過了多久,她悠悠轉醒,臉上佈滿了不知道是淚水還是汗水的水滴。 「你還好嗎?」 「沒事吧???」 「快起來!」 方大能等三個人手忙腳亂的把她從地上扶起,陳魂鈴這才發現原來她昏倒在地上了。 她強忍著劇烈的嘔吐感,腦海里充滿著原屬于林雯君的驚慌與恐懼。原來那就是她的遭遇啊~~陳魂鈴突然有種生不如死的悲痛??! 「我...我沒看到兇手的臉,但是有看到車牌還有.....」 王子勉匆匆拿出筆電詳細紀錄她述說的話,然后拿出手機打電話給他熟悉的警察。...... 一個禮拜后,警方宣佈破案,兇手是一名46歲的中年男子,叫作「趙晉山」。已離婚育有一女。酗酒、并有家暴紀錄、另有多項傷害前科,平時以打零工維生。 那天他開著貨車行經「11號公路」,看見路旁騎著自行車的林雯君長相頗有姿色,一時色心大起,趁著四下無人,他竟然用貨車衝撞她的腳踏車,然后趁她跌倒在地上后拿起布袋從后面套在她的頭上,再將她俘虜上車。 接下來一個月,他將她關在一個偏僻的貨柜中行盡所有凌虐之事,直到她焉焉一息才將她棄置回原處。 這種天地不容的獸行替他換來了15年的有期徒刑,但是留下的卻是林雯君和她家人一輩子永遠無法抹滅的慘痛記憶??! 至于林雯君的靈體在那次附身離開后就消失了,連陳魂鈴都看不到。大家只能默默祈禱,她能有醒來的一天。 ※※※※ 這個假日,方大能四人約在速食店中碰面。這段時間的經歷,讓除了陳魂鈴以外的三人對生命有了不同于青春的感嘆。 「她醒了嗎?」方大能問說。 張芍音回答: 「我昨天和國中同學去過看她。還沒呢!」 王子勉轉頭向陳魂鈴問道: 「那魂鈴呢?有再看過她嗎?」 陳魂鈴搖頭回答: 「沒~從那天開始我也沒有再看過了......」 那么她...到底去了哪里? 陳魂鈴給了的大家一個可能的猜測: 「也許她已經回到她體內,等待時機一到就會清醒?!?/br> 張芍音期盼說道: 「如果真的這樣,那就太好了!」 陳魂鈴接著補充說: 「對??!其實那天她會去「11號公路」是有目的的。大熊,你知道嗎?」 「我???」 方大能見到大家把注意力移到他身上,不禁一臉疑惑的說道: 「我怎么會知道?」 王子勉早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他搭著好友的肩膀詭異的說: 「那你認為她為什么要跟著你?」 「我......我......」 遲鈍如熊的方大能也猜到了,他紅著臉訥訥的說不出聲。王子勉趁勝追擊: 「怎樣?等她醒了就讓我這個好朋友幫你一把吧!」 方大能急忙拒絕: 「不、不用了,誰曉得你又會有什么餿主意?!?/br> 「臭大熊~對我這么沒信心??!」 王子勉的手用力勾住了方大能的脖子,方大能趕緊用手回敬,兩個大男生扭打成一團,看的對面的女生直搖頭。 「哼!幼稚?!?/br> 陳魂鈴下了這么個注解,張芍音則是笑吟吟的看著他們打鬧。突然間,她想起一件事情,便低聲問向身旁的陳魂鈴: 「對了!我想問你一件事,你為什么這么不喜歡速食店?」 陳魂鈴回說: 「當然是那個啊~有些靈體喜歡聚集在熱鬧的地方,尤其是坐在門口的那個m叔叔,很多靈體搶著坐在他旁邊呢?真是奇怪!」 「什么?你說祂們很喜歡來這里?」 正在打鬧中的方大能與王子勉聽到陳魂鈴這句話,不約而同從座位上跳起,表情緊張的張望著四周同時說道。 「哇~下次改約其他地方吧!」方大能建議。 「是啊、是??!下次改去魂鈴家的神壇好了?!雇踝用阊a。 他們兩人邊說邊往門口移動。這時,只見陳魂鈴低聲呢喃著: 「哼!我家神壇才多的是呢?!?/br> 不過,已經走出門口的兩人都沒有聽到。...... ※※※※ 今天,她決定要鼓起勇氣,騎著自行車前往他常去練車的那條公路。 雖然,傍晚的時候那條公路感覺有點陰森。但是,想到也許可以跟他一起併肩騎車,好像也就沒有這么可怕了。 她想著等一會兒遇見他之后,要主動開口跟他說些什么? 上次比賽,你表現的真厲害! 沒想到,復古腳踏車也可以擁有這么大的爆發力。 如果可以的話,我們交換手機號碼討論練車技術吧? 對了!最重要的是: 你好!我叫林雯君,很高興認識你。方大能同學......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