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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德公爵派出司機到碼頭接狄理斯回家。 狄理斯堅持送馬嘉嘉到酒店才回去,并答應嘉嘉會好好跟父親談談,不再亂發脾氣。 兩天后,馬嘉嘉依照約定時間,到倫敦泰晤士報與編輯見面。 果然是老牌大報,忙碌的環境,專業的態度,編輯湯姆士對馬嘉嘉的科幻小說非常欣賞,難以想像這是出自一個小女孩的筆下。 “不敢當,我很喜歡看書,尤其是福爾摩斯,柯南·道爾是我的偶像?!瘪R嘉嘉沒有說謊,她真的很喜歡看福爾摩斯小說,估估誰是兇手。 “你的靈感從何以來?穿越時空,外星人啊,少點幻想力都想像不出來?!?/br> “女孩子喜歡幻想,放膽想,便可以創造出無窮無盡的人物故事?!?/br> 金庸筆下的英雄人物,個個飛天遁地,武功蓋世,如果你懂得看中文,更加嚇死你。 馬嘉嘉心里嘀咕。 雙方暫定,馬嘉嘉每兩個月給泰晤士報一個可以連載七天的短篇小說,在倫敦發表后,才在芝加哥發表,而不是轉載芝加哥的舊文。 兩個月是考慮郵寄時間,畢竟這個時代沒有上網,沒有電郵,沒有傳真機,只能靠郵寄。 稿費方面,報館出手很大方,嘉嘉沒有異意,唯一要求是不能透露她的身份,絕對保密。 湯姆士拍心口保證:“密密實實?!?/br> 漫步在倫敦街頭,感受這個150年前的繁華大都市,以往只能從舊照片中看到的街景,現在可以親身感受,只可惜不能打卡。 如果可以打開時空之門,兩地直播,互相直銷,呵呵,發達了,那些什么寶,什么多,什么遜的網購,全部靠邊站! “發神經,放在小說中幻想一下就可以?!瘪R嘉嘉敲一下自己的腦袋。 “不知道甜甜有沒有收到我的信呢?” 來英國前,嘉嘉寫了一封信給甜甜,告訴她這星期會在倫敦,約她和安東尼他們在大笨鐘前面的倫敦橋見面。 圣保羅書院只有在星期日,學生才可以離開校園出外活動,如果這星期錯過了,下星期馬嘉嘉便要回芝加哥。 她又想到狄理斯。 “這小子應該回學校了吧?有沒有和父親好好談談呢?” 看樣子,這一世他沒有和甜甜愛恨糾纏,那么他什么時候去美國開展明星之路? 她不會摧毀了一顆新星吧? 突然,她停下來,皺起眉頭。 體內的血液不停翻滾。 這感覺只有人界以外的物體在附近出沒才會感到,是馬家血液的天生反應。 上次感覺到,就是與殭尸大戰的時候。 難道有殭尸? 她抬頭望向四周,剛才她順步而行,行入了一個小區。 有幾間英式酒吧和小賣店,還有洗衣舖。 現在是下午時分,人來人往,不會這么猖狂吧? 說真的,她很怕! 否則上次也不會千方百計逃避,不想和姑媽去捉殭尸,結果搞成這樣子,流落在20世紀初。 體內的血液仍在翻滾,這隻異物應該在附近,走為上著! 可是,天生的馬家本能,讓她不能逃避責任,眼光不經意地望向左邊,一個頭戴闊邊帽的男子在緩步而行,他目光呆滯,舉止僵硬,身上的尸臭味涌向馬嘉嘉的鼻子。 另一陣尸臭味,從馬嘉嘉的右面涌過來。 馬嘉嘉努力想忽略卻忽略不了,普通人是嗅不到這陣陣尸臭味,只有行家才嗅得到。 他們不是殭尸,但也不是活人,是一具被邪靈附身的尸體。 這些邪靈是藉著附上rou身,可以在人間行走,不斷吸取人間靈魂,以增強黑暗靈力,如果這個人在人間是成功人士,他的靈魂相等于十幾個普通靈魂的力量,越成功,激發的黑暗力量越大,是邪靈互相爭奪的食物。 竟然有兩隻邪靈出現,即是說附近有成功人士,它們想來吸取靈魂。 馬嘉嘉很怕,但是又不能眼白白看著有無辜人士被害,有遣祖宗教訓,她… 其實也輪不到她多想,兩隻邪靈有危險意識地望向馬嘉嘉,右邊的邪靈慢慢向她走過來。 不要說救人,她能不能自保也成問題,她只是半吊子的驅魔人。 她吞吞口水,挺挺胸,輸人不輸陣,望向兩隻邪靈。 她不能太大動作,怕驚動其他人。 暗中用指甲劃破手掌,拈著血液,當右邊的邪靈從衣袖中向她射出一股黑氣,馬嘉嘉用血液劃出一道驅魔符,反制對方。 此時,不知從那里走出一個老頭子,以彈指神通姿勢,向兩隻邪靈彈出金粉,邪靈落荒而逃。 “小meimei,你沒事吧?”老頭子轉過身來問她。 聽到久違了的中文,馬嘉嘉差點感動到想哭。 她抹抹面,看清楚眼前人。 一身黑色功夫短打,就像電視上民初片的功夫服飾。 “伯伯,我沒事,謝謝你?!?/br> 人家兩下彈指神通便已經趕走邪靈,她就嚇到腳軟。 老頭子望向她流血的手掌:“你是馬家人?!?/br> 以血驅魔,只有馬家人才做得到。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人家一眼便看出自己的來歷,自己卻連對方是誰卻毫無頭緒,真失敗! “馬天偉那小子也來了嗎?” 馬嘉嘉聽到馬天偉三個字,立即精神一震:“伯伯,你認識掌門?” 體內的血液再次翻滾,但這次不是因為有異物,而是返回現代有希望! “我們是世交,丫頭,你不知道嗎?” 世交? “毛道長?” 南毛北馬,世交千年。 且慢,普通毛家人是不敢直呼掌門名諱,他剛才叫馬天偉小子? “伯伯,你是毛寶貝…毛掌門?” 老頭子笑笑點點頭,意思好像說:“丫頭,算你有眼光!” “晚輩馬嘉嘉?!惫Ь吹?0度打了一個輯。 不用長輩問,馬嘉嘉自動報上名號,以搏好感。 馬嘉嘉不是太熟悉毛家那邊的歷史,不過掌門人的名字,都叫做記得一二。 與馬天偉同期的毛家掌門,馬嘉嘉特別印象深刻,因為他的名字叫做:毛寶貝! 那時馬嘉嘉聽到這個名字,笑到肚子痛,想不到現在見到真人。 不過,毛寶貝非常驕傲他的名字,時時夸贊父母改得好,讓他到七老八十時仍是眾人的寶貝。 “毛掌門,你知道馬掌門會來嗎?我也想找掌門?!?/br> “哦,你不知道嗎?那為什么你來這兒?” “我…”馬嘉嘉苦著臉:“一言難盡?!?/br> “我拍了電報給他,我想他已經來英國途中?!?/br> “真的?什么時候到達?”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你不是住在英國嗎?” “我住在芝加哥,其實也不算是在芝加哥…” “你究竟說什么?”毛寶貝一面問號。 “唉,一時間很難說清楚,毛掌門,你住在哪兒?會在英國逗留多久?” “最近英國很多邪靈出沒,華商會那邊請我過來,上星期我在郊外發現殭尸蹤影,立即拍電報給馬天偉小子,我住在唐人街旅館,情況太怪異,暫時不會離開?!?/br> 知道馬天偉來英國,馬嘉嘉賴死也不返回芝加哥,頂多去唐人街洗碗賺旅費。 “毛掌門,我暫時也不會離開英國,我有事要找馬掌門,我會等到他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