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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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想就知道這又是艾利克斯在酒館交杯換盞渡來的消息。 “那又如何?我們難道直接沖到他們面前?”英格爾癱在沙發上無趣地道。 “……嗯,可等狩獵會結束再去正式登門拜訪,但是這樣不是會引起很大注意嗎?用尋常身份也進不去啊?!?/br> 蒙德公爵府外面盯梢的勢力鼠崽不說三兩成對,也該泛濫成災了。 然而人家通通不帶瞅一眼。實力擺在那,無論多提防,他們想做什么別人也阻止不了。 蒙德的騎士團實力就是如此之強。 丘涅皇室也曾想過削弱,可人家鳥都不鳥裁軍御令,直接打哪來滾回哪去了。 作為直面敵國的邊境之地,對于皇室來說,是堅不可摧的盾也是令人畏懼的矛。 對敵可乘萬夫之勇,就怕哪天在自己身上捅個窟窿。 面對這樣一群壯士,走正門會被發現,走獵場會被爆頭。 于是艾利克斯毅然決然敲定了后者。 對此他的狡辯是,“蒙德我認識,他是個明白事理的人?!?/br> 起碼不會不問清楚就爆頭。 英格爾無語,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他小聲嘀咕,“這個時候要是走上街能碰到一個蒙德家族的人就好了……” 如同許多經典小說漫畫的橋段一樣,主角將要開啟下一個副本的時候,先碰到一個關鍵人物,埋下伏筆之后再不出所料地揭曉答案。 如果他是在看小說的時候看到,會評一聲老套俗套,但身在其中才發現此舉能省了不少麻煩。 然而,因為原作漫畫里艾利克斯本來此刻還在首都掙扎求生,根本沒開啟這個副本,所以他也無法預判。 “那你有沒有打聽到蒙德夫人的事情,”英格爾問。 這個人是他們此行的關鍵。 書上看到的終歸是一些官方謹言,還不如切實生活在此地的民話。 艾利克斯坐在了英格爾靠著的沙發扶手上,“當然。在這個城市,她的名字,幾乎無人不曉,真的很了不起?!?/br> 蒙德領地,民眾茶余飯后最津津樂道的便是領主蒙德家族的風云往事。 在一群民間業余說書人的不同版本拼湊之下,這個故事也就有了個雛形。 丹姝·蒙德,現任蒙德公爵夫人,繼室,曾經被稱為鐵血的紅丹姝,現在是紅獅的馴養人。 可信度最高的一個版本是說,丹姝夫人是一個農村出身的鄉下女孩。一個祖上曾經是奴隸沒有姓氏的家族。 有其幼年鄉野玩伴為證,現在這位玩伴在城堡里當雜務女仆。 先從名字講起,丹姝這個名字發音很好聽,但很少見人用,因為它的意思是紅眼睛的大魔蛛。 毒性很強,個頭很大,下卵很賣力,且喜歡□□成功就吞了雄性的雌性魔蛛就被稱為紅丹姝。 從各方面來說,這個稱呼都很符合這位女孩。 據傳,上代拉洪公爵從戰場回來病痛纏身,后不久,公爵夫人很快也去世了,雙重悲痛之下,他走到郊外那條河,想把自己淹死,恰好遇見了在草地上與同伴奔跑嬉戲的少女丹姝,少女回眸一笑百媚生,驚鴻一瞥,公爵仿佛獲得了新生。 聽到這里,英格爾忍不住喊停:“你確定這不是他們編的?” “所以才這么受歡迎啊,別打岔,這已經是我精挑細選下最不離譜的故事了。我可沒有你那樣好的記憶力,要是背串了怎么辦?” 拉洪公爵見到丹姝的時候,那女孩才14歲,貴族女孩結婚年齡要大一點,農村的孩子更小的就結婚了的比比皆是。 所以當三十幾快四十的老公爵提出要娶女孩的時候,女孩的父母欣喜若狂。 但很快就是冷水澆頭。公爵的條件是讓女孩與家人斷絕一切干系。 在一大筆彩禮的安撫下,女孩父母勉為其難和女孩斷絕了關系,沒有人問過女孩的意思,她就這樣被賣給了公爵。 丹姝的玩伴信誓旦旦地說丹姝小時候的夢想是開一家花店。結果她成了能買下幾百個花店的公爵夫人,把所有人艷羨壞了。 過門是在兩年后,在那之前她被公爵養在別居接受教育,公爵放下家里年幼的三個孩子,陪在這個只比他孩子大幾歲的女孩身邊。 英格爾下意識想到“十年起步”。 兩年過去,16歲的丹姝夫人邁入了公爵府,正式成為了偌大府邸和領地的女主人。 在灰姑娘飛上枝頭變鳳凰的網絡小說時代,或許這種題材會非常受歡迎,但,這是一個當時丘涅社交圈非常鄙夷的題材。 當時流行的浪漫小說是被繼母欺負的貴族私生女與被冷落的王子或者大公相遇,并攜手打敗反派登上王座,然后發現真實身份其實是某國公主云云的故事,本質還是瑪麗蘇,但瑪麗蘇里面也分三六九等。 比如女主真實身份必然不會是低于貴族的,沒人想看真女仆和王子談戀愛,因為有閑工夫看小說的都是貴族女子。她們偏愛為小姐犧牲的忠烈女仆和愛慕公主的騎士,卻會討厭霸占“自己位置”的平民。 以及這些小說明面上都是打上“低俗”標簽,私底下卻泛濫成災,受到不少貴族厚愛。 英格爾:“……你跑題了?!?/br> 艾利克斯哈哈笑了一聲趕緊扯回來。 丹姝夫人剛入府就徹底成了一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