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頁
那可不咋滴,不然我在離你家這么近的距離打滾撒歡干什么,不就是生怕你看不見? 我做出受驚少女的模樣,垂下頭,卻又忍不住抬眸看他,看一眼,便又害羞畏縮地移開視線,聲音也帶著點結結巴巴:“我……我……你……是誰?” 我知道你們很想yue,但打工人的生活就是這么艱辛的,你們遲早也有自帶少女懷春臉對著客戶介紹產品的那天!嘻嘻嘻。 “這是偉大的博德男爵大人,是高山領的領主大人,快回答主人的話!” “領主……領主大人?” 幾公里并不算遠,博德男爵這么大的動靜,牧民眼睛沒瞎都能發現。 果然,收留我的領民就匆匆趕來,被侍衛攔在了外面,卻還是喊出了我的身份,一個可憐的生病很久的新上崗牧羊女。但他們沒有說出,我是個逃跑的奴隸。 “是嗎?”博德男爵說道,聽不出語氣中的意圖和喜怒,“以后小心一些?!?/br> 眾人贊美著他素來的仁慈和愛民如子,我垂著頭聽著腳步聲和馬蹄聲離開。收留我的領民把我從地上扶起來,好像擔心我被嚇壞般,連聲安慰,告訴我,博德男爵并不是一個兇殘的領主,不會像有些地方的貴族,但凡心情不好,就會抽打虐待平民。 我默不作聲地和他回去,羊自然也不用我趕了,我只需要像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憨憨般,在臨時的家中吃白飯,偶爾幫忙打下手做飯罷了。 我在破石頭房子里又啃了三天木屑面包,期間和羊咩咩們吵架十四回,吵輸了十二回。這天黃昏,在我正想和這群可惡的羊掰扯“正確做羊的高尚品德”時,眼熟的博德管家就來了。 他已經認不出我是那個打聽過喬斯一家的路人少年。 他這次是帶著博德男爵的口信來的,男爵大人倒也沒說什么,只是問我喜歡喝什么酒。謝邀,我最愛王都的“紅玫瑰”瑪澤米諾,每次商人來我們巖石領的時候,我都會和老父親撒嬌蹭一杯,但很顯然一個牧羊少女不可能聽說過瑪澤米諾。 于是,我只能繼續羞澀道:“我不愛喝酒,我喜歡黑麥苗汁?!?/br> 博德管家和口信一起送來的,是一件放在精美包裝里的漂亮裙子,乍一看是純黑色,但在月光或者陽光下閃爍著粼粼的藍光,樣式簡單卻又華美,能很好襯托出少女玲瓏的曲線,當然,我作為少男只能努力擠出個對A,要不要? 所謂男人最理解男人,我一看這貨送來的東西,再一聽這油膩味兒十足的口信,我就知道博德男爵打的什么三年起步的犯罪念頭。 “男爵大人希望你不要拒絕,艾麗婭小姐?!惫芗覝芈曊f道。 嚯,好家伙,你也想走雅諾大人的茶里茶氣路線嗎?我和你說,你是茶不過我老板的,用最溫和的口氣說出最有威懾力的話是他的專長,因為他根本沒打算威脅,他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再說我為什么要拒絕,加班嘛,莫得辦法啦。 十六歲的少年喉結不算太明顯,誰讓我發育得晚,臉又長得好,至于身材平板這個問題,缺乏營養的貧窮牧羊女能波濤洶涌才是稀奇的天賦異稟。 我沒有任何心理負擔地穿上裙子,坐在博德管家帶來的馬車里,晃蕩著進了男爵的城堡。 淦,修得比我們家都好。 脫下正裝,在自己家請少女吃飯的博德男爵,顯然連身上的硬漢氣質都消去不少,他并不急躁,只是晃動著手里的紅酒杯,讓我嘗嘗好東西,仆從端上烤雞、牛排、羊排、牛尾湯等貧民一年到頭也吃不到的美味,還有一個個圓滿可愛的白面包。 啃了快一周木屑黑面包的我,差點把持不住。 把持不住,就不用再把持了。在博德男爵的注視下,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不少食物,被噎住了就端起酒杯灌一口,嗯,也是王都的貴族最愛——“少女之血”塔瓦哈。 我不喜歡這個紅酒品種,太酸太苦澀,盡管確實香醇,相比之下,“紅玫瑰”就有一種甜滋滋的果味,還帶著玫瑰般的余香,至于有人污蔑瑪澤米諾是娘們喝的,我呸。 但這時候,塔瓦哈用來下菜還是可以的。 博德男爵端著酒杯看我吃飽喝足,便帶著說不出的笑意走近我,將溫熱寬大的手掌落在我不著衣料的肩上,順著光滑的肩部—— 淦,動手動腳的屑!左右計劃順利,我也不必再忍了! 我身后珍珠白的亂葬崗亡靈猛地躍出,兇殘至極地用漆黑的爪子劃過博德男爵的面門。然而,下一刻,光輝炙熱的陽光落下,讓它慘叫著扭動著消失,而爪子卻像是撞到某種無形堅硬的屏障上,發出金石般的響聲。 與此同時,我感到體內能量的停滯消散,他果然在食物和酒里下了毒。 博德男爵笑著看我,帶著勝券在握的笑容,他的手里拿著光明教會的大十字圣徽,但他身上涌動的卻不是光明系的力量。 “每年總有這么一些人,覺得美人計可以成功,好像我只要看到美人,就會丟失大腦一樣,”博德男爵平靜道,“小東西,你還是新手吧,做事情也太過粗糙,漏洞多到我都數不過來?!?/br> 他的手掌溶解,接著化為一根像是毒蜂尾刺般的漆黑武器,我懷疑那玩意兒的毒性比馬蜂可厲害多了。他將尖刺抵著我的咽喉,威脅道:“那么現在,親愛的,不要掙扎,乖乖聽話,我也舍不得讓你受苦,告訴我是誰派你來的?你們想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