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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隔著T恤明榛也感受到了麥文澈掌心的熱度,明明隔著織物,那方寸之間的接觸瞬間無限放大,他嚇了一跳,下意識間就吸了口氣繃緊了腹部。 麥文澈感受到了手感差異,嚷道:“哎,你別吸氣??!” “不吸氣也有的!”明榛帶了點被人質疑的委屈,兩人距離太近,他不動聲色地后退一步,卻又忍不住撩起了衣服下擺,像是要破除什么謠言似的。 雖然這段時間疏于鍛煉,但這些年良好的健身習慣堅持下來,明榛胸腹肌的形狀還是維持得很漂亮的。雖然他從來不在朋友圈秀自己的健身成果,然而對于男人來說,炫耀是天性,何況是在自己心儀的人面前——就像公孔雀會展示自己色澤艷麗的尾屏一樣,那甚至是一種動物本能。 是以此刻把衣擺高高拉起展示腹肌的明榛,神色里帶著求偶心切的賣弄,又帶了絲自然而然的得瑟。 麥文澈笑著伸手在他小腹上搓了幾下,感慨道:“要保持這種分塊腹肌對體脂要求太高了,我得餓好多頓才能出點形,相比腹肌,還是胸肌更好練一點——”話剛說完,靈活的五指順著腹腔一下子摸到了胸肌去。 麥文澈似乎還抓揉了一下——明榛覺得一定是自己的錯覺。 心底有點五味雜陳。 以前明榛大學減重時,麥文澈就喜歡這樣“動手動腳”,比如圈著自己的腰說要給量量腰圍,或者整個人抱起來說感受一下輕了沒,要不就是揉揉他的小肚子。 這么多年后如此熟悉、毫無芥蒂的動作,讓他有了點時光倒流的錯覺。 男人跟男人之間這樣的肌膚之親算不得多過分多親密,加上他的每個肢體接觸都自然而正常,明榛不僅抗拒不了,還甘之若飴,陷入不切實際的幻覺。 幻想麥文澈會不會有那么一丁點喜歡自己。 幻想他們之間有一些曖昧的情緒流動。 幻想終有一天能建立起隱秘的情侶關系。 \\\明榛以前不喜歡拍照,覺得自己胖,不上鏡。即便瘦了下來,依然也沒有拍照的習慣。突然有一天意識到用照片記錄生活,是麥文澈給他發來一張照片,說你跳廣場舞真的好搞笑。 那天麥文澈去兼職,下班的時候饑腸轆轆,經過一個廣場看見街邊有賣烤紅薯的,趕緊買一個墊墊肚子。完成一天工作心情舒暢加上剛滿足口腹之欲,麥文澈興致大發,拉著明榛就跑到了廣場舞隊伍的后面。 明榛哪里會跳舞啊,同手同腳毫無節奏,麥文澈被他逗得笑得前俯后仰,抓起手機拍了張照片。 如果不是這張照片,他差點忘記了自己跟麥文澈還一起跳過廣場舞這件事。于是那天之后,明榛便決定了,以后跟麥文澈出門做什么事情都要拍照。吃了什么、喝了什么、玩了什么,都記錄下來。初衷很簡單,這些珍貴的記憶,他不想忘記。 意識到這些照片還能有其他“玩法”,來源于社交平臺曾流行的“適合情侶做的100件事”。 那天明榛突然在微博上看到一個關注的博主有條更新,寫的是“周末一起露營,進度條21/100?!?/br> 曬出的圖片里,是一張寫著“戀愛100件事清單”的圖片,用紅筆圈掉了很多件事。 明榛福至心靈般,忽然心頭震撼,然后迅速上網搜索了什么是戀愛100件事清單。 搜索結果彈出各種不同的答案,他一個網頁一個網頁地打開,又一條一條地往下拉,最后緊張得直咽口水。 明榛想起自己跟麥文澈在一起留下的很多照片紀念,他突然想,那我跟麥文澈也可以打卡這種“情侶一起必做的事”呀! 是不是做了這100件事后,我們也是“情侶”了? 他知道在這個邏輯里,因果關系完全顛倒了,然而他自欺欺人地想,這些就是“我們在一起”的經歷,這些就是我們相戀的證據。反正我當它是就夠了,麥文澈認不認可又有什么所謂呢,他又不會知道。 當明榛敲下“戀愛清單”這四個字的時候,整個人都有種莫名的心虛,只有我一個人認可的戀愛,也是戀愛么? 但當他隨意選了一份清單,并開始對照著一件一件地勾劃掉自己和麥文澈曾經做過的小事時,那絲心虛又逐漸消散,心里隨即開始鼓著泡泡般,歡呼雀躍了起來。 一起吃冰淇淋。Checked√ 在大大的圣誕樹前拍一張超幸福的合照。Checked√ 拍一張對方熟睡的樣子。Checked√ 一起通宵一次。Checked√ ...... “在朋友面前大方地介紹對方?!?/br> 明榛看著這條猶豫了下,緊張地摳著拇指邊的死皮,不由得想起麥文澈帶他去跟籃球隊的人一起吃飯,笑著說“這我路上撿的師弟”時的場景,然后小心翼翼地打了個勾。 他知道自己是在偷換概念。 情侶間的大方介紹跟朋友間的大方介紹不是一件事,但是他掩耳盜鈴地想,我才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反正他做了就是做了。 繼續往下看,里面有好多條實在不太適合放進來的小事,比如“每個月拿出一點錢作為愛情基金,來完成一個小心愿”,比如“在家里各種地方做羞羞的事,沙發,洗手臺,廚房”,又比如第100件終極浪漫“陪對方試婚紗”。 這些他都默默地劃掉,又重新搜索了別人的“適合情侶做的100件事”,從中挑挑揀揀,選出他們可能實現的、他又向往能實現的,最后組建了一個屬于明榛和麥文澈的“100個戀愛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