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年少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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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那年,顧歡爸媽離婚了,她不懂平日里相敬如賓的父母為什么會針鋒相對,甚至不惜以最惡劣、狠毒的語言來刺傷對方。 她覺得天都要塌了,無休止的吵鬧、爭執。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晴天,梁夏跟顧海離婚了,顧歡從此沒了家。 一天夜里,她拿著自己的壓歲錢偷偷跑了,她要躲起來,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清醒之后,人就到緬甸了。 她運氣實在糟糕,剛到緬甸就趕上了當地的武裝沖突,那些人不會管你是否無辜,誰都不無辜,見人就殺。 十四歲的顧歡第一次見殺人,以無比殘暴嗜血的方式,血流成河,末日狂歡。 她又累又餓,暈倒了。 再次醒來是晚上,顧歡永遠忘不了那雙眼,陰狠惡毒,像條毒蛇吐著信子,男人見她醒了好激動,接著將魔抓伸向了她。 顧歡反抗、掙扎、哭泣。 都沒用,反抗只會讓男人更興奮,十四歲的顧歡第一次知道,無法保護自己,美貌就成了最大的原罪。 后來,麻木了。 就在心如死灰那一瞬,她聽到槍響了,男人倒地,又是刺目的紅。 隱約中有人抱她起來,動作是那么小心翼翼,她努力睜開眼,想看清楚,就是睜不開,意識也逐漸渙散。 她聽到有人叫了聲,“穆”。 沒人應。 抱著她的少年從容離開,他的懷抱好溫暖,顧歡眼好酸,她在失去意識前叫聲了“哥哥”。 少年腳步頓了頓,這才低頭看懷中的小姑娘,她該是怕極了,五指緊攥著他衣角。 “時穆”。 有人追上來,也是少年,問他,“苗倫怎么處置”? 苗倫就是猥褻顧歡的人。 時穆語氣從容,像個惡魔,淡淡道,“不聽話的狗,那就殺了吧”。 意料之內。 少年準備去辦,時穆又阻止了,他說,“裴翊,我突然覺得殺了他太便宜了,你覺得呢”? 叫裴翊的少年摸了摸鼻尖,他直覺時穆要折磨人了,少年懶散的說,“行,那就留著”。 彼時的時穆,鋒芒畢露,金叁角無人不知一位叫“穆”的少年。 時穆將顧歡送到當地的醫院就要離開,這場由他蓄意發動的暴亂到了關鍵期,他需要善后,但顧歡攥緊他的衣角不放,護士怎么也扯不開。 小姑娘長得很漂亮,但漂亮在這塊骯臟的土地上就是罪惡之花,他動搖了。 時穆終究是沒離開,他在醫院陪了顧歡一夜,第二天,顧歡的父母趕來了。 顧歡再次醒來已經在南城,刺鼻的消毒水味兒讓她下意識擰眉,梁夏見她醒了哭成淚人,“歡歡,mama對不起你,你別怕,mama帶你去德國,我們再也不回來了”。 顧歡還是沒去成德國,法院把她判給了梁海。 后來,她患上了異性恐懼癥,看過很多心理醫生,沒用,直到再次遇到時穆。 她忘記了,沒關系,身體記得。 完結碎碎念:正文和番外一共六萬字,當初計劃的就是個短篇,不超過十萬字,預期八萬,最終寫了六萬。 像顧歡一樣,她對學術研究是有熱愛在的,而我對寫小說也有很大的熱愛,我總覺得要寫點什么,要留下點東西。 最后,故事是故事,生活是生活,作品叁觀不等于作者叁觀。 我們,下個故事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