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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的老師們互相看看對方,不知道能怎么解釋,女孩兒在這個世界,總要艱難很多很多。 這個錢,到底給了陳月,不然她會鬧很久。 老師們心軟,偷偷讓吳小花來聽課,只是沒法再給她課本、本子跟卷子,因為她沒交錢。 其他家的孩子嘲笑她,說她不交錢就來學校,跟癩皮狗一樣。 這種話很傷自尊心,吳小花咬牙忍了幾天,又跑去找做煙花的私店,給人做了整整八十盒煙花,拿到了二十塊,全部交到學校,她恍惚明白,自己一定要念書,那是她的活路。 學校這回拿了錢,不敢讓其他人知道,就把吳小花錯班分開上課,就是她每一堂課都換班級上,這樣其他孩子就會以為她來蹭課的。 只要孩子們不亂說話,吳小花正式上課的事就傳不到陳月那里去。 吳小花依舊堅持做著零工,只要時不時拿到錢回家,李國富跟陳月就不管她為什么白天都不在家。 第三十八章 就算在這樣的重壓之下, 吳小花的成績都是最好的,老師們有心培養她上初中,上完初中, 哪怕她不能去念高中,也可以讀中專, 出來國家就能安排工作。 有工作,就意味著能脫離家庭的桎梏。 看起來好像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吳小花每天都幻想著將來的生活,希望有一天,自己真的能活得自由、快樂些。 好景不長,吳小花偷偷摸摸在小學讀完了三年級,當時學校為了讓多數孩子能上初中, 啟用的是小學五年級制,鄉下地方,五年級比六年級容易讓家長們接受。 就差兩年, 吳小花就能讀完小學了。 三年級下學期,吳小花照常借口要去打工,路上她會摸去學校上學, 沒想到, 陳月這一天被人介紹了去海鮮廠干活。 海鮮廠的活很多, 主要的是剝蝦殼,最后按蝦殼稱重付工錢,陳月看別人每天領的錢有點心動,手腳勤快的,一天剝個一二十不成問題, 這可比吳小花去做煙花、串珠子賺得多了。 于是陳月想去找吳小花回來跟自己一塊剝, 然后算一個人的錢, 她拿著兩份錢,一份給李國富,剩下一份還能自己用呢——一年前陳月剛生了兒子。 要不是生了這個兒子,一家人的精力都在兒子身上,吳小花偷偷去上學的事早被發現了。 現在兒子過了一歲,陳月把兒子交給婆婆后要出來打工賺錢。 原先一個人賺的錢加上吳小花的,就能養活一家子,現在多了個兒子,她又想給兒子更好的生活,就想著讓吳小花回來跟自己一塊打工,然后錢都歸自己。 反正之前都是這么干的,沒道理吳小花敢反抗。 吳小花一直都說自己去做煙花了,那天陳月要找她一塊去海鮮廠,就去了私家煙花店,結果根本沒看到吳小花人。 一問,老板說吳小花領了煙花說回家做,沒有在店里幫忙。 陳月覺得不對勁,吳小花一直都說自己在店里干活,每個月還拿十塊八塊的回家,那怎么會現在老板又說吳小花把煙花帶回家做了呢? 煙花材料很多,除了本身的火|藥,還有棍子、彩紙、包裝盒,這么多東西,她要是帶回家,沒道理陳月沒見過。 這件事讓陳月起了疑心,她開始去其他幾個吳小花都提過的店詢問,所有人都說吳小花領了材料就回家做了,沒在店里過。 陳月一聽,就覺得其中有貓膩,于是到處找人問有沒有見過吳小花,說吳小花丟了,她得找回來。 那么多人里,總有人知道吳小花在哪兒,有個不知情的家長聽孩子說過吳小花總跑學校去旁聽,他看陳月找得著急,為了不讓她擔心,就讓她去小學問問,說可能在那。 聽到這個答案,陳月第一個反應是吳小花又偷錢去念書! 這不是在浪費錢嗎?有這個錢為什么不拿回家給弟弟,怎么可以這么自私? 陳月氣壞了,當時就拉上李國富去了學校,打算給吳小花一個教訓,讓她敢偷錢! 當時吳小花一無所覺地在教室最后一排蹭課聽,她還期望著自己努力學完五年就去考中學,聽說鎮上有補助名額,只要她考得好,學校會免掉一切費用。 可是這一天,也是她人生里最大的噩夢。 李國富本來在外面玩,看到陳月來找自己,還一個勁地哭說吳小花偷了家里的錢去學校浪費錢,都不知道回家給弟弟買件新衣服,簡直是條白眼狼。 自覺掌控一家人的李國富哪里能接受這樣的事情? 兒子干就算了,她吳小花一個外人,給她一口飯吃就算他們好心,竟然還敢偷錢! 當天李國富二話不說就去了小學,找到吳小花后抽出皮帶就打。 根本不給吳小花解釋的機會,吳小花想躲,被陳月拉住,一邊拉著她被打還一邊哭吳小花怎么能偷家里錢,真是白養她了。 吳小花被陳月掐著脖子,說不出話來,而李國富打她的時候下了死手,那是真的想打死她啊。 上課的老師嚇壞了,加上李國富人高馬大的,又混,沒人敢上來攔。 最后是校長帶著保安來攔住了李國富,這時候吳小花已經被打得出氣比進氣多了。 校長怕人出事,急忙喊老師們帶吳小花去醫院看看,可別出大問題。 李國富一把將皮帶扔地上,說:“誰都不許,不打不長教訓!竟然敢偷家里錢來念這破書,她能念出個什么蛋來!最后還不是要嫁人給別人家生兒子?老子干嘛花這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