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頁
尼瑪,老娘就這點品味嗎? 林夏覺得一口老血憋在胸口,想吐吐不出來—— 老娘喜歡的人自然是英俊瀟灑玉樹臨風,風華絕代聰明絕頂,絕世無雙…… 這樣想著,林夏又惆悵了。 尼瑪,就像是一場夢,而那樣的人又怎么會真正出現在她平靜又平庸的人生里? 哭夠了,林夏用力的抹了抹自己臉上的淚水,紅著眼睛看著陶蕾,一臉無辜的問道:“你剛剛說什么……聚會?” “額?!?/br> 好在陶蕾已經習慣了林夏這神思維,立刻撇著嘴嫌棄的說:“就同學聚會唄,有錢有勢的想要顯唄顯唄自己過得多么舒適愜意,生活美滿?!?/br> 陶蕾的嘴里滿是酸味兒,林夏只是笑了笑,她沒想到陳思,卻想到另一個人—— 那是個特別沉默的男生,上學的時候性格孤僻不合群,學習成績卻特別好。 那時候林夏還是班干部,從導員那里知道那個男生家里是貧困山區的,自然就對他在三照顧,一來二去的,倒也成了朋友。 當然,林夏對他那絕對是純純的團結同學??!可是架不住她身邊總跟著陶蕾這位嘴毒的大小姐。 這倆人就像天生的冤家似的,一天不吵如隔三秋??! 那時候林夏天真的以為陶蕾和袁錚(那位那童鞋的名字)是天生的克星,去沒想到,畢業散伙那天…… 如果說陶蕾是衣食無憂的大小姐,那么袁錚就是不擇手段的鳳凰男。 他們,一個永遠在閃光,一個,永遠讓人看不穿心思。 “袁錚,發起的聚會吧?” 沉默良久,林夏還是忍不住問了一句,小心的注意著陶蕾的表情,果然一聽到這個名字,陶蕾立刻就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小貓,渾身上下的毛都立起來了:“哼!掙了幾個臭錢,聽說還保養了個小明星,他臭顯擺什么?” 見到陶蕾的樣子,林夏有些憂傷的嘆了口氣:“你還……忘不了他嗎?” 到現在,林夏還記得那天清晨,陶蕾披頭散發哭昏在自己懷里的樣子—— “我陶蕾就是再作踐自己,將來跑去給別人當小三小四小五小六,我以后都絕不會再回頭看袁錚一眼!” 生活優越的大小姐,這輩子可能從沒遇到過這樣的挫折吧,吃了散伙飯,那天大家都喝醉了,陶蕾也是個心大的,竟然借著醉酒去和袁錚表白,然后……滾了床單,而第二天,尼瑪,那小子提了褲子不認賬了! 那時候的林夏說實話真的不能對陶蕾的感情感同身受,她只覺得陶蕾受了委屈,而袁錚從此就成了渣男的代名詞。 愛情啊,可真是個傷人的東西呢。 不知怎么,林夏又想到了沈恒遠了。 自己,又算什么呢?自戀狂?幻想癥患者? 不算太大的臥室里,兩個女子都安靜下來,林夏怔怔的想著自己的心事,而陶蕾的目光閃爍著,最后落在自己的手腕上,陶蕾的手腕上一直有帶手鏈的習慣,各種各樣的,都是最新款的名牌,周圍的人都以為她有這樣的癖好,只有她自己知道,這些華麗的耀眼的飾品,不過是為了遮蓋住她腕上的那道傷痕。 那一道,青春的疼痛。 最后,還是林夏不爭氣的餓肚子的聲音,打破了這房間里奇怪的寂靜,兩個人對視一眼,最后又心照不宣的笑了笑。 “下樓吃飯!我請客,你買單!” “沒問題!就吃麻辣燙吧,你要多少我給你點多少!” “你個摳門的小妖精!”…… 無論怎樣,生活,都還的繼續吧! 無論是被袁錚傷害過的陶蕾,還是一直對沈恒遠念念不忘額林夏,她們要繼續自己的人生,卻不知道,在人生的轉角處,有多大得的驚喜在等待著她們…… …………………… 作者菌:突然發覺,回到現世,其實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寫,所以今天估計無法大結局了,嗯,有情節還要好好想想~~~我去閉門了~ 第十八章:同學聚會(1) 林夏喜歡寫小說,是一種愛好,是她對生活的發泄,又或者是一種精神寄托,作者和讀者是相同的,在同一段文字里,尋找同樣的感動。 連著寫了幾本小說,林夏的成績其實不算好,甚至可以說是撲街,但是好歹也是積攢了不少志同道合的讀者們,眼見著她這兩天士氣低迷,甚至刪除了最新連載的小說,這讓大家很擔心,這幾天讀者群都鬧起來了,林夏卻一直不冒泡,微博微信也不刷新,整個人就像是一下子消失了一般。 大家都知道林夏這是發生了什么事,但是到底是什么事卻沒人能猜得到。 直到一周后,林夏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只有一句話—— 晚上去參加同學聚會,不知道該用怎樣的心情?我是該期待呢?忐忑呢?厭惡呢?還是該amp;%#%。 后面竟然是一排的亂碼,讓大家浮想聯翩,微博下面很快刷新了很多評論,甚至更有資深讀者爆料,說林夏曾經在大學里有個校草戀人最后被閨蜜橫刀奪愛了…… 尼瑪,這信息量略大,廣大圍觀群眾表示多給我點時間,容我捋捋! 其實大家真的想多了,林夏只是走的著急,最后那句按錯了鍵盤而已…… 誰讓她身邊總是存在著陶蕾小天使? 對于這次的聚會陶蕾簡直是如臨大敵一般,事到臨頭明明是這位大小姐化妝打扮耽誤了時間,最后卻二話不說把林夏從電腦前拽起來,以最快的速度出了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