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抽獎在七十年代躺贏 第10節
幸好牛車在這時到達知青點才打破了這一觸即發的緊張氛圍。 沈遠征想讓沈之初住進沈家,卻被沈之初婉言拒絕了,見他堅持,沈遠征也只能作罷。 陳槐把三名知青領下車,帶著他們去往知青點。 而沈之初把自己的行李交給陳槐后便跟著沈遠征先去沈家敘舊。 回家的路上,沈遠征對他剛剛在牛車上的行為不太贊同道:“你初來乍到,要和其他同志搞好團結才行,尤其你還住在知青點,下次可不能那樣了?!?/br> “嗯,好?!鄙蛑踔浪傅氖鞘裁?,也明白對方是為了自己好,但聽不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于是快速轉移話題道:“對了,天柏現在怎么樣?聽我爸說他快要結婚了?” ◎最新評論: 【撒花撒花撒花】 【人物名字串了,王小蕓不是前男主他媽嗎?】 【見面,見面,見面】 【什么時候能見面并且認出來?加更加更加更加更加更】 -完- 第11章 聽說 ◎原書男主的金手指?◎ 聽他突然提到那個不孝子,沈遠征先是一怔,緊接著無奈嘆氣,“結啥婚???唉~說來話長,咱們回家再慢慢說?!?/br> “嗯,好?!辈碌綄Ψ綉撌怯惺裁措y言之隱,沈之初沒再追問下去,他把目光挪向四周,開始認真打量起這個將要生活很久的村莊。 冬山屯四面環山,北風吹過時會帶來一絲涼意。 路上遇到的每個村民都會熱情地跟他們打招呼,這讓沈之初多少有點驚訝,他禮貌地頷首微笑,對這里的第一印象感覺還不錯。 老沈家在冬山屯算是為數不多的富戶,青磚瓦房特別氣派,和旁邊的土房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當他們走進院子時,王小蕓正忙著做午飯,她聽到動靜后趕緊放下手里的鍋碗瓢盆迎了出來。 在見到沈之初的那一刻,愁云散去露出一抹和藹可親的笑容,“之初,快讓老嬸看看,你這孩子好像又長高了?!?/br> 面對多年不見的親人,沈之初仍是禮貌頷首,“老嬸,您好?!?/br> 知道他是個不善于表達情感的人,王小蕓沒指望他再多說兩句話,而是先把雙手往衣服上蹭了蹭,然后拽住他的胳膊,熱情地把人拉進屋里。 “坐一宿火車還沒吃飯吧?嬸給你蒸了白面饅頭,你快去炕上坐著暖和暖和身子?!?/br> 這年月一年到頭能吃上一頓白面就算不錯了,老沈家幸虧有京市接濟才能隔三差五吃上白面米飯,也是因為這樣,王小蕓見到沈之初才會這么感恩戴德。 沈之初生在京市長在京市,下鄉的次數屈指可數,而且還都是在小時候,所以他并不知道一頓白面饅頭在農村意味著什么,只以為這里的生活水平和京市相差無幾,也就沒露出任何驚訝之色。 為了給侄子接風洗塵,老沈家做的是白面饅頭和燉大白菜。 飯桌上,沈遠征拿出之前買來的散裝白酒,一人一杯,剛剛好。 沈之初看著桌上的菜,又環顧惜一下四周,終于問出了心中的疑惑:“天柏呢?怎么沒見他在家?” 提到沈天柏,王小蕓的眼睛立馬就紅了,她一邊給他拿來饅頭一邊含著怨氣道:“天柏因為退婚得罪了女方,現在人在革/委會,要明天才能回來?!?/br> 見她在這兒顛倒是非黑白,沈遠征狠狠瞪了她一眼,聲音也跟著高了八度:“如果不是你沒事找事,人家桃花能舉報你兒子嗎?這都是你們自找的!” 關于沈家和趙家的親事,沈之初只知道一點點內情。 當年沈老爺子原本是打算給沈之初定這門娃娃親的,但是在沈之初五歲的時候曾經得過一場大病,差一點兒命就沒了,后來很長一段時間都在養病。因為這個,老爺子就把這門親事定給了小孫子沈天柏。 沈之初知道趙家的那個姑娘叫桃花,當聽到對方竟然把自家堂弟舉報到革委/會時,他驚訝地挑高了眉毛。 “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嚴重嗎?” 沒多大事,你不用管,那小子得到一些教訓是好事。沈遠征不想他剛下鄉就摻和進來,于是給他夾了口菜打算換個話題再聊。 但王小蕓可不這么想,兒子的輕松工作馬上就要丟了,她急切希望沈之初能幫一把,“之初啊,嬸兒想求你個事,你能不能給你爹打個電話救救天柏?……” 她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沈遠征打斷了,只見男人怒目圓睜,“砰”得一聲撂下筷子,徹底發火了。 “王小蕓,你是不是有???!這事你求之初干什么玩意?我大哥欠你的???” 王小蕓被他這一嗓子嚇得一愣,終于閉上嘴巴不吭聲了。 沈之初夾在兩人之間,為了緩和這火藥味十足的氣氛,淡定地吃著饅頭,一舉一動都透著高|干子弟的優雅。 此時,他的心中已經猜到了一個模糊的大概,至于真相是什么,明天跟當地人打聽一下就知道了。 * 接下來的幾天,由于屯子里來了好幾個新知青,人們的注意力全都轉移到新知青的身上,尤其是從京市來的沈之初成了大家品頭論足的焦點,根本沒人再去關心沈天柏的近況。 當聽說沈天柏被公社小學停職時,趙桃花的心中毫無波動。 她不是原身,和姓沈的之間不存在那些愛恨情仇,如今能把那男人的工作搞沒了,這也算是對原身有了一定的交代。 馬上就是秋收了,她現在最關心的是,她那幾個不著調的哥哥什么時候能回來? 這一天,趙桃花閑著沒事把自己住的屋子徹徹底底打掃了一遍,不掃不知道,掃出來的塵土和垃圾真是多。 原身是個懶丫頭,屬于那種襪子破了洞都不知道補的那種人。 清理完各個角落,她又翻出所有衣服挨個補了一遍。 周明瀾從屋外走進來正巧看見她在補襪子,其震驚程度堪比看見外星人。 她睜大雙眼走過去,再瞧那針線活兒就更吃驚了?!伴|女,你跟娘說,是不是當初王小蕓讓你學這些的?” “?……”趙桃花從針線中抬起頭,這才想起原身是不會縫補衣服的,她心思轉了轉,只能默認對方的猜測。 見自己猜對了,周明瀾的鼻子都快氣歪了,她一屁股坐到炕沿邊瞧著那針線越瞧越扎心,“別縫了,當初我教你你不好好學,老沈家放個屁都是香的!” 無辜被罵,趙桃花眨了眨美眸,乖乖放下手里的活兒,柔聲解釋道:“娘,我長大了,也是想多學點東西,不全都是因為姓沈的?!?/br> “你就嘴硬吧?!敝苊鳛懓琢怂谎?,顯然是不相信這種說辭的,“沈天柏這回丟了工作,估計他們一家非恨死咱們不可。我聽說他堂哥來咱屯當知青了,這兩天王小蕓的尾巴都快翹到天上去了,你如果見到他們家人就離遠兒,千萬不能再惹事?!?/br> “他堂哥?誰的堂哥?” “當然是沈天柏的堂哥唄,好像叫什么沈之初?!?/br> “……”趙桃花不禁輕擰眉心,有些疑惑為什么沈天柏的堂哥會來這里當知青? 明明書中沒有這段劇情??? 在書中,男主沈天柏最大的金手指就是這位堂哥。 據介紹,堂哥沈之初在年幼時曾得過一場大病,之后的四十年一直被病魔折磨著,雖然富甲一方,卻一輩子都沒有結婚生子,沒到五十歲便早早死掉了,而他的遺產除了捐贈出一部分之外,其余的都留給了沈天柏。 這促使沈天柏的財富更上一層樓,成了華國首富。 一想到這枚金手指竟然會主動跑來給男主利用,趙桃花的心里頓時生出一股郁氣,她倒想要看看到底是個什么人這么眼瞎要把財產留給男主那種品行不端的小人? 而此時,在知青點里。 沈之初用一盒“大生產”牌香煙換來了自己想知道的真相。他聽著自家堂弟的八卦新聞,突然,猛得打了一個噴嚏,這一聲嚇得談論八卦之人肩膀一縮,立馬閉上了嘴巴。 正聽到關鍵處,沈之初揉了揉發酸的鼻子讓其繼續說下去。 待把整件事情的經過都了解清楚之后,他對人們口中的趙桃花充滿了好奇,能把自家堂弟的工作弄沒,這姑娘還真是勇猛~ 至于沈天柏,他真沒想到平時看似老實巴交的人竟然會干出這種事來? 難怪他老叔一直沒告訴自己所發生的事情,如果換成是他有個這樣的兒子,他應該也會覺得難以啟齒…… 作者有話說: ps:沈之初原名叫沈天齊,因為年幼時生過一場大病,家人覺得“天齊”這個名字不好養活,后改名為沈之初,但在夢中,男主一直用原名沈天齊和女主相處。 ◎最新評論: 【好看,什么時候見面】 【什么時候更】 【就哈哈啊哈就】 【好看】 【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撒花】 -完- 第12章 糖醋蘿卜 ◎陷入回憶想起某人◎ 麥浪迭迭,秋高氣爽。 在秋收的前兩天,趙家哥仨終于陸陸續續回來了。 最先回來的是跟媳婦去了娘家的趙正東,此人和原身中的記憶差不多,長得很帥,但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看起來就像個病秧子,那白皙的臉蛋和麻桿般的細腰,像極了愛吃軟飯的小白臉。 趙桃花更好奇的是,這樣一個病秧子怎么會有女孩兒愿意嫁給他呢?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愛情的力量? 趙正東被自家妹子那“審視”的目光看得有些心底發虛,他懟了懟身旁的媳婦讓其把從娘家帶來的東西交給對方。 鄭小梅接收到丈夫的暗示,忙從挎兜里掏出一把木制的小梳子遞了過去,“桃花,我聽你大哥說你頭發總愛生虱子,這是我娘家哥自己做的,你試著用它梳頭發特別好用?!?/br> “?!……”趙桃花是第一次聽說原身的頭發竟然還長虱子?以原身的尿性,她一點都不懷疑這話的真假性! 于是瞬間感覺頭皮發麻,汗毛都火乍了起來,仿佛那些虱子此刻正在頭發里蹦迪。 她接過梳子帶著哭腔問:“嫂子,這梳子真能把它們都梳出來嗎?” 鄭小梅先是看了眼丈夫,然后面對趙桃花憨憨一笑道:“應該能吧,他說特別好用,我沒試過?!?/br> 這種半吊子回答就像后世的虛假廣告不能讓人信服,但趙桃花仍然選擇把梳子收進口袋里,并且立刻馬上去洗頭,只要一想到頭發里有蟲子,她整個人都裂開了…… 到了傍晚,原身的三哥趙正西和四哥趙正北也風塵仆仆地回來了,周明瀾望向兩人的身后,疑惑問向三兒子,“正西,你媳婦呢?咋只有你一個人回來?” 趙正西的媳婦叫林杏兒,算是隔壁屯子的村花。當初他倆結婚,全屯人皆是震驚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