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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鳥們總是成群結隊,狼群也愛抱團,海里面的魚更是喜歡聚在一起,游來游去,可是所有生物都畏懼他,在他長大之后,當初那只不害怕他的黑貓也跑遠了。 龍當然不會覺得這是自己的問題,一定是那只可惡的貓的錯,是對方膽小又沒眼光。 不管這段時間有多么的孤獨,成長過程中又因為沒有前輩指點吃了多大的虧,走了多少彎路,小金龍吸收著天地間的靈氣,還是順順利利的長大了。 金龍在飛行能力變強了之后,他就離開了自己出生的地方,離開了這片森林。這個時候的他已經無師自通的掌握了收放威壓的本事,加上最后一片蛋殼吃光了,他才決定出遠門去長長見識。 一出森林,金龍就看到了人類的村莊,見到了以前在森林中從來都沒有見過的生物——人類。 其實在森林里的時候,森林外圍的動物們,就多次提到人類這種可怕的存在,這也是金龍遲遲不出森林的原因,他只要收了威壓,鳥雀們就敢靠近它,但是在這些見多識廣的鳥雀,人類非??膳?,雖然沒有鋒利的爪子、堅硬的牙齒,但是他們擁有很多可怕的工具,而且雄性人類沒日沒夜都會發/情,人類隨時都能生孩子。 森林里的動物基本上只有春天才會有繁衍的沖動,一些厲害一些的鳥雀生蛋也很艱難,但是人類的村子、城市……卻一直有很多很多的人。 金龍本能的覺得鳥雀們的邏輯不太對,但是他又說不出什么地方不對,總而言之,經過飛禽走獸的熏陶,金龍對人類有了提防,一開始表現的非常慎重。 他縮成小小的一團,飛到高高的樹上,把在樹頂上嗷嗷待哺的雛鳥十分冷酷的擠到鳥窩的一邊,居高臨下的觀察著人類的村子。 人類在種田,人類在捕魚,人類在編竹簍子,人類在制作陶器……人類和森林中的生物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樣,金龍吃驚的睜大了眼睛,因為一時間接觸到了太多從未見過的新鮮事物,他選擇繼續偷偷摸摸的暗中觀察。不對,他是光明正大的觀察,是因為人類太弱小了,而他收斂氣息的本事十分高超,尋常人類才根本發現不了他。 金龍在人類這種生物上學到了很多,雖然村子里的人看起來笨笨的,一臉憨厚的樣子,但是總有那么一些村民非常的狡猾。他學到了人類說話的方式,還學會了工具的制作,學會了人類的語言和文字。 他聞到人類食物的香氣,還大搖大擺的走進人類的廚房里吃了不少,熟食比生食要好吃一些,但是因為村民們很窮,大部分人都吃得很差,龍津也沒有能夠體會到食物的美味。 在人類數量比較小的村子里觀察了一陣之后,龍津又換了地方,沒錯,觀察了人類之后,金龍依葫蘆畫瓢給自己取了一個名字,龍津。 他雖然沒有父母相關的記憶,但隱隱約約從得到的傳承中知道自己這種生物叫龍,龍就是他的姓,孕育他的那顆龍蛋被卡在一條渡河的石縫間,附近的村子叫做津門村,他就給自己取名叫龍津,龍津,金龍,多好一名字。 龍津覺得村子里的人生活十分無趣,守了他們一段時間之后,金龍就去了村民們口中經常提到的縣城。 因為他無師自通了隱身的方法,龍津走的時候特別大搖大擺,還順走了一個他唯一愿意吃上兩口的菜窩窩頭。而金龍沒想過的是,這一次,他在城里遇到了一個能夠看見他的人。如果能夠預知未來,龍津一定會告訴當時的自己,不要好奇,不要相信人類,靠近他,只會讓自己變得不幸。 作者有話要說: 太困了,怕自己不知道寫出什么東西,只能明天一口氣把剩下的寫完,晚安。 第67章 都是鬼話 能看到隱身龍津的人, 是一個蓬頭垢面的小乞丐,就是那種大街小巷上隨處可見的,身上臟兮兮,臉蛋黑乎乎的小乞丐。這年頭世道并不好, 朝廷腐朽, 貪官污吏橫行, 到處都能看到乞丐的身影,有些甚至是有手有腳的成年男人,做不了多少事情的老人和小乞丐就更多了。 龍津到底是龍,對乞丐們并沒有生出太多的同情心, 森林里的動物廝殺起來更加殘酷, 經常有一些過于血淋淋的場面, 而且它們毛茸茸的,比渾身臟兮兮,指甲縫都是黑的,乞丐們要來的可愛的多。 因為出生在森林之中, 加上龍的本性, 他還是更認可叢林法則這一套,事實上,龍津在的大齊王朝, 和森林外差不了太多,都是強的人過得更好,弱的人就要受欺負。 甚至人類比動物還過分一些, 畢竟大多數動物都喜歡直來直去,不像人類這么狡猾, 有的人面上裝的很好, 可是背地里一肚子的壞水。龍津看過力氣很大的乞丐們在富人老爺面前磕頭諂媚, 結果轉頭又去欺負更弱的小乞丐。 街道上很多的小乞丐,因為討不到錢,還有不少是靠偷人錢財為生的。不過能看到龍津的這個小乞丐不一樣,對方長長的劉海下有一雙非常漂亮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卻流光溢彩,看上去和龍津引以為傲的龍鱗一樣漂亮,這是他第一次見到什么叫做五彩斑斕的黑。 小乞丐是個外地乞丐,好像是跟著逃難的隊伍一起逃到這個城鎮的,沒錯,出了村里的土包子龍目前還暫時停留在小城鎮里,并沒有一下飛去更遠的地方。 他畢竟是一條新生的龍,衣,看著人世間的什么事情都覺得新鮮,要厭倦了一個地方,才會跑到另一個地方去。而且這個城鎮雖然小,但是因為地理位置很好,鎮子里的百姓不太缺糧食吃,富饒的程度堪比一些大都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