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只會影響我拔劍的速度 第106節
書迷正在閱讀:創神星直播中、末世之那個人的末世日常、快穿之玩轉炮灰、我的美貌讓男主沉迷[快穿]、我的臥底江湖、穿成小霸王的綠茶攻、換婚(GL)、續命(GL)、龍女總想搶走女主[快穿](GL)、穿書回來我成了自己的替身(GL)
蕭綽慢慢剝開一個橘子:“不可惜,很值得?!?/br> 她送了一瓣進嘴,目光微冷:“賣房要趁早,等陸離聲名狼藉的時候,想賣怕也得折折價兒?!?/br> …… 陸離作為聲名遠播的法學界新秀,以第一助手的身份參與了新政府第一部 法律文書的編纂,這是他履歷中耀眼的一筆,也是他十分重要的政治資本。 報紙因此對他大加褒贊,總統的嘉獎令上他的名字赫然在列,所有人都覺得這是新政府里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直到明記的老板娘薛梅領著一眾伙計浩浩蕩蕩的殺到司法部門口,提著一桶不知是雞血還是狗血的不明液體,光天化日之下潑了陸離滿身。 據現場人員反饋,當時的場面一度非常驚悚,驚悚之余又有些滑稽,而事件的中心人物陸離在錯愕震驚之后終于回過神來,哆嗦著抖落衣兜里積蓄下的不知種類的血液,卻因為腳下濕滑,當著滿街路人和諸多司法部同事的面摔了個狗吃屎。 明記是赫赫有名的點心牌子,全國都能排得上號,薛梅作為明記的第七代當家,甚至曾經是經濟司司長的座上客。 可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帶著人公然在司法部的門口撒潑,甚至于給司法部的人來了個x血淋頭。 當然有人打電話給警察局,只是薛梅半點不怵,殺氣騰騰的潑完x血之后,領著十幾個老媽子,堵在司法部的門口破口大罵。 “天殺的姓陸的,你怎么有臉說什么西式思想、自由民主?西方來的玩意兒就一定是對的嗎?放你娘的屁!” 又對著路人科普今天的來意。 薛梅是明記第六代當家的獨女,她成年后,薛老板為女兒招贅了女婿上門,薛梅的丈夫丁阜安原以為自己會以女婿的身份成為明記的第七代當家,沒成想到了薛老板還是把當家之位傳給了女兒薛梅。 丁阜安為此頗覺憤憤,就此跟薛梅離心,在外邊兒偷著養了個小的,還生了兒子,又因為薛梅生的是個女兒,所以格外稀罕這個兒子。 后來這事兒被薛梅知道了,馬上就點人殺上門去,丁阜安被堵了個正著,匆匆忙忙跳墻逃走,沒成想就這么摔死了。 薛梅雖覺晦氣,但想著人都死了,好歹也是自己女兒的爹,就吩咐人帶回去好好埋了——事情發展到這兒,只是一出喜聞樂見的渣男作死記,事情壞就壞在陸離參與編纂的那部分法律條文上。 說的更具體一點,就是繼承法。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繼承權。 丁阜安那個外宅把持著丁阜安的兒子,在明記對頭的攛掇下跟薛梅打官司——遵從新政府的法律條例,她的兒子可以繼承丁阜安的部分財產,獅子大開口,就要吞掉明記的一半! 這事兒擱誰身上不覺得晦氣? 丁阜安晦氣,他那個小老婆晦氣,私生子晦氣,這倒霉的法律條令更晦氣! 薛梅專程翻出來看了,是,原文講得是挺條理,說私生子只能分到血緣方父母輩的財產份額——可夫妻倆過日子,怎么可能分得清清楚楚?! 薛梅原先還在法院捏著鼻子跟那母子倆打官司,昨個兒才得了人提醒,回過味兒來。 人家給你畫了一個明顯不利于你的圈子把你困住,你還傻愣愣的待在里邊兒,按照這個明顯不利于你的規則辦事,這是不是傻? 她現在要做的不是想方設法在圈子里艱難取勝,而是跳出這個圈子,把畫圈的人干掉,重新設定規則! 畫圈的人是誰? 陸離。 那就把陸離干掉! 第94章 姐妹,你清醒一點17 為著這場關系重大的官司,薛梅將那幾條法律條文仔仔細細的讀了數十遍,越讀越覺得心頭激憤,火星子蹭蹭蹭往外冒。 這都是些什么東西?! 我娘家親爹傳給我的家業,憑什么就要分給私生子?! 明記跟那個小雜種有一毛錢的關系嗎?! 聚在司法部門口看熱鬧的路人漸多,又因為正值下班的時間,其中更不乏有在司法部當差的官員,陸離滿身血污,狼狽至極,只恨不能找個地縫鉆下去才好,掙扎著想要脫身,袖子卻被薛梅帶來的人死死拉住。 薛梅面籠寒霜,言辭如刀:“陸先生,大清朝再怎么腐朽,贅婿也分不到岳家的財產,怎么到了民國之后,隨隨便便冒出來一個小雜種,就敢獅子大開口,索要我明記的一半家業?!” 薛梅豁得出去,但陸離不行,他以后還要在司法部吃飯,還要在公眾面前維護自己公允文明的形象。 陸離強忍著破口大罵的沖動,盡量耐心的同她解釋:“薛女士,我很同情您的遭遇,但是無能為力。明記的家業歸屬有爭議,您該去找法院,這件事情我是幫不上什么忙的……” “就是法院裁決不了,才建議我來找你的!” 薛梅氣勢洶洶道:“這條法律條文不是你擬定的嗎?你不是張口婦女解放、閉口自由平等嗎?你所謂的西方文明理念,就是叫一個跟人通jian的女人帶著一個不知道親爹是誰的小雜種,公然謀奪我的家產?陸先生,你不覺得這個說法太可笑了嗎?!” 陸離顫抖著手從口袋里掏出一塊被血污染臟大半的手帕,勉強擦了把臉:“薛女士,如果你仔細研讀過那幾條法律的話,就會發現那其實很公平,私生子也好,私生女也好,他們都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只能被動的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來,他們是無辜的?!?/br> “而且,”他深吸口氣,繼續道:“條文上規定的很清楚,私生子女可以繼承的是屬于親緣方父母的財產,且并不是僅僅只局限于男性。換言之,丈夫的私生子可以繼承生父的部分財產份額,妻子的私生子也同樣可以繼承生母的部分財產份額……” 薛梅冷笑一聲:“你當是我三歲小兒,隨隨便便就能被糊弄住嗎?什么丈夫和妻子都是一樣的,我看你是在揣著明白裝糊涂!婦人有妊生子,十月懷胎,想瞞都瞞不住,男人呢?褲子一脫,一刻鐘就能完事兒!陸先生,我聽說你是牛津的高材生,連總理都高看你一眼,怎么,牛津的高材生就這么點水準?!” 她目露譏誚,不屑一顧道:“不如您也聽聽我的看法。婦人若有了私生子,肚子一大,丈夫就能瞧見,而男人若有了私生子,日后還想分財產,倒是簡單。不妨就在情人顯懷之后、降生之前告知原配妻子知道,請其明確出具文書表態知曉此事,如果直到私生子降生,妻子都不知道私生子的存在,那以后這私生子就沒理由繼承生父的財產!” 陸離顧左右而言他:“每個人的出身,都是不能選擇的……” 薛梅嗤之以鼻:“但是他的生父可以潔身自好,他的生母可以選擇不與有婦之夫通jian!要怪就怪他爹娘恬不知恥,狗男女成雙成對,他爹娘做下的丑事,憑什么要我這樣的苦命原配買單?!” 陸離:“薛女士……” 他這話還沒說完,薛梅便勃然變色:“我原先聽人說陸先生是個正人君子,會為平頭百姓排憂解難,會鼓勵女子讀書放足,我覺得你是個正派人,會愿意幫我,才來這里找你,哪成想你竟是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之輩,口口聲聲民主進步,實際上你也只是個獨權的小人罷了!” 她毫不客氣道:“不過想想也是,當年你出國逃難,孫小姐在陸家等了你好幾年,結果你剛回來就打著婚姻解放的旗號另娶新人,怎么,陳世美套上新時代的皮囊,就不是陳世美了?!你什么東西!” 陸離身上披著的幾層光環都被扯下,旁觀者眼底的不屑與低聲議論,還有同事們意味深長的目光,將他刺得遍體鱗傷,臉上一陣青一陣白,一時之間竟說不出什么話來。 陸離是法學專業出身,當然知道那幾條法令存在的問題,可他又能怎么辦? 口號喊得再好,終究也不能脫離實際,這個世界,這個國家,終究還是男人占據了主流地位。 就說上邊的大總統和總理,嘴上說著民主共和,哪個不想當獨裁領袖,哪個不是家里紅旗不倒,外邊兒彩旗飄飄? 他是青年領袖,是革命者眼中的急先鋒,可是陸離也清楚,他自己本質上也只是一個懦夫罷了。 他只敢向舊風俗開炮,卻不敢罵軍閥獨裁,因為他知道,罵軍閥和獨裁,是真的會掉腦袋的。 他只敢主張破除腐朽陳規,公然跟新女友同居,背棄青梅竹馬的原配妻子,用對自己損傷最小的方式謀取最為盛大的褒贊,因為他知道,這件事做成之后,利遠大于弊。 他其實都明白。 他從來都不是什么時代先鋒,他只是一個趨利避害的小人。 陸離僵在原地進退兩難,薛梅叉著腰神情凜冽,就在這時候,陸離忽覺眼睛被什么東西閃了一下—— 他怔楞了幾秒鐘,才大夢初醒般想明白,這是相機的閃光燈! 有記者在這兒! 今天的事情要是報道出去了…… 陸離心頭大感慌亂,想也不想便撲上前去:“這里禁止拍照!” 那記者原本就是孫家人找過去的,壓根不怵他,旁邊兩個助手把陸離攔住,他半蹲下身,對準陸離驚慌失措的面孔,又是咔嚓一聲。 到第二天,這張照片就作為諸多報紙的頭條配圖,出現在了陸離的書桌上。 輿論嘩然是必然的結果,緊隨其后的便是社會大眾對于明記產權糾紛一案的盛大討論——這件事可供討論的余地其實很小,長眼睛的都知道是薛梅占理。 可正因為如此,需要思考的地方才更多。 一件在公序良知和社會道德上毫無爭議的事情,為什么卻會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薛梅甚至要大鬧司法部門口,才能尋求到所謂的公平和正義? 薛梅作為明記的老板,商場上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尚且要如此才能保全家業,換成普通人,又該是怎樣一番場景? 歸根結底,問題還是出在陸離負責編纂的那幾條繼承法上。 諸多評論家對此發表了尖銳的批判,更不乏有人對當前社會進行深入剖析,指出距離真正的婦女解放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政府所謂的的業已實現男女平權,更是無稽之談。 這些輿論上的討論需要時間發酵,才能結出真正的碩果,而對于蕭綽和孫家來說,勝利已經近在眼前。 那幾條條令是陸離編纂的嗎? 是。 那么,那幾條條令是陸離出于本心編纂的嗎? 未必! 作為男性,他或許有維護男性權柄的下意識作為,但究其緣由,還是因為這里邊的水太深太渾,利益集團牽扯諸多,他誰都不敢得罪,只能閉著眼將那幾條法律寫了出來。 而之后審核的人也好,總領這件事的人也好,都不敢同渾水下的那股暗流對抗,最終,這群發誓要用性命維護公平正義的人隨波逐流,使得那幾條荒唐法令得以問世。 能就此廢止那幾條法令嗎? 不能! 這條法令一旦廢黜,總統、總理和督軍們家的姨太太和非婚生子女算什么? 他們豈不是直接被排除到了繼承序列之外? 但是能當成什么都沒發生,直接把這一頁掀過去嗎? 不能!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社會大眾的呼聲是能夠被忽視的嗎? 能因此直接把編纂法典的總負責人拖出去斃了嗎? 不能! 那位總負責人是孫先生在日本留學時候的同窗,黨內元老、年高德劭,怎么可能在這種事情上翻船? 而且他也不過是掛個名罷了,具體的事項都是底下人負責的。 那這件事該找誰負責,不就很簡單了嗎? 這人選都是現成的,陸離??! 事發之后,司法部是想要保住陸離的,一來部長的確賞識他,二來則是因為陸離的新式妻子涂曼——她的叔叔以華人的身份在米國做某位要員的參謀,是很能說得上話的那種。 只是后來事情鬧大了,陸離只能被推出去做替罪羊。 他是有些才華、有些關系,但是跟社會輿論比起來也好,跟黨內大佬比起來也罷,那點根基就是一層紙罷了,隨手一戳就破。 陸離硬著頭皮上了幾天班,就接到司法部的電話,告訴他暫時不必去了,在家里避避風頭,沒過幾天又接到通知——他被開除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涂曼向他提出了分手。 理由很正當,很像一首詩。 當初吸引我的是你熠熠生輝的靈魂,現在你已經失去了光。 他是跌落神壇的偽神,是聲名掃地的舊時楷模,現在的他,顯然已經不適合再站在涂曼的身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