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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這個林縣令還挨個數字數?!他寫的時候都沒這么講究。 講究的林風起又翻了翻訴狀紙,看了一眼底下的譚氏和林舉人:“如今你們被賣的女兒已經找回,不如宣上來,一起審這案子?!?/br> 譚氏巴巴地看向門口,卻見茵夢從后堂走了出來,身上早已不是她之前看到的道袍裝束,頓時愣了一下。 茵夢朝她安撫一笑,轉身跪下:“大人,民女有話要說,民女如今已經自賣為婢,且簽的是死契,身家性命都在主家手里,與家父家母再也瓜葛了?!?/br> 林風起雖然已經知道了這事兒,此刻再次聽聞也不禁感嘆這女孩兒實在聰明。 找一個友善的主家寄托己身,自陳與家中再無瓜葛,旁人再也說不得什么。 譚氏從女兒出來就盯著她瞧,聽了這話豈有不明白是什么緣故的?頓時淚如雨下:“何苦啊?!?/br> 給別人家做奴婢有什么好的?她如今在莊子里做活,簽的是長工的契書,人卻是自由的,真有什么事兒解約了賠些錢就完事了。 可奴婢呢?主家有什么不順心的隨手就能打發了,若是犯了什么事,隨手就打死了,一個奴幾罷了,誰會在乎呢? 譚氏越想越覺得心痛。 可她知道女兒是為了自己好,她想叫自己安安心心地合離。 因此,當林風起問她要不要合離時,譚氏擲地有聲:“離!” 外頭一片嘩然。 這還是頭一次有女人主動要求離異的,在這樣一個社會時代里,是多么新奇的一件事? 譚氏聽見外頭嘈雜的議論聲,忽的想起王家村村長說的話,又說:“只是有一事,希望大人能替我做主,我若是與王慶合離以后,要重新立女戶,希望大人能替我將戶籍遷出來?!?/br> 村長既然說里長他們不肯幫她遷戶籍,她叫官府幫她遷總行了吧? 王舉人氣紅了眼,只是他又不敢硬來,只哀求說:“你我多年的夫妻,當初貧賤之時互相扶持走過,我考中科舉也是你極力支持,如今竟一點情分都不在了嗎?” 他妄想以情動人,又恨因著茵夢之事讓他們夫妻走到這個地步,轉頭指著茵夢罵道:“可見當時賣了你竟是沒錯的,你才回家就鬧得雞犬不寧!實屬敗家的根本!” 【無語:我他喵血壓上來了,什么垃圾東西啊,自己做錯了事情還要怪別人?黑心的畜生?!?/br> 【一言不合:他到現在都不覺得自己是有錯的就很離譜,而且他真的不知道譚氏為什么想跟他離婚嗎?當著譚氏的面指責茵夢也是絕了,我懷疑他腦子有問題?!?/br> 【斤斤計較:與其說他腦子有問題不如說他讀書讀傻了,可能以為普天下的兒女都必須愚孝聽父母的話不能有任何反駁吧,所以第一反應是指責孩子而不是反思自己?!?/br> 茵夢低著頭。 她自從知道自己被親生父親賣了便沒再對他有任何幻想,此刻聽了指責心里也不難過,只替自己娘親可惜,也怕她聽了這話心里不舒服。 誰知道譚氏又一個嘴巴子扇到了王舉人的臉上,罵道:“我只恨我當年性子軟弱聽了你的話沒早日來報案,到如今才看出你這幅蛇蝎心腸,你與我說情分,你若是顧著那一丁點的情分也不會做出這樣的骯臟事兒來?!?/br> 她用力過猛,近來總是搬弄那些花盆之類的,練了一身的好力氣,直把身形單薄的王舉人一巴掌扇到了地上,才剛好的臉又腫了。 外頭的議論聲更大了些。 林風起輕咳一聲:“肅靜!譚氏想要合離的理由充分且合理,有人可有異議?” 無人應答。 他又說:“既王夢已經自賣,往后便是主家的人,與譚氏、王慶無關,因其是毫無意識的時候被王慶賣給了張遠,過后才有了一番苦難遭遇,現判王慶歸還其賣身的一兩銀子,為人父母,女兒出嫁必得出一份嫁妝錢,如今譚氏、王慶合離,雙方便各出一兩銀子,同時王慶需得補償王夢二兩銀子的創傷費,臺下諸人可有異議?” 這個創傷費還是林渙跟林風起說起的,他覺得茵夢實在太過可憐,就這么被賣了,王舉人至多被問責,而不會有牢獄之災,問過了直播間的觀眾以后,才知道原來還有精神損失費這種東西。 銀子好啊,手里捏著銀子才能有說話的底氣,他立馬就跟林風起轉達了這個精神損失費的問題。 林風起覺得這個想法不錯。 如今縣衙接手的案子大多數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東家長西家短的,當場判案以后往往沒過多久,這兩家又會因為同一樣的案件對簿公堂,再有就是那些別的案件,譬如偷盜行竊傷人,往往將案犯關上幾天幾個月就放出去了,那些遭受損失的人家卻沒什么賠償。 犯案的又多是當地的地痞流氓,個個都是老油條了,進來了又出去,又沒什么損失,蹲幾天牢而已,所以出去還會再犯,讓縣衙煩不勝煩。 現在可好了,有了賠償的先例,往后看他們還敢不敢再犯。 他覺得這提議不錯,王舉人卻如遭雷劈:“大人,往常沒有這樣的例子??!” 他這得出四兩銀子??他如今身上連半兩銀子都沒有,哪來的四兩銀子給這賠錢貨 ?王舉人窒息了。 林風起仍在說話:“這四兩銀子限半年內結清,若是沒有按時結清,就有官府強制結清,以房屋等物進行抵押?!?/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