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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患難與共的兄弟不為過。 只可惜陸彥的命到底不如聞澄楓那般硬,被擄來南越皇宮后,漁陽長公主刁難聞澄楓罰跪雪地中,導致男主高燒三日三夜不退。陸彥去太醫署求藥被拒門外,不得已想出潛進總管太監房里偷藥的下策。 書中再后來的劇情就是虞清梧此時所見:陸彥的偷竊行徑被發現,那群太監抓了他暴虐施以宮刑。 最終結局不過寥寥六字:失血過多而卒。 聞澄楓在醒后得知摯友的尸體被拋亂葬崗,成了一縷孤魂野鬼,順帶著就把這筆賬記在了害他臥病高燒的漁陽長公主頭上。 虞清梧轉頭朝內室看了一眼,雖然并不能瞧見里頭情景,但……希望這一回能來得及救人。哪怕曾經意氣風發的少年郎從今往后不得不做一個閹人,那也比慘死了強。 只是不知道聞澄楓現在怎么想,該不會已經把總管太監落在陸彥身上的這一刀,歸結為她的過錯了吧? 那可不行! 她帶御醫來掖庭,本就是懷揣著目的的。但凡聞澄楓對她的憎恨未消,那么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她的意圖就都沒有達成。她必須要做點什么,絕不能坐以待斃。 虞清梧向前走了兩步,居高臨下睨著跪在門邊的太監:“在后宮動用私刑,你們該當何罪?” 她嗓音素來清澈偏淡,再加上故意壓得低沉,詰責起人來頗有幾分威嚴,足夠將三個太監唬住。惹得其中品階最高的那位支吾解釋:“奴才知罪,可這是……是陸彥偷竊在先,奴才也是按照規……規矩行事?!?/br> “規矩?”虞清梧挑眉反問,“琴月,在宮中行偷竊之事,按規矩應當如何?” 她其實對古代的刑罰規則完全不清楚,也沒法猜這本小說的作者有沒有添加架空私設。這算是賭,賭一把對于偷東西的懲戒,沒重到需要動用宮刑的地步。 幸好,她的運氣還不錯。 琴月一絲不茍背出宮規:“竊盜者,贓滿五貫文足陌,處死;不滿五貫文,杖五十;未遂,杖三十?!?/br> 陸彥明顯屬于偷盜未遂的范疇,左不過杖三十。雖也難免被打得皮開rou綻,但皮外傷總會有徹底痊愈的一天,比身體殘缺、尊嚴殘敗,要好上太多。 那么,儼然就是這些個太監見陸彥和聞澄楓的身份好欺,故意把折磨他們當樂子了。 虞清梧不是原主漁陽長公主,見不慣狗仗人勢,她心里憋著一股氣兒繼續問:“濫用私刑,又當如何?” 琴月言簡意賅:“杖斃?!?/br> 虞清梧冷眼掃過跪在地上的人,淡聲道:“那還不趕緊拖下去,別礙了本宮的眼?!?/br> 語罷,便有幾位隨行內侍和宮女上前去拉拽他們,全程面無表情,概是在原主身邊伺候久了,見慣漁陽長公主動輒打罵罰人,早已對草菅人命覺得麻木了。 倒是三個太監陡然震驚抬頭,萬萬沒想到有朝一日漁陽長公主手底的人命會多上自己一條,掙扎地想要甩開前來拖拽他們的人,連聲求饒:“殿下饒命??!是他,分明是他犯錯在先的!” “殿下饒命啊——” 虞清梧恍若未聞,懶洋洋道:“帶走?!?/br> 哭天搶地的哀嚎聲響徹院落,虞清梧唇線緊抿著,呼吸一次深過一次,強壓下于心不忍的沉重情緒。 她殺人了。 不是漁陽長公主,而是她虞清梧,殺人了。 再也沒有回頭路,她真真切切活成了書中的一個人物。那么她就必須要活下去,才對得起所做每一件違心事。 而杖斃這三個太監,只是殺雞儆猴。意在告訴偌大后宮,別以為聞澄楓是敵國人質,是被北魏拋棄的廢太子,他們就可以任意欺辱。但凡誰猖獗得舞到漁陽長公主面前,都一樣得吃不了兜著走。 直到太監尖銳的喊叫聲遠去,虞清梧才把視線投向聞澄楓。 少年跑出來得急切匆忙,沒來得及穿棉襪,一雙腳踩在破破爛爛的布鞋里,能看見凍紫的腳指頭蜷縮著。但他的背脊卻始終挺直,仿佛再大的風雪也不會令之彎折。 他和虞清梧差不多同樣高,平視望來的漆黑眼眸如夜似海,不像一個十四歲少年該有的神情,讓虞清梧連與他四目相對都需要勇氣,說道:“依本宮看,也不必另找住處了?!?/br> “正好瑤華宮還有幾間空屋子,收拾收拾,這兩天就搬過來?!?/br> 言下之意,便是讓聞澄楓和陸彥與她住在同個屋檐下。 古有男女授受不親之說,這誠然是不合規矩的。但虞清梧是誰,被皇帝捧在掌心的漁陽長公主,只要是她提出的要求,不論再荒謬,她那昏庸的父皇都會一口答應。 而虞清梧之所以忽然改變主意讓聞澄楓搬去瑤華宮,是因為方才陸彥之事讓她意識到,只要聞澄楓被困在南越皇宮當中一日,受到的屈辱就絕不會少。哪怕沒有漁陽長公主,也會有各個宮娥女官、太監侍衛…… 別人的手腳她管不住,那就只能把聞澄楓護在眼皮子底下,才最安全。 只是面前少年聽見她這話,一言不發的,虞清梧掀了眼:“怎么?你不愿意?” “上一個忤逆本宮懿旨的人……” “我愿意!”聞澄楓打斷了她說到一半的威脅話,上前半步重復道,“我愿意搬過去住?!?/br> 這位長公主嘴上說著惡言惡語,可提及要他搬去瑤華宮的時候,眼底卻盈盈閃著光,像是在……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