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他如果不知道自己有病,那他是無辜的,可他明明知道自己有病,卻絲毫無所顧忌,這還是無辜嗎?這是蓄謀! 回酒店的第一件事,程與梵立馬給劉可發去視頻通話 唐志超那個王八蛋,以為自己有一份精神鑒定報告當護身符就能肆無忌憚了?他錯了!他大錯特錯!他用發病期間喪失辨認跟控制能力當借口,即便證據確鑿也依然可以逃脫法律制裁,可是他漏了一點誘因!這個病發是如何被引起的?!這個王八蛋他漏了這一點??! 誘因?劉可略有沉吟你的意思是說他.. 2.刑法理論中原因自由行為,實施犯罪不自由,但導致不自由的原因是自由的!那天是同學聚會,唐志超他喝酒了!酒精是誘發病癥的原因之一,他明知自己有病,卻縱容自己飲酒,讓自己陷入無能力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實施的犯罪為什么不承擔刑事責任?我可以拍胸脯說這個唐志超完全就是故意的! 劉可雙目微蹙 這是一個點,但是邏輯上有問題,如果你說的那種情況成立,那就說明他提前預設犯罪,可你不要忘了,他的狀況是發病期間,無法控制自己的意識和行為,既然無法控制,又怎么能預設犯罪?如果你說的情況不成立,那就說明他沒有精神病,這樣一來,那份鑒定報告又該怎么解釋? 圈套,師姐你中了他的圈套。程與梵說道:這就是唐志超的高明之處,他知道自己弓雖jian的犯罪事實無法更改,所以就把重點放在精神病上,他為什么承認自己□□?為什么要求對方簽諒解書?就是因為他有這個后手,我們做刑事案,通常來說一審都不會順利,也不會把所有證據都在一審的時候放出來,反過來想唐志超也是一樣,但他沒料到的是聞舸不要錢,就要他坐牢,所以最后他惱羞成怒,放出了視頻和照片,法律不是邏輯,法律是經驗,我們越推敲邏輯,邏輯就越站不住腳跟。 / 一棟高檔寫字樓的辦公室,唐志超接到來自法院的傳票。 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會再次因為聞舸的案子而又被起訴,更想不到聞舸的律師依舊是程與梵。 才不過四年時間,這樁案子被冠上了陳年舊案四個字。 程與梵看著唐志超,目光像刀子一般鋒利。 唐志超看著她,也如同仇敵一樣。 又是你。 是我。 你以為你能翻案嗎?我告訴你以前你怎么輸的,現在我會讓你輸的更慘! 你可以試試,看最后慘的究竟是誰。 時至今日,早已不是四年前,聞舸死了,唐志超除了那一份精神鑒定報告外,再也沒有可以威脅的東西。 如果有人拿命和你博,你敢拿命博回來嗎? 臨開庭前一天,程與梵接到程玉榮的電話。 她看著來電顯示的那串號碼,升起一種久違的感覺,不是什么家人親情,而是一種提前知曉。 果不其然,接通電話的第一句話,便是程玉榮威嚴低沉的聲音 你當初答應過我什么?你說你不會再管這件事情,現在出爾反爾,你覺得應該嗎? 程與梵沒說話,那一刻她在想,她的家人真是沒叫自己失望,四年都去了,一點都沒變。 既然大家都不要道德,那自己又憑什么守著道德。 我反悔了。 你怎么會變成這樣? 我一直都是這樣。 好,那我們也一次說清,將來無論你出了什么事,惹了多大的麻煩,再都不要來找我。 好,我答應你。 電話掛斷,程與梵轉身看見時也。 你來了? 她知道她應該是都聽見了,于是笑了笑:沒關系,反正早就斷了。 時也抱住程與梵,偏過頭貼在這人耳邊:我們不要他們,從今往后,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家。 3.我國對于精神病人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當某種精神病導致行為人完全喪失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時; 第二種,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從法律規定來看,屬于完全刑事能力人; 第三種,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如果在行為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雖然條律這樣明確,但是唐志超以上哪一個都不符合,4.他利用精神疾病去犯罪,自由地利用自己的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