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2015年6月13日,鄭民開車從茂城幫朋友帶東西到申城,途中經過海城。 他受同鄉之托順帶捎上年僅十三歲的李禾去海城,到了海城之后,他就把李禾放下了,沒想到第二天,在海城市人民公園南湖區水溝里發現了一具女尸,經過警方的最終鑒定發現這具女尸,正是6月13號晚上被鄭民捎帶到海城的李禾。 海城市公安局立刻就將鄭民逮捕,帶去了刑警大隊。 期間,鄭民拒不認罪,說自己把李禾放在海城客運站就走了,因為答應了要給人帶東西,所以他開的特別急,大概三個小時就到達申城。 但是刑警大隊的人根本不相信他,對他進行了長達七天七夜的刑訊逼供,不讓他睡覺,不讓他眨眼,并且毆打他。 但就算這樣,鄭民都沒有交代。 七天后,鄭民又被帶去了公安廳看守所,在這期間出現了一個自稱是公安廳廳長的人,威脅并恐嚇鄭民,讓他趕緊交代犯罪過程,否則立刻拉出去槍斃,還說這案子不開庭,是公安廳督辦。 鄭民依舊沒有交代,他跟那個廳長說,不是自己做的,自己交代什么?當下廳長沒有說什么,但給了他一個冷笑,回到牢房后他才明白剛剛的冷笑是什么意思。 牢房里有個叫文昌學的人,是犯人里的老大,他一見到鄭民立馬就和他攀談起來,不僅事無巨細的知道鄭民所犯的案子,就連剛剛那個廳長詢問了鄭民什么,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文昌學告訴鄭民最好趕緊交代,這樣可以少吃苦頭,鄭民還是那句話,說我沒有犯罪,讓我交代什么?! 文昌學陰森森的齜牙,亮出拳頭來,說他不識好歹,看來不給點顏色瞧瞧是不行了。 就這樣文昌學指使監獄里另外兩個犯人開始毆打鄭民。 最后鄭民因為受不了被其天天毆打,在精神恍惚里寫下了犯罪過程,但令人可笑的是,這份犯罪過程,是文昌學幫他寫的,鄭民全篇一字不落的抄下。 雖然鄭民被迫抄寫犯罪過程,但他在暗中偷偷保留了文昌學讓他抄寫犯罪過程的字條作為證據。 因為寫了犯罪過程,頭兩天鄭民都是在安穩中度過,直到第三天,有一個自稱省級的公安部領導又來提審鄭民。 鄭民以為看到希望了,就和他講述自己的遭遇,那位領導的確拍桌子表明要嚴查這件事,于是問他有沒有證據,他就把那張暗中藏著的字條交了出去,結果...從此后再無音訊。 他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但在這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海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弓雖jian殺人罪判處鄭民死刑,半年后海城高院終審改判死緩。 ... 說到這里,鄭民泣不成聲 他那么大的官,為什么要騙我一個小老百姓?我真的是把他當救命稻草去抓住,他讓我口述經過,他幫我來寫,寫完了給我看,可是那個字太潦草了,我根本看不清,他說他讀給我聽,我真的信他了,我真的是以為他是幫我的,不然我絕對不會簽那個字!你知道判我死緩的法官跟我說什么嗎?他說誰叫我簽了認罪書呢,他們騙我的啊,是他們騙我的??! ... 見過鄭民后,紀白跟柳宗在辦公室里研究案情。 現在情況就是這個情況,我肯定也不會聽他一面之詞,但是我也有我懷疑的地方,你看這個 柳宗指著另外一起案件 這個也是八年前在海城里發生的案子,里面的作案手法,時間,被害人遇害地點,跟鄭民的這個案子,幾乎如出一轍,也是十三歲未成年少女,凌晨在客運站附近遭弓雖jian后殺害。 紀白皺著眉,深思道:你不能因為作案手法跟時間地點相同,就判斷兩起案件同一人所犯,客運站魚龍混雜,成天進出的人沒有上千也有成百了,這個頂多算你個人推理。 對,我知道的確不能這樣想,但是這件案子有一點很奇怪,這個姜聯1月份被抓進去,4月份就被槍斃了,你我都是搞專業出身,哪怕就是窮兇極惡的罪犯,立即執行死刑也得有一個死刑復核權吧,一審、二審、復核再加上其他一系列環節,整個過程走完最起碼也要半年到一年時間才合乎規矩,三個月就槍斃?就緊跟在鄭民這個案子之后?叫人怎么能不懷疑?巧合太多了,就不是巧合了。 柳宗摸了根煙點上,愁容不展道:如果我不知道鄭民的這個事情,就這么過去也就過去了,但是我現在知道了,那這件事就不能稀里糊涂的過去!讓一個沒有犯罪的人待在監獄里坐牢,從死刑到死緩再到無期徒刑啊,你知道這意味什么嗎?意味著一個人的一輩子就這么毀了。 ... 接下來紀白在魯城沒多待,她按照鄭民申訴材料里的內容,以及鄭民口述里的內容,依照原本的地址,親自去了茂城,她必須要親自證實從茂城經過海城,然后抵達申城的這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