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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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長門往東傳入石見境內,傳聞就變了模樣:術士家族五條,有一名天才養了五條狗,他拿著牛刀、騎著狗,斬殺惡鬼還以筑前安寧。 后,石見往東傳入出云境內,傳聞又有了變化:五條家有一位天才,他養的狗長了牛的角,一下子頂死了惡鬼,還筑前安寧! 越傳越離譜,也越失真,就連筑前都不得安寧。 直至月余,傳言可算達到了大島最東的蠻荒之地豹貓的茍活之處,邪術士的合作之所,而流言已經全換了內容,偏又讓人聽不出哪里是假。 聽說筑前出了一只強大的牛頭妖怪,喜食惡鬼,還擊敗了五條家的神犬。頭頂縫合線的男子道,雖然我沒聽過五條家養了什么神犬,但對那只牛頭大妖很感興趣。 頂著美人皮的里梅頷首:廣為流傳,應該是真的。 我聽過描述,牛頭大妖是人形,紅發金眸、身穿白衣,據說是少年的樣子。里梅瞇起眼,多半是沒有成年的大妖,可以被獄門疆捕獲,用來作宿儺大人的容器。 獄門疆,為平安時代前期的高僧源信在圓寂后所化的咒物,是一個四方立體的封印盒,上頭長滿了眼睛。 近三百年來,獄門疆從只能封存物品進化到了可以捕捉活物,相信只要給足時間讓它繼續進化,在數百年后足以封印世間的任何事物。 但現在,里梅想利用它來捕獲大妖。 邪術士與豹貓們是合作關系,里梅想這么做,豹貓自然得協助。 不過,在吃過白犬的大虧后冬嵐不再莽撞,她沒有滿口答應陪里梅前往,只說要做兩手準備,即術士去捕捉牛頭大妖時,豹貓會加大力度尋找備用的容器,以備不時之需。 哼,如果那只大妖適合做宿儺大人的容器,那你們豹貓算不得出力。里梅冷笑,你可想好了,冬嵐首領。 冬嵐頷首:我想好了。 那么,暫時別過。里梅起身,禪院,你留在這里。 縫合頭男子笑著應下。 很快,里梅化作一陣冰雪消失在原地,直往筑前的方向飛去。 他一點也不擔心自己的氣味會泄露,進而引來甩不掉的犬妖,因為他的軀殼已換,直接從男子變成女子,他就不信殺生丸和犬夜叉還認得出來! 托狗兄弟的福,他里梅算是涅槃重生。 之前那副殼子被殺生丸打得沉疴累累,又被犬夜叉設計吞了劇毒的手指,幾乎在他狂奔出犬山之后就當場嗝屁。 要不是他會的東西多,或許連自己的性命都無法保全。且當時情況特殊,他除了依附在一名被惡鬼殺死的女子身上,竟是再沒別的選擇。 這也不錯,女子更容易讓人放下戒心個鬼??! 每個月總有那么幾天的里梅差點二次嗝屁,他服了! 他發誓,有條件了一定要重新換具身體。 宿儺大人,請再等等,不會讓你等太久了。里梅握著獄門疆,飛向了有狗的遠方。 是夜,離開了筑前,進入長門境內的狗兄弟尋了塊干燥的地方過夜。 晚食過后,緣一背著頭巾、足袋、小毯跑向溪邊,認真地搓洗起來。拍打、搓揉、擰干,緣一架起長繩將織物掛上,讓篝火將之烘干。 少爺,這些都是用什么做的,看著好眼熟?冥加撓頭,我隨你進城多次,也沒見你買過這些。 緣一攤開織物:是兄長贈與我的皮毛。 誒? 緣一回憶道:我幫兄長梳了毛,梳下來的皮毛都歸我了。我不想浪費,所以做了這些織物。 簡言之,他用殺生丸的狗毛做了頭巾、足袋和小毯,還搓了兩根晾衣服的長繩。 冥加: 他已經不敢回頭看殺生丸少爺了!難以置信,殺生丸少爺才兩百歲,居然已經開始愁到掉毛了嗎? 還掉得這么嚴重! 接著,冥加就瞧見他家少爺從背簍里抽出一條長長的、白色的絨尾,學著殺生丸一樣繞在自己的胳膊上,再纏過脖頸。 在毛茸茸的皮毛襯托下,他家少爺更是可愛了幾分。 很溫暖。緣一摸摸皮毛,覺得卷著過冬沒問題,像兄長的一樣。 倒是殺生丸瞥了他一眼,別過頭不再說話。 愚蠢的半妖,說到底,還是在嫉妒他有尾巴。 第38章 晨曦初露,早醒的緣一扒開草叢,尋覓可口的野菜。 松軟的小絨尾環在身上,縱使緣一穿著普通的袖袴,也不會再感到寒冷。 不過,還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間行走,又總遇妖怪與惡鬼,就連火鼠裘也會沾點兒味道,更何況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對了,不知兄長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紅楓衣也穿了許久。 緣一正想著采買衣服的事,冥加倒是窩在絨尾中打了好幾個滾,聲音既是懷念也是愜意:啊,原來殺生丸少爺的絨尾是這個觸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爺的絨尾軟乎多了,許是隨了凌月王。 冥加爺爺沒有抱過兄長的尾巴嗎? 誰敢??!冥加嚷道,會被殺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我曾經也是追隨了老爺很長一段時間,才得到抱尾巴的殊榮。 很難嗎?緣一回憶道,我跟著兄長離開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絨尾。 冥加: 那不一樣!冥加堅定道,少爺肯定是占了血緣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爺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聲音。 冥加覺得很有必要給自家少爺講清楚絨尾之于白犬的意義,否則,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還上手摸了對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爺,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簡單,它象征的意義可多了。冥加嘆道,絨尾是白犬化為人形后掛在身上的尾巴,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長度和力量、顏色與漂亮,都是白犬甄別另一只白犬各種狀態的標志。 緣一提著小簍回程,專注地聽著。 白色的絨尾象征著犬妖最純正的血統。冥加道,要是血脈不夠純正,絨尾上的雜毛也多,顏色也會有變化。有黑灰,有棕黃,但只要犬妖變成人形后有絨尾,就意味著實力不錯。 那些化形后沒有絨尾的犬妖,注定實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仆從,有點本事的才能成為家臣。 緣一不語,他作為半妖生下來,注定不會有尾巴。 也就是說按照白犬的階層劃分,他在兄長族里是最末位的犬妖,生來只能做雜役,未來一眼就能看到頭,難怪兄長的態度陰晴不定,看來 兄長身為純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卻身處末位,是一件很傷面子和自尊的事吧? 而且白犬尋找伴侶也要看絨尾。冥加道,他們雖然維持著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與血脈。絨尾作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夠讓他們很快找到心儀的伴侶。 簡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脈純不純、力量有沒有。不像人類中的貴族,選擇伴侶時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東西。 老爺的妻子也就是殺生丸少爺的母親,能看上老爺便是因為他最強,絨尾也最漂亮。 當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脈。不過她極為謹慎,并不覺得一條純白的絨尾能代表什么,而是放出話讓追求者內斗,誰贏了就是她的伴侶。 而那一日,老爺憑實力擊敗了所有對手,贏得了凌月王的青睞。 純血與純血的結合,再生下更強的純血是白犬的宿命。而從擁有十七道妖紋的殺生丸誕生起,斗牙王與凌月王的姻緣也逐漸走到了盡頭。 身為家臣,冥加不敢妄議兩位王的感情,他看不懂 似乎有,又似乎沒有。 總之,少爺,白犬的絨尾很重要,不能亂摸。冥加道,殺生丸少爺不可能不在乎這個,你如今是幼崽,他不會計較,但等你成年的話,再摸他尾巴是會被殺死的。 不過,少爺已經很受優待了。 殺生丸少爺允許你用他掉落的皮毛做絨尾,算是把你劃分到他的地盤中了。冥加蹦跶了幾下,絨尾上帶了他的味道,就算少爺你遇到陌生的白犬,對方想揍你也得掂量殺生丸的分量。 嗯。緣一摸摸絨尾。 他需要變得更強一點。 這一生,唯二的血緣相關是兄長與母親,而他的強弱關乎他們的名譽。 他不希望兄長被別的妖怪嘲笑說你有一個無能的半妖弟弟,也不希望母親短暫的一生要承受人類的流言和妖怪的諷刺。 生父是大妖,他的弱就成了母親的原罪。 兄長是大妖,他的弱就成了別人攻擊兄長的筏子。 他不欲,更不愿! 念頭的復蘇,連帶著他的日之呼吸都開始沸騰! 這是第一次,緣一不再把自己的天賦和力量看作負擔,而是想徹底激發它,登頂到一個讓任何人望塵莫及的高度。 【犬夜叉,我要你變得更強?!?/br> 噗通、噗通心臟在急速跳動。 緣一往前奔跑,速度越來越快。冥加緊抓他的絨尾,才沒有被甩下。耳邊傳來冥加的驚呼:少爺,慢一點!你是怎么做到跟白犬跑得一樣快的!啊 緣一聽不見了。 這時,通透世界不再是眼睛所見,而是他身體所感,他似乎邁進了另一重境界。 【緣一,我恨你?!?/br> 不,巖勝兄長。 如果我早點明白,而不是一直拒絕這份力量,或許你連恨我的資格也沒有。 是我給了你可以被追趕的錯覺,是我太天真才以為會被你理解。 巖勝兄長,我要走出被你憎恨的詛咒了。 緣一回到了歇腳的地方:兄長。 新世紀有人暈車,舊時代冥加暈狗,小跳蚤吐著魂從絨尾上飄了下來,腿一蹬一蹬,快嗝屁的樣子。 殺生丸回眸。 兄長,如果有一天我變得很強,甚至比你更強,你會怎么想? 殺生丸: 太陽升起沒多久,半妖就開始做夢了嗎? 啪! 殺生丸平靜道:把早食準備完后,允許你再睡一會兒。 把飯做完你再睡,我一吃完就出發。 緣一: 兄長的話,應該不需要他多費金判買衣服了。 嗯,就讓他一直穿著那套舊衣服吧。 是夜,出羽境內。 消失許久的無慘正安詳地躺在亂墳之中,睜著一雙紅眸看月,回顧他短暫又不風光的一生。 他生在什么鬼東西都有的平安時代,本是貴族之裔??伤猿錾鷷r便形同死嬰,要不是掙扎著發出了一聲啼哭,興許早就死在了火焰之中。 可活著不等于活得好,他疾病纏身、形容枯槁。要不是醫師一次陰差陽錯的配藥讓他變成了鬼,他不會有成為鬼王的今天。 活下去是他畢生的信念,為了活,他可以做任何事。 在犬山被那半妖逼到自爆之后,他以碎rou的姿態藏在糞水里、躲到泥坑中,好不容易聚在一塊兒,也不敢在犬山過多停留。 他殺死了一對男女,吃掉了男人才恢復力氣。本想把女人也吃空,卻不想有術士的氣息靠近 那氣息不強,給人一種強弩之末的感覺。但思及那只把他切片的三歲半妖,無慘覺得自己不能托大。 看上去很弱,八成很強! 他果斷留下女尸,分分鐘跑路。誰知他還沒能茍起來,就進入了另一種倒霉模式。 無慘完全想不明白!為什么一堆妖怪成天閑著沒事干,一天天的就知道四處找他? ??!你們妖怪怎么會這么閑?大白天的居然來到人類村莊,不吃人不打架不搶東西,就進門隨處看看! 大白天開門,陽光照進來了??! 他甚至聽見躲避不及的鬼在太陽下發出慘叫,仿佛親眼看見了它們化灰的場景。要不是他當機立斷沿著地洞藏進便所,這會兒他已經沒了。 最要命的是,隨著妖怪掀屋頂、開門拖出東西曬太陽的事兒愈發多,人類也跟著學了起來。 沒事兒就拆屋頂曬太陽,試問哪個鬼受得了?哪個鬼! 無慘快被折磨瘋了。 他立刻舍棄了人類村莊,轉而茍入大城,靠著老本行重cao花魁舊業,打算靠賣笑茍過幾年??伤f萬沒想到,大城里的妖怪其實更多。 他們變成了人類,專門在夜晚踩碎花魁屋的屋頂,再到白天背著材料上門修。 人干事??! 他才在花魁屋縮了幾天,便再也不想呆了。每逢夜晚,一只貓落在屋頂的聲音都能讓他心驚膽戰。 已經夠了,不能再繼續了,他必須另外想個法子。 于是,無慘決定 大人,真的要這么做嗎?握著鋤頭的惡鬼瑟瑟發抖。 是,就這么做。無慘道,不要猶豫,把我埋起來。 他決定把自己埋了,靠亂墳處的尸體茍過幾年。 可是大人 閉嘴,讓你做就做!無慘臉上爆出了青筋,坑挖得深一點,快點把我埋了。墳頭不要做得太漂亮,不然在這里太顯眼。 大、大人,墳頭該怎么做? 蠢貨!你不會看身邊的墳頭長什么樣子嗎?無慘無能狂怒,它們是什么樣,我的墳就是什么樣!不要再問愚蠢的問題了,快動手! 再不動手,估計那批妖怪又要尋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