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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四五十萬字的小說看下來,如果沒點兒特點,讀者們連主角的名字都可能記不住。 過多的細節和支線只會讓一部小說顯得臃腫且節奏緩慢。 不過林鑫知道歸知道,但“親媽”本性的客觀存在,又讓她很難自己去刪繁就簡。 簡單來說,就是她看哪句話,哪個支線劇情都舍不得刪! 而林鑫佩服石榴弦就佩服在這里。 石榴弦是少有的能夠刪繁就簡,強化主線劇情的同時還不破壞故事和世界觀完整性的存在! “基本就是這樣啦,剩下的您看著來就行~” 時間終于到了周三下午。 林鑫終于見到了她“心儀”多年的石榴弦大大。 兩個人沒有過多的寒暄,直接開始討論小說的改編方向。 林鑫雖然自己不是畫手,但是因為追了無數部漫改小說的緣故,對小說漫改的難點也有所感觸—— 兩種文藝作品的表現形式是有“壁”的! 不像次元壁那么嚴重,但是從純文字表達到圖畫表達總歸會有些不同。 小說里絮絮叨叨三四千字寫不清楚的場景,放在漫畫里就是一張圖的事兒。 而即使是只有兩三百字的心理活動,變成漫畫都有可能三四格還難以呈現。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原著作者和畫手的溝通就變得非常重要—— 如果希望原著不走樣,那原作者必須盡可能的向畫手描述清他腦子里的整個故事乃至整個世界。 而林鑫前兩天宅在家就是在做這個工作。 挑出確實沒什么用的支線,把忘記的伏筆圓上或者刪除,補充一些在小說里一帶而過卻很重要的背景…… 林鑫盡可能的把漫改需要的一切工作做在前面。 “好,如果遇到其他問題我再來和您溝通?!?/br> 石榴弦來之前也做過了準備工作,但她對作品的了解程度必然不如林鑫。 所以在拿到補充資料之后,她還需要消化一段時間。 而現在,和消化這些內容相比,她更關心的卻是另一件事—— 甲方,這個叫林鑫的作者,剛剛的意思是要給她充分改編的權利么?! 石榴弦也是漫改圈的大神了,但是說實話,自打她全職做漫改工作室,就沒怎么擁有過充分改編權,甚至連原著作者見得都少—— 一般都是各種出版公司從原作者那把版權買下來找她們談改編。 而顯然,出版公司的人更清楚,也更關心的是各種合同條款。 至于說他們自己拿來的小說到底講的什么,有什么伏筆,還有什么可以串聯深挖的線索或者世界觀,他們自然是一概不知的。 說實話,能在來談改編的時候,把書里除了主角之外的主要配角都搞清楚的,都算工作認真了。 所以,雖然石榴弦覺得林鑫那句“剩下的您看著來就行”多半也只是一句客套話。 但她還是沒忍住重回熱血青春—— “真的隨便我改呀?” “隨便改”這三個字看似輕飄飄,但卻是對一個漫改畫手的最高尊敬和信任。 改編作者也是有創作欲的,尤其是改變表達形式的情況下。 這和全新的創作也沒什么區別。 但石榴弦遇到的絕大多數資方爸爸們卻都是一邊愿意為了她傳說中的“改編能力”多付錢,可同時又在拿“大數據”、“流量”等等來指手畫腳干涉作品走向。 這章點擊多,評論多,那類似的劇情套路就再來一輪。 這個角色總是被罵,看到他就有人棄坑,那他以后就少出現。 …… 所謂靈感與創作好像已經不復存在,一切都是赤/裸裸的向錢看。 至于說創作者的初心,劇情的完整度? 那是什么東西,能吃么? 在這種大環境下,雖然石榴弦也算是成名已久,但卻總歸沒有和資本抗衡的能力—— 業界通用的合同條款就是那樣,你不同意,總有別的工作室來做。 玩兼職的時候不在乎少幾個單子,但如果想吃這碗飯,自然要遵守游戲規則。 為生活妥協了這么久,久到石榴弦都快忘記了自己也曾有過創作欲,也曾為了作品寧可賠錢改編。 但一旦遇到了林鑫這種不怎么談合同,一心一意和她聊作品的,她沉寂了許久的創作之心就馬上復蘇了。 隨我改么? 不會在伏筆期就因為人物不討喜砍掉他么? 隨我改么? 可以不走套路,不制作那些工業糖精和工業□□么? 以及—— 隨我改么? 不像那些原著作者,自己寫出的一個字一個詞也是好的,完全不允許我二次創作么?! 第六章 “是的,既然找了您做改編,那…… “是的,既然找了您做改編,那我就是充分信任您?!?/br> 林鑫看著石榴弦突然就亮起來的眼睛直覺的get到了對方的點—— 不是說之前石榴弦態度不認真,而是之前她更多的是在公事公辦,而非是像現在這種熱情在燃燒的狀態。 “我給您交個底,我這部作品,沒打算掙錢?!?/br> 還是那句話,雖然林鑫不是漫畫圈兒的人,但她多少了解現在漫畫圈兒的現狀。 “我知道自己的這個題材小眾,所以如果我想掙錢,那我壓根就不應該改編他?!?/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