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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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把虐文線走成了甜寵線[穿書] 作者: 雨霧小甜餅 文案 林爭穿進了一本甜寵文里,成了里面性格木訥、不善言辭、經常被人欺負,又暗戀了主角攻十年的悲慘炮灰受。 主角之間是一條甜寵線,但在他這,就是一條妥妥的虐文線。 按照劇情,他和主角攻在一起過一段時間,但在兩個月后,主角攻和主角受相遇之后,他就會被主角攻無情拋棄,然后在眾人的嘲笑中遠走他鄉,一個人過完悲慘的人生。 他穿進去的時候,正好和主角攻在戀愛。 見他手里拿著花。 眾人:聽說這花是他死纏爛打,最后顧大少爺不得已在路邊隨手給他買的。 見他獨自等公交。 眾人:肯定是他惹惱了顧少爺,顧少爺受不了才不管他了。 看到他一個人從電影院出來。 眾人:我聽說顧大少爺正在追求吳家的小公子,估計是對他玩膩了。 然而 花是顧霖推掉了工作親自去花店里精心為林爭挑選的禮物。 獨自等公交是因為顧霖惹到了林爭,林爭堅決不上顧霖的車,最后顧霖開著車在他后面跟了一路。 一個人從電影院出來是因為林爭說冷,顧霖提前回車上給他拿外套,在他們沒看到的時候,顧霖邊心疼地替小愛人捂著手邊把人按在懷里親吻。 眾人:等等,不是說好的虐文線嗎?! 雖然顧霖對自己很好,但林爭發現,就算小事上會有所改變,但和主角有關的重要劇情線似乎是不會改變的,所以他估計,兩個月后,顧霖遇到了主角受后還是會把他拋棄。 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林爭決定在顧霖遇到主角受的前夕先把顧霖拋棄,拿上東西遠走他鄉。 是夜,有人看到林爭帶著行李箱離開了顧宅。 那人:我就說吧,顧大少爺只是跟他玩玩而已,現在玩膩了把他拋棄了也不奇怪。 幾天后,那人看到顧大少爺臉上布滿疲憊,一雙眼里滿是血絲,吩咐下去:繼續找,就算把地球翻過來也要把人找回來! 那人:完了,這哪是玩膩了,這是已經把人刻進骨子里了! 隨心所欲小可愛受vs只對自家老婆溫柔的狠厲大佬攻 #論狠厲大佬如何寵著自家隨心所欲到處崩人設的小乖乖# #我把你當愛人,你卻在計劃離開我# 小劇場 林爭:分手吧,我對你沒感情了。 顧霖:不分。 林爭揪起對面人的衣領:你分不分! 顧霖在鬧別扭的小愛人的嘴上親了一下:不分。 1.蘇蘇爽爽,又甜又寵 2.輕松向,沙雕歡樂又甜美,來吃糖呀 內容標簽: 豪門世家 甜文 穿書 爽文 搜索關鍵字:主角:林爭,顧霖 ┃ 配角:接檔文《厭男癥而已問題不大》(沙雕歡樂向) ┃ 其它:蘇爽甜寵 一句話簡介:說好的要虐我吶? 立意:人生來就獲得了自由和勇氣,不該被所謂的命運所束縛。 第1章 林爭緩緩睜開眼睛,在繼黑暗之后,入眼的是一片白茫茫的天花板,旁邊似乎還有說話聲。 醒了,林爭醒了,快去喊醫生! 什么情況?他不過是在送他弟弟去學校的路上遇到了一陣暴風雨,怎么一睜眼就在醫院里了? 哦,想起來了,那場暴風雨很惡劣,他當時只來得及把他弟弟安全送出去,自己卻被沖進了洪水里。 還能活著真是太好了,放松下來后的林爭感覺眼皮再次沉重起來。 不管了,既然還活著,那就再睡一覺。 想著,林爭又閉上了眼。 再一次醒來的時候,林爭耳邊已經重新恢復了安靜。 他四處看了看,病房里空無一人,再抬手一摸,臉上的氧氣罩也沒了。 正疑惑著,門口傳來兩個男人對話的聲音。 都怪你!好死不活偏要拉那小子上車,現在人也醒了又睡死了過去,也不知道什么時候又會醒,要是他醒來之后跟趙家那邊告狀,我們倆可就完了! 你個慫包,我不是告訴過你別擔心了嗎?那小子在趙家里根本沒什么分量,就是一個養子。 就算再沒分量,那也是趙家的人啊,我們可惹不起! 不用擔心,就算趙家那邊瞞不住,到時候只要說是他自己弄傷自己的就行。 他有那么傻嗎? 放心吧,他肯定會乖乖聽我的話。 林爭在里間聽那兩人對話聽得一愣一愣的,這都什么情況?什么上車?什么趙家? 那些人是在說他? 對了,昨天我看到顧家那個大少爺來了一趟,林爭是什么時候跟他那么熟的? 你說顧霖? 對,我還以為我看錯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林爭喜歡那位顧家大少爺,可那大少爺不是從來不搭理林爭的嗎? 估計是看在趙家的面子上來的吧,畢竟顧霖跟林爭他哥是高中同學,而且趙家和顧家也算是老相識了。 顧霖?趙家? 林爭根據那兩人的對話還有自己現在的處境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一臉懵逼的得出一個結論我穿書了?? 林爭以前看過一本甜寵文,里面的主角攻就叫顧霖,里面還有個和他同名同姓的凄慘炮灰受。 書里的炮灰受性格木訥、不善交際、經常被人欺負、又暗戀了狠厲主角攻顧霖十年。 看了看四周,再聯系門口兩人的對話。 不是吧,他真穿到書里那個和他同名同姓的悲慘炮灰受身上了?! 這是一本甜寵文,不過那是在兩個主角之間,而在他這,就是一本妥妥的虐文。 因為劇情需要,他短暫的和主角攻在一起過一段時間,但也是劇情需要,在主角攻和主角受心意相通后,他就會被主角攻狠心拋棄,然后在所有人的嘲笑之下,心灰意冷的遠走他鄉,一個人悲慘的過完剩下的人生。 而此時此刻,他之所以躺在醫院里,應該是兩天前他被他表哥施應喊去玩賽車的地方,施應無視他的反抗硬是將他拉上了車,結果中途車子出了問題,撞上了不遠處的一個山坡,施應因為戴了護具只受到了一點皮外傷,但他卻因為撞到頭部,昏迷了兩天。 那個施應雖然是他表哥。 還有剛才施應他們提到的那個顧霖,就是原書里的主角攻。 林爭推了推時間線,現在的這個節點,應該正好是他和顧霖在戀愛的階段。 只不過,是無人知曉的地下戀愛。 這樣的話,顧霖會來看望他也就不奇怪了。 不過雖說是戀愛,但跟守活寡也沒什么區別,顧霖并不喜歡他,兩人也沒發生過什么實質性的關系,甚至連接吻都沒有。 林爭想到一半,病房門被打開了。 什么呀,你他媽什么時候醒的? 林爭看了眼說話那人的耳朵,左耳戴了兩個夸張的耳釘。 這么浮夸,肯定就是施應了。 林爭現在確定了,沒有做夢,他確實是穿書了 施應邊走向床邊跟身后的朋友道:你看,人這不是好好的嘛? 說完,轉回頭,完全沒有一點對待一個病人該有的態度,用像看垃圾死的眼神地盯著林爭,喂,聽好了,要是姑姑問起來,就說是你自己開車撞上的山坡,聽到沒有? 林爭前一秒還沉浸在這人生太過cao蛋中,后一秒聽到施應的發言,瞬間冷靜了下來。 雖然已經知道了劇情,但林爭此時仍是覺得無語。 你誰???當我是你爹呢?什么都得聽你的。??莫名被懟了的施應。 大概是沒有預料到林爭敢這么跟自己說話,施應有幾秒的措不及防,之后擰起眉,額間藏著火:你知道自己現在跟誰在說話嗎? 兩人以前上同一個高中,施應沒少欺負原主,也是因為以前欺負慣了,所以才敢信誓旦旦的覺得現在他會聽他的話。 按照原劇情,確實也是這么發展的。 可現在,不好意思,我還就不走劇情了。 看來你對自己的認識還不太清楚啊,傻子。 林爭看著樣子乖巧,但一開口就是要把施應氣死的架勢。 施應氣急了就要上前就去揪林爭的衣領,朋友急忙將他拉住,行了施應,別跟他一般計較。 以前打打鬧鬧也就算了,這下都鬧到住院了,要是再繼續鬧下來,朋友也怕惹禍上身。 施應自然也明白里面的道理,只是施應原本想著林爭那點懦弱的性格根本不可能敢這么跟他來,可沒成想這人出了場車禍后就跟變了個人似的,居然敢跟他對著干了。 施應也不想繼續把事情鬧大,在心里盤算著,反正就算林爭真說出去了,只要他提前把事情給姑姑那邊說清楚,他們也不一定會信林爭的話。 想著,施應甩開朋友的手就要離開,可腳才剛動,便被身后的林爭喊住。 林爭靠在墻上抱手看著他:喂,這就要走了? 施應回頭怒視著林爭。 林爭毫不在意:你走之前告訴你個事唄。 施應看上去并不在意。 你知不知道,你們玩車的地方,出發點旁邊的樹上是有隱藏攝像頭的? 聞言,施應眼神滯住。 林爭當時不是自愿上車,而是被施應拖上車的。 以你的那點能力想來是沒辦法把攝像記錄消除了,但是只要我想,我隨時都可以以受害人的身份去調錄像,你明白的吧? 說完,林爭朝施應露出個人畜無害的微笑。 林爭在醫院里休息了幾天,用這幾天的時間平復了一下自己奇幻的心情,也捋了一下書里的劇情,并且為自己設想好了一條要走的路。 他不知道自己會在這里待上多久,也許是幾天,也可能幾個月,或者一輩子,但無論是多久,他現在待在這里是事實,他得為以后做打算。 施應這人特別好面子,就算不用趙家來壓他,這次證據確鑿,要是讓他進一趟警局再出來他那點小玻璃心也會受不了,原主怕他不敢反抗,但他可沒什么好怕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惡人上面也有人治。 林爭可不覺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再者,按照原劇情,施應在為難他的這條路上可沒少作妖,所以提前把施應給治一治也算給后面清路了。 想著,林爭收到了施應發來的一條信息。 [出院手續辦好了,下來一樓拿。] 當小弟辦起事來手腳還挺麻利的嘛。 林爭打小就不喜歡醫院里的那股消毒水味,在醫院里已經待了一個多星期的他早想出去了,現在身體已經無礙,也沒理由再繼續待下去。 收拾好東西來到一樓,林爭拿過施應手里的出院單,無視他一臉的豬肝色,瀟灑的離開了。 上了出租車,報了個地址,林爭便開始審視起這個新世界。 路邊隨處可見的廣告,其中說不好就會有趙家的在里面。 說來可悲,原主的存在之于趙家,不過是趙家獨子趙齊小時候的玩伴,趙齊打小身體不好,初中之前上學都在家里,也是這時,原主被趙家父母領養回了家,成了趙小少爺身后的小跟班,趙小少爺也不是個省油的燈,人家給他找玩伴他卻把人當寵物,情緒多變,喜歡的時候就帶在身邊,不喜歡了就在路邊隨便扔下,打罵欺負也是常事,搞到最后,讓趙家全家上下都知道這個新進來的小少爺根本沒地位,自然而然也就對原主這個不干活卻能有錢花的外人產生了厭惡心理。 出租車的一個急剎將林爭的思緒拉回神。 他一臉懵逼地看向司機,怎么了? 怎么這的人是都不懂安全駕駛的重要性??? 施應是這樣,司機也這樣。 司機把頭伸出去往外看了看,說:前面好像出事故了。 林爭順著司機的視線看去,只見前方堵了好幾輛車,縫隙間還能看到穿著制服的警察。 是交通事故? 好奇心致使林爭下了車,在看清前方不遠處發生的全貌后,懵了。 這哪是交通事故,這是把刀架在人脖子上劫持人質的惡性.事件??! 那人拿了銀行的錢跑出來,被警察追趕,哪想居然抓了個剛下車的男人當人質,那刀亮錚錚的可害怕了,我就生怕他手抖把人脖子給劃了。 林爭聽著身邊的人cao著大概是當地口音談論著前方發生的事。 林爭看過去。 林爭有罪,在看清那個被劫持的男人后,他有一瞬間居然喪盡天良的想著,還好這刀是在架在脖子上,不是臉上。 那張臉,實在太惹眼了。 毫不夸張的說,那張臉簡直優越到不用畫框裝起來給人欣賞就完全是一種浪費的程度。 林爭自認自己見過不少帥氣的男人,但迄今為止,沒有一個能和眼前的男人相提并論。 男人外面穿著一件風衣,里面是西裝,無論是穿著還是身材都十分出眾。 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仍是一臉淡漠,白皙的皮膚上,一雙桃花眼自然的微耷著,眸子里平靜得毫無波瀾,就好像只是在上班途中遇到了一個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小插曲。 這心理素質也太絕了。 警察看上去正在和犯人談判,不知談到什么,犯人拿著刀的手似乎稍有松動,可也就是在下一秒,犯人額上突然暴起青筋,刀子緊緊抵上男人的脖頸,鮮紅的血滴落到刀鋒上。 林爭看得心里一揪,身邊的所有人也跟著倒吸了一口涼氣。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林爭似乎看到那男人幾不可察的勾了下唇。 隨即,只見他無視頸上的刀,戴著手套的右手抓住犯人拿刀的手腕,另一只手往后揪住犯人的后肩,一眨眼的功夫,林爭便見犯人已經被制伏在地上,手臂以極其扭曲的姿勢被男人往后扭,臉上露出疼痛伴隨著的猙獰的表情,沾了血的刀子早已經被踢到一旁,幾乎是同一時間,警察迅速上前將犯人控制住。 直到男人站起身重新整理好著裝,林爭還看得一愣一愣的,他看看地上扔著的沾血的刀,再看看面色從始至終都維持著從容的男人,心想,這是個狠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