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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就是你對女兒的疼愛,那么我詛咒你永遠也等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一天?!?/br> 楊湯臉上的得意剎那間凝固,他看著方魚,欲言又止,想說什么,到了嘴邊還是咽了回去。 方魚的詛咒,他接收到了,卻沒有理由去反駁,從他把方魚的兒子偷走的那一刻,他們就已經是天生的敵人。 一個月后,人民檢察院對三人提起公訴。 在于孟、楊湯及柳如瑩團伙換子案中,被告人楊湯為了于孟提供的五十萬元人民幣,將霍謙和方魚的兒子星寶偷盜出的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楊湯偷盜的是未滿周歲的嬰兒,情節惡劣,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兩萬。鑒于其有自首立功表現,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兩萬。 * 被告人于孟為了達到侵占他人財產的目的,將自己與柳如瑩的兒子與被害人霍謙方魚的兒子進行調換,使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和監護人,涉嫌拐騙兒童罪。 根據《刑法》第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因其偷盜的是不滿一周歲的嬰兒,情節惡劣,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二萬。 其換子的行為涉嫌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被告人于孟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提供代孕,為沒有結婚證、準生證的未婚女子柳如瑩進行試管嬰兒。為了保證換子成功,私自給產婦注射催產素的行為都嚴重違反了《執業醫師法》,嚴重違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吊銷行醫資格證,并判其終生不得報考行醫資格證,并處罰金兩萬。 總和刑期十三年,共處罰金十四萬。鑒于被告人態度惡劣,拒不認錯,且在開庭前,企圖假裝精神病患者以逃脫懲罰,本庭決定從重處罰,共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十四萬。 * 被告人柳如瑩為了達到侵占他人財產的目的,將自己與嫌疑人于孟的兒子與被害人霍謙方魚的兒子進行調換,使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和監護人,涉嫌拐騙兒童罪。 根據《刑法》第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因其偷盜的是不滿一周歲的嬰兒,情節惡劣,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六萬。 其換子的行為涉嫌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總刑期十二年,鑒于嫌疑人之前曾經有過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本次再犯拐騙兒童罪,構成特別累犯罪,犯罪事實惡劣,情節嚴重,決定從重處罰,共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共處罰金六萬。 作者有話要說: 關于判刑,我寫的不一定標準; 刑法這段,我參考了拐賣兒童罪、拐騙兒童罪……基本上都是從重。 另外關于柳,我改了一點內容;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前后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實施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內再犯新罪; 4、前罪實施時已滿18周歲。 文里柳第一次犯罪不滿十六周歲;而且再犯時間其實已經過了五年了。 數罪并罰的計算標準是:數罪并罰的刑期除死刑和無期徒刑外,應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得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過25年。 我都是按照滿額的來了。 ————后面還會有一點,介紹三個人的最終結局;然后就是養崽日常了。 第33章 拼畫(日常) 八月太陽灼烈, 熱得行人都一臉菜色。 從法院出來后,方魚卻覺得一切都那么清新,就連這灼烈的太陽也讓人欣喜。 她在前頭走, 霍謙就跟在后頭。 不知走了多久,方魚突然停了下來, 她轉過頭看向霍謙, 笑了笑, 然后道:“找個時間我們去一趟民政局吧?!?/br> 霍謙臉色微變,盡管他早已有了這種預感,當這一天真正來臨的時候, 他發現自己還是無法接受。 過了很久,他才啞著嗓子問道:“就沒有回旋的余地嗎?” “如果是因為——” 方魚搖頭:“不是因為其他人,也不是因為你。如果一定要找一個原因,只因為我自己! 這段感情里,我無法讓愛人信賴;遇事了,也無法相信自己的愛人。 我們之間除了有感情,還存在太多問題了。勉強繼續在一起,只會爆發出更多的矛盾,總有一天這些矛盾會把曾經那些美好的溫情破壞的分文不剩?!?/br> “所以趁著自己在對方眼里還是美好的時候, 早點分開,或許是更好的決定?!?/br> 半響, 霍謙才點了點頭,問道:“分開后,我能去找你,能去看星寶嗎?” 沒等方魚回答, 霍謙馬上又道:“星寶是自閉癥,我查過資料, 也向很多專業醫師咨詢過,自閉癥孩子需要終生的干預和治療,我是他的父親,我希望你不要把我排除在外?!?/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