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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喜歡吃糖,只是怕請你吃糖的人不高興。桃夭忽然伸手摸了摸她的頭,逗孩子似的笑出來,難怪那么容易被抓住。 司狂瀾看看她倆,又閉上眼睛。 聽不懂可以問我呀,我很樂意給二少爺解答的。桃夭扭頭看他,賭一百個rou包子他肯定不知楓生的底細,更不知她方才一口一個被抓去是何意,哼,縱他博覽群書才高八斗,也有欲知而不知的尷尬。 可是,司狂瀾并不打算給她賣弄的機會,只道:酥糖之類,食用過量對身體無益,你已無過人之姿,若再肥胖一圈,更是不堪。 為啥他總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任何話題里找到攻擊自己的點呢?以及根本不用疾言厲色,輕描淡寫一句話就足以讓她炸裂到想用藥毒死他? 若非考慮到沈楓心心念念盼著司狂瀾去解她的是非,她拼了這條命也要跟司狂瀾江湖決斗一場,不把他從車廂里踢出去在地上滾動摩擦十八圈,難平心頭恨。 可真決斗的話,滾出去的那個應該是她吧唉。 嘻嘻,我不怕胖呢,畢竟又不當二少奶奶。桃夭硬是把所有憤怒壓縮成沒心沒肺的笑容,再說,人間美好,我還不想跟那些倒霉姑娘一樣,英年早逝。 不就嘲諷嗎,誰不會。 卻不知當初是誰終日掛在墻頭偷窺。司狂瀾嘴角微揚。 我那不是為了丁三四才桃夭急得臉紅,又見沈楓一臉茫然,這才收了繼續反駁的心,也沒心情吃糖了,憤憤把酥糖收起來,暗罵,呸,老狗記得千年事 司狂瀾一字不漏聽見,微笑:我自小便記性出眾,過目不忘,與年紀無關。 桃夭故意挖了挖耳朵,當沒聽見,看定沈楓:方才我沒說錯吧? 沈楓又愣了愣,半晌才反應過來,低下頭,手指局促地揉搓著。 是被抓住了可我很高興。 第十章 躉魚(3) 麻袋被解開,光線自縫隙里鉆進來,有些眼花。 少年稚氣的臉在光影之間晃動,眼睛很亮,像泉水里被沖刷浸泡了許多年的石子兒,圓潤細膩,光彩但不奪目,無端端讓看見的家伙覺得,擁有這樣一雙眼睛的人,必沒有一顆犀利兇暴的心。 阿爹,你走了一個月,就帶了這個回來? 聲音也好聽,脆生生的,讓它想起聽了好多年的泉水的聲音,不,比那個還好聽。 傻娃娃,這可是多少人夢寐以求,求而不得的好東西呀! 罩住所有的麻袋被小心翼翼抽離,它終于完全暴露在暖黃的燈光下,因為頭上貼著一道符,所以它動不了,也不能說,只能眼睜睜看著這對父子伏在桌子上,撐著下巴與自己四目相對。 房間里擺滿了奇奇怪怪的東西,除了一摞摞都擱出灰來的黃紙,案臺上還胡亂放著一圈繞得亂七八糟的紅線,紅線上還綴著臟兮兮的銅鈴鐺,香爐怕是幾百年沒有倒過了,香灰積成了一座小山,三根燒得長短不一的香歪歪斜斜地插在那里,面前供的也不是哪個神仙的塑像,只是一個普通的木牌,里頭嵌了一張紅紙,紙上粗筆重墨寫了一個神字。 它老早聽說過,對妖怪最不友好的便是世間的術士們,他們鉆研奇術,走遍名山大川,尋找一切可以幫助他們得道成仙斬妖除魔的工具,奇花異草,怪獸靈禽,甚至包括妖怪,一旦被捉住,幾乎都沒有好結局,要么變成丹藥,要么變成任由驅使的傀儡法器。 所以,算自己運氣不好?明明已經藏得那么完美,但還是被這個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找到。它聽幽泉附近長居或者路過的妖怪們不止一次說起,能不離開幽泉就別離開,外頭啊,人多,人多的地方危險就多,沒點本事的小妖怪一不小心就會被捉去當下酒菜,反正啊,人類可兇了。 問題是,它的哥哥們覺得自己不屬于沒本事的小妖怪,他們常常在幽泉附近的山道里捉弄路過的人類,尤其看見穿得光鮮靚麗的路人,便要故意引來一場雨,將人家淋成狼狽不堪的落湯雞,自己躲在暗處樂不可支?;貋砗筮€要跟它吹噓,說人類哪有傳說中的那么兇惡厲害,不過是連一場雨都躲不開的動物而已。那時它還小,只得了一半人形,腳還不是腳,牢牢生在土里,最大的消遣只能是聽幾個哥哥們眉飛色舞地跟自己講述他們今天又怎么戲弄了幾個倒霉鬼,或者伸開自己的雙手,看看有沒有飛鳥或者蝴蝶愿意留在它手上跳個舞唱個歌,有時候幾片落葉掉下來它也能玩半天,蹲下來在地上擺成各種形狀。 其實不太記得是哪個時候,它的哥哥們再沒有回來。 只記得頭一天他們還興高采烈地說山路上來了一群人,鮮衣怒馬,很是熱鬧,待他們想想要怎么捉弄這群人,看是下雨還是扮鬼,反正他們最喜歡看人類驚慌失措的樣子。 然后就沒有了然后,直到它可以離開泥土,以近似于人的模樣到處行走時,哥哥們也沒有回來,問過許多路過的妖怪,都說沒見過,遇到有修養又熱心的妖怪,除了對不能幫助她表示抱歉之外,還無一例外地勸它千萬不要為了尋找哥哥們的下落離開幽泉,留在這里才能獲得最大的安全,人,特別危險。 它其實沒怎么想過離開幽泉,因為不認識路,膽子也小,最關鍵的是體力也很差,稍許多走幾步,腳下便同踩了棉花似的,得休息許久才能恢復過來。如此自顧不暇的狀態,一直持續了好多個春去秋來才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