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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路滑翔向下,最后來到一條開闊的河流,這便是終點。 此時時間尚不算晚,大概下午3點多鐘,太陽在河面上灑下金燦燦的波光。 有幾位大爺在岸邊站著,專門負責把過來的皮艇往岸邊鉤。 我們很快也被鉤了過去,然后踉踉蹌蹌地上岸。 這時我再回頭看陳先生,他的T恤已經半干不干,總歸是可以見人的樣子了。 就是臉還板著,用一種“無法理解”的眼神瞅了我一眼,然后抬腿就走。 我趕忙跟上,試圖狡辯:“不好意思啊,我只是……” 陳先生伸手像攬兄弟一樣把我一攬:“走,去拿衣服?!?/br> 第60章 酒場 其實那天陳先生也沒攬著我很久,幾乎是在氣氛開始不對之前就放開了手。 就是那種,既表達了親昵,又分寸感拿捏得很好的感覺。 而且他不是用手攬的我,是伸長著胳膊,把肘彎搭在我肩膀上。 所以我說是攬兄弟一樣的攬法。 這就是我覺得最好的時候了。 一切都很自然,我不必在他面前慌亂。 說著普通朋友之間都會說的話,我不必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但那些話又可以衍生出很多種意思,我可以自由地做出曖昧朦朧的理解。 點到為止的肢體觸碰,也令人愉悅,令人心花怒放。 我們在尋龍峽的浪花中渾身濕透,在橘色的皮艇中晃晃悠悠,被夏日的熱風吹干頭發衣衫,又在放縱之后結伴回賓館。 我狼狽,他也狼狽;我高興,他也高興。 這一天我很堅定地確認了,我對陳先生來說是有些不同的。 在路上跟我分享歌曲,看到我們的大巴會拍下來發給我。 他是他山石那邊第一個趕到尋龍峽漂流點的人,他走得也忒快了。 找體重相近的人不找涵涵,單單跑來問我多重。 別人潑他水會挨罵,但我可以潑沒有關系。 這樣的特殊待遇,哪怕只是針對一個很合得來、很欣賞的異性朋友,都足以讓我大呼榮幸。 或者說,也只有身為這樣一個特別的異性朋友,才會使我感受到單純的快樂。 * 我算是最早回到酒店的人之一,我到房間時鑫姐應該還在水里。 群里已經開始有人抱怨鞋子廢了、牛仔褲濕了,而我洗了熱水澡,一身輕松地換上自己的衣服褲子,打開電腦進行今日份工作。 六點文章發出,之后不久便在群里收到了去七樓禮堂吃晚飯的通知。 結果當我來到禮堂時,好些人問我是不是和樓下他山石的帥哥在一起了。 唉,當然是會有人問的,今天下午往我們這兒瞅的人可不少。 但不管跟我熟還是不熟,都好像我的親友團一樣跟我打聽,這就很神奇,咱能稍微有點邊界感嘛? 應該是因為我看起來一副很好說話的樣子,像陳先生肯定就不用面對這種場面。 我就只能不斷解釋著:“沒有沒有,都是誤會?!?/br> 鑫姐一邊忙著張羅晚餐,一邊一如既往的熱情,拍著我的肩膀說:“哎呀,遲早的事,那帥哥看你眼神都不對!我們小王盤正條順的,時機一合適添把火就給他拿下了,加油!” 然后她就忙自己的事兒去了。 我看著她離開的方向愣了一會,然后去找營銷部的桌子。 * 我知道鑫姐這人向來大大咧咧,她這話說得其實也是正常寒暄。 所以我之所以心里不太舒服,是我自己的問題。 因為我知道我和陳先生的關系只會止步于此,我們是不會戀愛的。 我只想像今天這樣陪他一塊兒玩,逗他開心,看他難得進入一個完全放松的狀態。 我可以每天陪他湊咖啡的單,可以花一千二買他一天時間,可以費盡心機試圖制造和他相處的機會。 我愿意聽人在我背后笑嘻嘻起哄,愿意讓人覺得我是顏狗舔狗,愿意所有人笑話我愛而不得。 但我不想聽別人說他“看我的眼神不對”,更不想聽人說他“添把火就能拿下”。 我是垂涎于神仙的凡夫俗子,明明被世俗觀念纏繞,卻還是打從心底里想要染指。 也正因為我對陳先生的心思有如此惡劣的成分,所以才聽不得旁人將他描述在我之下。 坐到屬于我的位子上,我又進入了每日一度的入定反省時間。 我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呢? 當他說“到了Z市你跟著我玩”,我說“好啊”。 當他說“140斤”,我說“那差不了多少”。 當他說“還能把你賣了”,我故意撩他說“你狠起來連自己都賣”。 當他被我狼狽的模樣逗樂,我進一步展示自己的梗王思維,試圖讓他更加快樂。 以至于到最后,我能確切地感受到他已經把我當成一個比較特殊的存在。 我在心里祈禱這是友情。 這要萬一是愛情,萬一他表現出希望這種“純潔的革命友誼”再升華一下的心思,我是給不了他任何回應的。 到時候這叫什么?叫玩弄感情,叫不娶何撩,叫始亂終棄。 我會成為和他的前女友們一樣的人,我的行為會再次提醒他他就是孤獨終老的命,他會意識到以他的條件配不上任何一個他喜歡的女孩子,哪怕對方是像我這樣的low包和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