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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什么叫喜歡?” “可能,”余逸飛盡力搜刮看過的言情電視劇,“見到了會臉紅心跳,見不到會茶飯不思??匆娝蛣e人在一起會吃醋……” 黎初:“那你現在有這種人嗎?!?/br> 余逸飛不說話了。 “其實結婚,也不一定非得是‘喜歡’?!?/br> 黎初抬眼。 金色眼眸倒映著金色的月光。 “有利可圖。強強聯手能讓事業更加壯大。至少我爸媽就是因為這點才在一起?!?/br> 余逸飛訝異:“但我看董事長他們很恩愛?!?/br> “表象罷了?!?/br> 黎初笑。 “事實上比起隨時可以變心的‘喜歡’,基于利益的合作更加持久。再加上有了我,現在他們的關系可以說是無堅不摧?!?/br> “那些來請求聯姻的人也一樣。并非因為他們或是他們的兒女有多喜歡我,而是黎家家大業大,可以給他們帶來許多裨益?!?/br> “如果你愿意,我甚至可以讓你爸當上那個房地產老總?!?/br> “咦?” 余逸飛一愣。還沒反應過來,就見黎初從秋千架上躍了下去。 秋千甚至還在搖晃。他沒來得及阻止,對方已經穩穩落地。 風灌進了衣擺,衣衫鼓起。隱約露出一截細腰。銀鏈上揚。 發絲凌亂。束起的短辮隨風而起,又緩緩落下。 這一幕好似與初見重疊。 那天余逸飛第一次遇見黎初。對方也是像這樣,忽然就從樹上躍下。 背后是高大的樹影,層層疊疊透著月光。 金色眼眸看著他。身體輕盈,如同一只高貴的貓。 只不過這回,對方是背對著他的。 秋千吱吱呀呀的搖晃。 余逸飛瞧見黎初側頭看過來。 “你不喜歡我也沒關系。只要有一點看得上?!?/br> “無論是外表,權勢,還是錢?!?/br> 秋千緩緩停下。 余逸飛手抓著鏈條,還因對方剛才的舉動心跳飛快。 他想要起身,卻見黎初先一步走近。忽地抓住鏈條上方,緊挨著他的手,低下頭。 “只要和我在一起,黎家的一切都是你的?!?/br> “無論你想成為巨星還是什么,我會盡我所能給你資源?!?/br> “你只需要待在我身邊,陪著我?!?/br> 余逸飛:“……這是什么利益交換嗎??蔀槭裁础?/br> 鏈條猛地抖動一下。 黎初五指扣緊鏈條,矮下身下。 “因為我不想看見你旁邊還有別人?!?/br> “想讓你只看著我,眼里只有我?!?/br> “……只屬于我?!?/br> 他膝蓋抬起,插進余逸飛兩腿之間。 劉海隱約遮擋住了眼眸,短辮隨之垂下。 “這樣不行?” 音量壓得極低。 在這盛著月光的夜色之中,隱忍著極大的情緒波動。 鏈條糾纏在了一起。 第七十三章 余逸飛不覺松開緊握鏈條的手,身子往后倒去。 黎初湊得太近了,膝蓋又抵住他兩條腿,只要一動就會碰上某不可說的部位。 所以,他只能僵硬著身子,盡力拉開距離。 大腦開始混亂。 為什么黎初要對他說這種話?又為什么今天只特地叫了他一個人? 就是為了跟他做這種“利益交換”? 沒有聽見回應。 但從身前人的表現來看,黎初已大致猜出幾分意思。 他眼簾垂下,眸色變得愈沉。 可他依然沒有放開人,反而另一只手壓住余逸飛肩膀。秋千吱呀一聲,開始輕微搖晃。 他幾乎整個身子的重量都壓在了眼前人身上。 “我說過了,你不必喜歡我?!?/br> 他低聲道。 “你不是想成為偶像?只要跟我在一起,我保證能讓你成為獨一無二的巨星?!?/br> 余逸飛被迫抬起下巴,望進對方那雙金色的眼眸。 “這樣對你是最有利的?!?/br> “你明白嗎?!?/br> “大狗狗?!?/br> . 黎初小時候,家里曾養過一只大狗。 因為父母工作太忙,沒工夫陪他,便買來一只白毛犬逗樂。 剛開始的時候他并不太喜歡。 覺得小狗掉毛,又太鬧騰,還會在家里到處搗亂。 但自從幫他吠走那群嘲笑他長相Omega的同學后,他對它有了改觀。 這只狗除了跑得快吃得多外,還是有其他優點的。 小狗長很快,逐漸變成了大狗。身形變大的同時,性格也愈加乖順。 讓坐下坐下,讓伸手伸手。每天傻呵呵直樂,看見主人后直搖尾巴、繞著腿轉。 當發現他心情不好,就會過來默默蹲坐在他身邊,用舌頭舔他手背。 黎初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而隨著他長大,同學們之間的嘲笑轉變為阿諛奉承時,大狗也終于變成老狗。 然后死了。 壽終歸寢。從他五歲到十五歲,陪伴了他整整十年。 親手掩埋大狗的尸體。那份心情,黎初已不想再體會。 他第一眼瞧見余逸飛,就覺得對方跟自己曾經養的那條大狗很像。 圓溜溜的狗狗眼,一雙尖銳的虎牙。黏人、愛笑,每天傻呵呵直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