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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作者有話要說: 啊啊啊??!我好喜歡江潮我好喜歡江潮! 第22章 宋易 冬天到了,林洛冉抱著一個紙袋把家里的門打開,屋子里沒有開暖氣,冰冷刺骨。 紙袋里是三瓶藍莓醬,椰蓉面包和一杯摩卡咖啡,她把東西一股腦倒在茶幾上時,愣了一會兒神,隨后她苦笑了一聲,把吸管插入咖啡杯喝了起來。 那是程舒喜歡的東西,她總是習慣性帶上,可是這屋子里早就沒有她的身影了,而且以后程舒應該也不再愿意與她有任何交集了吧。 她突然很懷念程舒和林宿都在的日子,他們倆不停斗嘴,大眼瞪小眼的窩在沙發里打游戲,林洛冉下班后便會做一桌很好吃的菜,然后三個人一起吃飯,晚上看電影。她和林宿不會給程舒挑選電影的機會,因為程舒對恐怖片癡迷,而且是極端恐怖的那種。 林洛冉覺得程舒和林宿就像她兩個需要保護的小朋友,她真想念那時候的日子啊,溫暖熱鬧得就像夏日的太陽,反襯得這寒冬怎么看怎么難熬的模樣。 程舒完成了當初在她手下簽的那本書后便離開了林洛冉所管轄的網站,程舒是個在寫作上極有天賦的人,那部作品火起來是意料之中的事。雖然她便去了別的網站,減損了些曝光,但筆耕不輟的她,也漸漸炙手可熱起來。 林洛冉從江黎那里得知,程舒和江潮訂婚了,這是個好消息。知道這個消息的那一天,林洛冉去珠寶店買了條紅寶石項鏈,寶石周身由細碎的鉆石包裹纏繞,鏈子是純銀,在看到它的第一秒林洛冉便覺得這樣冷烈交織的美,只有程舒一人才襯得上。 她叫江黎把東西轉交給江潮,卡片是珠寶商附贈的,十分優雅的黑色硬紙做成了信封的模樣,用紅色的火漆封口,里頭是短短的五個字:一輩子幸福。這樣簡單的話,林洛冉花了半個鐘頭才決定好。 她沒有署名,她怕程舒知道后就不收了??墒?,她轉念一想,程舒這樣聰明的女孩子,什么事是她不知道的呢。她面露苦澀,最終還是沒敢寫上。 做完這些,她回家粗暴的扯掉腳上的高跟鞋,在沙發上癱了好久。 響起了一陣敲門聲,那節奏怪怪的,是克制、試探像隨時可以不見。 林洛冉抽了一張紙擦拭了下嘴角,她起身的時候不小心打翻了咖啡,飛濺的咖啡潑在了裙子和腳上。林洛冉莫名暴躁起來,她用紙胡亂擦了擦,便起身開門。 她看到了以為一生都不會再遇到的人,宋易正風塵仆仆的站在門口。該怎么去形容這種感覺呢,就像規整裝在盒子里的東西被一下子砸爛粗暴地扯出摔在地上。 那是林洛冉曾經因他奮不顧身,放棄夢想與一切的人啊,也是他無比輕易的舍棄了自己,讓自己成為一粒最悲慘可笑的塵埃。 最初的林洛冉單純溫柔,性子卻剛烈固執,她堅信宋易對她許下的所有諾言。林洛冉從小便是出挑的美人,眾星捧月般的長大,那樣耀眼的她卻瞧上了一個毫無才氣,家世普通,相貌平平的宋易。 要說理由其實很簡單,她冷的時候宋易給她買暖氣機,她在理發店燙頭發餓了的時候宋易給她默默定了午飯,他記得林洛冉喜歡吃蔓越莓蛋糕,記得林洛冉的生理期。然后宋易對林洛冉說了那么一句:如果我離開你或者變心,我就被車撞死。林洛冉心頭一顫,她忙說別說這樣的話,宋易看著她溫柔的笑,他說他知道自己不會離開林洛冉,所以他很安全。 然后林洛冉便淪陷了。 宋易有過談了兩年的前女友,雖還未畢業卻一度想和那個女孩結婚,后來因女孩覺得宋易太窮而分手。林洛冉在和宋易接觸之前并未談過戀愛,雖然覺得有些介意與傷懷,但宋易無數遍和她保證已經忘記了前女友,這才讓林洛冉卸下心防。 可是那個問題沒變,林洛冉家室數一數二的好,宋易卻極度平常。林先生見過宋易,斷言他絕不會有什么出息,他說一個人窮不可怕,可怕的是骨子里的平庸與甘于平庸,他堅決不同意林洛冉和宋易在一起。 在那之后林洛冉和宋易沒敢見面,只打了一天電話,宋易哽咽著說他這個人像被命運詛咒了,他問林洛冉會不會重蹈覆轍,她會不會讓他輸。 林洛冉記得那天兩個人一直在哭,她心如刀絞,她做了個決定,她這輩子要和宋易在一起,死也要和他在一起。 她不想讓他輸,事實上她也做到了。她在父母聲淚俱下的哀求下,也還是沒有妥協。 一畢業,她就跟宋易去了他的城市。一個沒有月河市發達,建筑干巴得就像畫板上的白泥,那么死氣沉沉,半分都不好看的城市。 林洛冉本來是小有名氣的才女,但她那些冷僻的特長,在這死板又毫無人脈的城市里,毫無用處。她像一個還沒長牙的嬰兒般無助,她也完全聽不懂那個城市的語言。 宋易自然對她百般疼惜,他從沒有讓林洛冉外出賺過一分錢,林洛冉曾提出要去工作,宋易猶豫再三拒絕了。他說:你不熟悉路,也不懂這里的語言,等我們結婚后再說吧。 隨后林洛冉便從花季少女瞬間到了家庭主婦的生活,她以前從不做菜,家務更不用說。但她什么都愿意學,她從什么都不行的嬌弱女孩,變成了精通廚藝,把家里打掃得一塵不染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