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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說好,要在北京和美國舉行兩場截然不同的婚禮,北京為主戰場,主要走中式風格,給所有的中國親戚一個交代,而美國的則只請朋友和同學們開個狂歡Party。 聽到這里,我以為我聽到的是童話故事,也越發不明白,這樣天造地設的一對,到底會因為什么原因在婚前鬧分手。 我問美嘉,是不是分別五年發現性格不合? 美嘉說,再沒有比程偉更適合她的男人了。 我又問,那是不是對一起留在北京的決定產生了分歧? 美嘉又說,他們對未來五十年的規劃,都驚人的吻合。 我沉默良久,實在想不出其它可能。 直到美嘉告訴我,程偉要立婚前協議。 (● ̄~ ̄ ●) 我想起先前看過的一則新聞,大概是說,在美國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步入婚姻之前,先把“丑話說在前頭”,尤其是中產階級夫妻,會采取立婚前協議,條款內容五花八門,可能涉及婚外情、退休保障金,甚至是寵物監護權…… 有人說,這主要是因為超過半數的婚姻以失敗告終;還有人說,婚前協議只是用來避免一方背債時,另一方不用共同負擔。 而且據說,提出婚前協議的大多為女性,因為在美國更多的女性擁有個人資產,甚至掌握更多的財政大權。 我從美嘉的口中了解過,她和程偉雙方的財產,目前來看可以說是勢均力敵,如果不算雙方父母的家族財產。所以就算是現在立婚前協議,對雙方來說,也僅僅是個保障。 可是關鍵的問題就在于,美嘉有一半日本血統,受過日本教育,她認為丈夫在婚后的工資是要每個月交到妻子手里的,妻子在家相夫教子,作為丈夫在前方沖刺的最有利后備軍,必須享有足夠的保障。 而程偉由于受到了美國教育的熏陶,則認為夫妻雙方組成一個家庭,但各自也都是獨立的個體,不應侵犯對方的權益,尤其是財產。 我不由的想起,以前的一個留日的朋友跟我說過,她在日本看到的現象。 她說,在日本的小居酒屋里,經常會看到很多退休的日本老男人,他們有家歸不得,或是在家里地位低下,不得不在外面打發時間。 這 些日本男人年輕時,會按照傳統將工資全部劃給妻子,即便是有些社會地位的社長,在家里也有可能會被妻子呼來喝去。等人到老年,當他們已經喪失社會生產力又 身無分文時,便會無可避免的處于流落街頭的窘境。這也是為什么有越來越多的日本妻子,拿著存款周游世界瘋狂購物。 (● ̄~ ̄ ●) 我對美嘉說:“其實這件事也很公平,你又不是那些日本傳統女性,你和程偉要一起生活在中國,有各自的事業,就算你們結婚了,你也是個獨立女性,所以立婚前協議不僅對程偉是個保障,對你也是?!?/br> 然后,我還拿出一篇臨出門前在網上搜到的新聞,和美嘉分享。 這篇新聞大概是說,一個上海姑娘要和男朋友結婚了,卻突然收到公婆的婚前協議,稱如果女方能在規定的時間之前生下一個男孩,并且做了親子鑒定證實是男方所有,那么將會獲得公婆獎勵的八十萬人民幣。 還有更離譜的公婆,要求準媳婦必須在婚前協議里保證,沒有過墮胎史、生育史,和他人的感情糾紛…… 我跟美嘉說,比起這些不合理的要求,程偉僅僅是要求雙方財產在婚前公證,是絕對人性化的。 可美嘉卻始終繞不過這個彎兒,她思來想去的結果就是,讓我代表她去跟程偉談判,如果要簽署婚前協議,那么必須加上以下幾條。 一、程偉必須保證永不對美嘉變心,一旦出軌,將凈身出戶。 二、美嘉在日本的財產,和程偉在美國的財產,分別屬于雙方獨自享有,但在北京的共同婚后財產則為夫妻雙方共有。 三、一旦將來離婚,而程偉為過錯方,孩子的撫養權將歸美嘉所有。 四、…… 五、…… 看完美嘉的一連串補充,我腦子里只飄過兩個字:奇葩。 我告訴美嘉,如果只是作為承辦他們婚禮的婚禮策劃師,這件事我絕不會插手,但是作為朋友,我可以代美嘉將她的意愿轉達給程偉,但在轉達之前,我希望美嘉考慮清楚,是否真的要將這些袒露在程偉面前,如果一定要袒露,那么最起碼去掉第一條。 美嘉問我為什么。 我 說:“變心不僅是對男人的約束,也是對女人的。就算程偉能保證永不變心,你能保證么?就算程偉保證了永不變心,你就真的放心么?這個保證,難道不是為了將 來有一天將它打破而存在的未雨綢繆么?如果你們真的相愛,就不應質疑對方,中國古話說得好,至親至疏夫妻,意思就是,夫妻相處,不僅要懂得親密無間,也要 懂得相敬如賓?!?/br> 最主要的是,一旦美嘉決定讓程偉看到這十幾條附加條款,那么也就意味著,她將自己最尖酸刻薄的一面也赤裸裸的揭了開來。 美嘉嘆道:“可是婚前來這么一張婚前協議,我一點安全感都沒有了。我總覺得,程偉是在防著我,要不然立什么協議呢?” “只要你們夫妻關系平等,自然就有安全感。你們對彼此有要求,也應對自己有要求,如果只是苛刻的要求別人,把你的聰明都用在對方身上,而忽略了自己,那你整個人也會變得刻薄,不近人情?!?/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