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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餓死的時候,她遇見了阿啟。 那個有著狼一般的眸子的瘦弱孩子,把手中的饅頭分給了她。 *** 街頭乞丐們的生活并不容易,充滿了明爭暗斗,哪條街最容易討到賞錢,哪條街的達官貴人最多,所有的一切都靠爭搶,能活下來的都是命硬又狠的。 阿啟最初沒有名字,她自記事起便在街頭流浪,不知道自己怎么來的,也不知該做些什么。 人活著無非吃喝二字,她沒有錢,但她天生力大無窮,在原始本能的催促下與人爭食,拼的頭破血流也要將搶來的食物咽下肚去,菜葉子、大餅、饅頭……就算被人啃了兩口踩了幾腳她也不在意,只要能吃。街頭乞丐們的食物能有多豐富,不過飽腹而已。 后來她學著像其他人一樣乞討,她長得瘦弱,偏偏一雙眼睛亮的驚人,旁人看見她總會不忍心給點銀錢或是饅頭。 餓了就討飯,困了睡在城郊的破廟里,倒也平平安安的活到現在。 那日,她剛用討來的兩文錢換了兩個饅頭,難得吃上剛出鍋冒著熱氣的、白軟甜香的東西,這一頓于她而言是難得的美餐了。 乞丐的世界里只有爭搶,一般手里有了食物都會三兩口咽下去,防止被他人搶奪了去。 可鬼使神差的,饅頭拿到手之后她給揣進了懷里,沒有吃。她走了平日里不會走的那條道,就看見角落里躺了個女孩,即便同隨處倒在路邊的乞丐一樣的做派,周身散發的氣質仍是不同。 那人閉著眼睛,一動不動的,臉上有些污漬。她不識字,沒有美丑之分,沒人教她說話,不知道該怎么形容,只覺得那人讓她覺得舒服。 女孩身上的衣物看起來跟往日賞錢給她的人差不多的好看,幾步之外的地方,有兩個乞丐死死盯著,仿佛下一刻就要上前搶奪。 于是一向只惦記著吃從來不管閑事的阿啟,破天荒的趕走了覬覦女孩的乞丐,又忍痛割愛,分了個饅頭給女孩。 從此,她有了家。 *** 女孩教她說話,教她識字,告訴她怎么洗澡,給她取名為啟。她喚她,阿姐。 阿姐懂得太多了。 她捏捏骨頭就知道自己比她小兩歲;她會把外面長得不一樣的草摘回來,用火燒煮了喝,她說那叫草藥;她還會把討來的銀錢換成粟米,拿破瓦罐子燜煮成粥,粥比饅頭好吃太多了,還不會噎著。 阿姐說,我們都是女孩子,但是要裝作男孩子,不然會有人欺負的。阿啟不懂,但還是乖乖聽話,在人前就喚她阿兄。 討來的銀錢不夠兩個人的吃喝,她聽街上攤子邊有人聊天,說去碼頭做搬運一天可以有十個子兒。 掌柜起初不肯用她這么個瘦的跟猴似的小鬼,但她一次可以扛三麻袋貨物,比那些五大三粗的漢子扛得多?;ㄒ粯拥墓ゅX做更多的事,精明的掌柜算了筆賬,當然雇傭了她。 阿姐去了酒樓做小廝,每天也有了進賬。 有了更多的銀錢,能吃飽不說,慢慢地還能攢下一點兒,日子越過越好。阿姐說等攢夠了銀子,就可以買個院子,到時候我們就不再是乞丐了。 可是后來,阿姐死了。 她是活活餓死的。 在阿啟十五歲那年。 商州城發大水,淹死了好多莊稼,人人流離失所,她只知道街上的乞丐變多了,米鋪里的米價格貴了,老板開的工錢越來越低,到最后阿姐跟她都沒了收入。 朝廷救災的銀兩也不知被哪些官給貪了,反正到了百姓手里,只剩下了可是數的清米數的稀粥,吃不飽。 沒幾次,粥也不施了。 人們開始吃草、扒樹皮,后來這些也沒了,只能吃土。土不好吃,可是餓肚子的感覺更難受,胃里像是有火在燒。吃了土排不出去,最后那些人肚子漲得大大的,還是會死。 阿姐不讓她吃土,把偷偷藏起來的樹皮給了她,她不肯,可阿姐說她吃飽了可以有更大的力氣去找食物。 阿姐要她發誓,拼了命都要活下去。 她帶著搶回來的樹皮,見到的是阿姐的尸體。 她又沒了家,跟著人群四處飄蕩,走了不知道多久,到能吃飽飯的地方,討不到錢,她聽說人軍營能吃飽飯,就參了軍。 天生的大力氣讓她在戰場上所向披靡,殺的敵人多了,就陰差陽錯成了將軍。她的俸祿可以買好多好多的糧食了,可是換不回阿姐。 書里說,國泰民安沒有戰爭,就不會有吃不飽飯的人。 于是她活著的唯一目的,就是殺了那些燒殺搶掠的敵人,讓這世上和自己、阿姐一樣的人能少些。 她舍身救太子,是因為皇帝只他一個兒子,沒了繼承人,國將不國。她忍著屈辱活下來,是因為這是阿姐死前的最后期望。當年與惡狗爭食,吃被人踐踏過的食物,她不是也熬過來了?沒什么難的,只要活著,就還有希望。 可她最后卻死在自己拼命保護的國人手里,死在她一心護衛的儲君的后院里。 *** 容初恍惚間聽見阿啟的叫聲,她驚喜的睜開眼,就見那已經昏迷整整一夜的人兒醒了過來。 “阿啟,你終于醒了?!彼ζ饋?,“你這孩子,知不知道有多危險,發了一夜的熱,差點降不下來。你要是有個什么事讓阿姐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