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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三天,安德魯斯卻沒發現任何異常。 在他的觀察中,明頓與羅曼仿佛根本就沒認真調查托比之死,一個安心上學,另一個悠閑逛街。 是不是高個子老大草木皆兵了?有些人說說要調查托比的死因,但根本不會認真追查。 安德魯斯永遠無法得知答案了。 一個清晨。 瑪麗踏上去學校的路,走出家門口三百米,聽到街巷里傳來的驚呼聲。 路人高喊到,“死人啦!有人被扎穿耳朵殺死啦!” 只見安德魯斯倒在了血泊中,他的死狀與他曾經殺死的托比相似,卻又有些不同。尸體一側墻上寫著一行歪歪扭扭的血字,「冒牌者去死!我才是唯一能斬殺耳中惡魔S的勇士!」 來了。 扎耳怪人真的來了。 瑪麗立即調頭,還去什么學校,當然是去查看現場。 僅僅是墻上的血字,信息量就有點大。 扎耳怪,知道了誰把托比之死嫁禍給了他。另外,他并不認為殺人虐尸是在犯罪,而是認為那是在清除耳中惡魔S。這又是什么意思? 第59章 Chapter59 小巷, 橫尸一具。 一個人被扎穿雙耳而死,身上卻沒有留下反抗傷。 地面上,留有一串血跡腳印。 與布魯克林區域被掘墓棺材邊發現的腳印不同,墓地邊是男士鞋印, 這里卻是女鞋印跡, 尺碼也小了一號。 假如沒有兩位扎耳怪人, 也沒有共犯的存在, 那么可以推測這個兇手是搞了異裝。 出入屠宰場與墓地使用男裝,而在大街上殺人穿著女裝。 顯然,這是明智的選擇, 很符合兩種不同地點。像是前一種場合鮮有女性出沒, 而此次女裝更容易降低被害者的防備。 然而, 這都不是現在沒有反抗傷出現的理由。 這幾天,瑪麗早就察覺到住宅附近有人盯梢。 感謝這些不高明的監視者主動送上門, 讓她反追蹤出這些人的身份。 可別忘了「M」為了書寫揭露華爾街實況,曾經潛伏在華爾街搞過幾個月的沉浸式調查,對于與那里錯綜復雜的黑.幫勢力并不陌生。 那些時常沖鋒陷陣的打手們, 只要見過一面就不會忘記, 總能順藤摸瓜找到其來處。 地上躺著的尸體來歷, 昨夜已經證實了。 安德魯斯,餓狼幫的殺手之一, 似乎腦子有點缺根筋。嗯,最后一點,是道上給的評價。 正如密探不都是能文能武,如同經紀商托比只是一個沒有戰斗力的胖子,一個殺手也有可能腦子不好使。 盡管如此,安德魯斯也不應該毫無放抗地被殺。 瑪麗戴著手套, 撩開了被害者后勁處的頭發,果不其然看到了一個針孔。 針頭在五米外被找到了,上面沾了一絲血。材質卻不是常見的醫用合金,而是一種削尖的木材。針頭頂部,原木之色上被涂了一層黑色。 這種針頭,像是某種山林里打獵用的吹針,多見于中南美洲叢林中。狩獵時,在針頭部位涂抹麻.藥而捕捉野獸。 也就是說扎耳怪人先用吹針迷暈安德魯斯,隨后在將他的兩只耳朵扎穿,又在墻上留下一行字。 先不提那行「冒牌者去死!我才是唯一能斬殺耳中惡魔S的勇士!」,扎耳怪人又是怎么在短期內找到了將托比之死嫁禍于他的真兇? 當扎耳怪人聽聞了經理商托比被害,他要找到嫁禍給他的冒牌貨。 順勢打聽到羅曼夫人邀請明頓先生查案,于是想要接近兩人,就有可能螳螂捕蟬黃雀在后。 這個邏輯通順。如果安德魯斯死在C大附近,瑪麗還不感到太奇怪,但這人是死在了她的住在附近。 查到明頓先生在C大讀書不難,但知道明頓家的具體住址又是另一回事。況且距離事發沒幾天時間,查證速度也太快了。 瑪麗沒有特意保密住址,但知道她具體地址的人并不算多,也就是三十幾人。 排除了扎耳怪掌握著一張情報網,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有人向扎耳怪透露了她的住址。扎耳怪來到她家附近,發現了在門外徘徊的盯梢者,這種情況下反殺了安德魯斯也就合理了。 假設存在一個泄密者,那位與制造小孔成像裝鬼誘導凱南跳樓的黑手,兩者會是同一人嗎? 帶著疑惑,再仔細搜查了一遍死亡現場。 咦? 瑪麗的目光定在了安德魯斯尸體的血泊邊緣。那里還有一具尸體,很小,不是人類,而是一只小蝸牛。 是常見品種,就是大雨天后路邊草叢中的小蝸牛,大約指甲蓋大小。 小蝸牛被一腳踩碎了。 是兇手踩的,留了一個女鞋腳印。 并非不小心踩踏,更似帶著某種厭憎惡,一腳踩下去還碾壓了好幾下。蝸牛殼粉粉碎,內里的軟.體在血泊里糊作一團。 “蝸牛,蝸?!?/br> 瑪麗低聲念著,腦中仿佛靈光一閃,抬頭又看墻那行血字寫到「殺耳中惡魔S」,她緩緩笑了起來。 不多時,租借的運尸車也到了。 希望尸檢能查出更多的線索來,比如后脖子上的毒針毒素具體來源。 確定毒源,邁克羅夫特從不令人失望。 即便死者所中的毒并不常見,但他還是鎖定了此毒是來自于亞馬遜河流的原始部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