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還事實一個真相1
周末,據可靠消息孟和平接的一個刑事案件的證人聽說出現了,孟和平很興奮,這是他接的這個刑事案件的重要證人。舒暢從沒接觸過這類型的案件,聽說孟和平要去會見證人,她也非常興奮,“師傅,我也陪你去?” “好,不太遠,不過也有幾十公里的路,聽說鄉下還有一段路不好開車,你做好思想準備?!?/br> “估計什么時候可以返回?”舒暢還惦記著晚上林曉風的收購酒會。 “應該五點前就可以回來,路上來回也就兩小時,加上在那呆的時間,最多就是五點多一點回來吧。 舒暢立馬決定前往。舒暢和孟和平以及委托人一起前往鄉下。委托人是一名三十多歲的女子,叫王春花。因為丈夫與人打架而錯手將對方打成重傷,現在還昏迷不醒。聽說被打傷的一方是當地菜市場的一霸,因為爭地盤而鬧事,她老公在被對方追打的時候,出于正當防衛,將一根木棍打在了對方頭上,對方當場倒地。本案的主要證人則是他們的同鄉并同住一棟出租屋的鄰居趙有亮。 是故意行兇還是正當防衛,這是本案的關鍵點。前者,肯定少不了判刑,后者,則后果大不相同。 自案件發生后,趙有亮因為怕惹麻煩,躲了起來,這次王春花也是經多方打聽,聽說他回到了鄉下老家。他們本來是同鄉,因此,還是有辦法找到的。 車子走了幾十分鐘的國道以后就進入鄉村公路,不過,因為是新修不久的原因,路況還不錯。窗外,青山如畫,禾苗在抽穗,一副清新的鄉村圖。舒暢望著窗外,心情挺好,這種學習,沒有壓力,就當是到鄉下散心。孟和平和王春花心情就不同了,有些沉重,因為怕又白跑一趟。眼看案子時間一天天過去,如果找不到有利的證人,兇多吉少。 車子走了十多公里的鄉村路后,就只能在土路上前行了,一路過去,揚起很大的灰塵。 在王春花的指引下,七拐八拐,終于找到了趙有亮的家。慶幸的是,趙有亮在家,只是在睡覺。趙有亮的老婆并不知情,看到有人找他,立刻回到房內,喊趙有亮起床,說有人找。 當趙有亮走出睡房,看到堂屋的王春花,立即就明白了來意。他有些局促起來,叫了聲“嫂子?!?/br> “有亮,嫂子的來意我想你也清楚,你知道,我老公現在已被關起來了。對方雖然現在在醫院里,但是,我老公一向忠厚老實,要不是逼到實在沒辦法了,是不會動手的?,F場你是最有利的證人,我今天帶了律師過來,希望得到你的幫助?!?/br> “嫂子,不是我不幫你,你也知道,我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劉麻子也是出了名的惡霸,我怕被他報復。雖然他現在是病在醫院了,但他要是好了呢?我做了這個證,我和我的家人的安危我也要照顧??!” “兄弟,你不要怕。法律會保護每一個證人的安全,再說,你站出來,也是還事實一個真相。你也不希望你的同鄉兄弟含冤吧?!?/br> 孟和平打開了錄音設備。 “春花姐,當時是中午,很多人都回去休息或者到一邊打牌去了。因為劉麻子當天生意不好,于是就將他家的菜攤子移了一大部份放到了你家的位置上,他總說是你家擋了他的財路。你老公就一樣樣的把他的移回去,劉麻子火了,當場就將一些菜砸在了你老公身上。你老公開始沒有還擊,后來,因為劉麻子拿起你家的一個南瓜砸你老公,一是南瓜打得人挺痛的,二是看到損壞的是自家的財物,你老公也將對他扔了幾砣菜。劉麻子抽出案板下的一把尖刀,就向你老公捅,你老公躲開了,劉麻子追了上來,你老公一邊跑一邊順手就拿起路邊上的一根木棍,一反手就打在了他頭上,麻子就倒在地上了。這時大家才反應過來,問發生了什么事。劉麻子的老婆也趕了過來,一口咬定你老公打人。劉麻子的刀也在一片混亂中,不知丟哪里去了。我確實是看到了整個過程?!?/br> “兄弟,你剛才說的,你可以到法庭上去作個證嗎?現在對方就是告她老公故意傷害。如果沒有你的作證,這個案子就會有點難度,雖然我們也找了另外的一些證人,證明這個劉麻子平時就與人為惡,但都不能直接證明這件事的真實經過?!?/br> 趙有亮猶豫了。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對王春花說:“對了,當時,我記得還有張順子他媳婦也在。你們還要吧找找她,如果她愿意作證,我就愿意,光我一個人站出來,我還是有些擔心的?!?/br> 趙有亮依然沒有正面肯定的答復同意出庭作證。孟和平看了一眼王春花,對趙有亮說:“不管怎么樣,都應該感謝你剛才說的話,作為公民,都有出來作證的義務,你的顧忌,我們也能夠理解,但是,同樣請你理解一下被關在監獄里的兄弟,太需要你的幫助了。今天我們先了解到這里,我們也不會讓你為難的,你不必有大的心理負擔。今天就先這樣吧,我們先走了?!泵虾推胶挖w有亮握了一下手,離開。 王春花因為沒有得到趙有亮的肯定答復,遲遲不肯動身。舒暢上前拉了她一下,“今天先走吧,再慢慢想辦法?!?/br> 回程的車上,舒暢對孟和平說:“師傅,這個人可能不想出庭啊,怕打擊報復?!?/br> 孟和平沉默了一下,“也可以理解吧。雖然我國的憲法、刑事訴訟法雖然都規定了舉報人、證人舉報和作證的權利,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監察部等部門也有相關的文件涉及保護舉報人、證人的權利,但是我國現有的證人保護制度多是宣示性的規定,缺乏可cao作性,在實踐中實施的效果也不甚理想。比如,由于事前沒有及時保護證人的人身安全,使證人的生命受到威脅、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家人遭到打擊報復;由于沒有做好嚴格的保密措施,泄露了證人的姓名、身份,使證人受到歧視;由于沒有保障證人的合法權益,使證人因作證而影響工作和人事關系;由于證人未能享有客觀作證的條件,使證人在作證時受到各方面的干擾等等。但最關鍵的問題是,我們沒有單一的證人保護法律,也沒有專門的計劃和經費。國外的證人保護制度非常成熟,美國、新加坡、德國等國家都有單獨的證人保護法。除了這些單獨的立法以外,很多國家的訴訟法,都有關于證人保護的規定。除了這些國家法律和國際公約之外,很多國家還有專門的證人保護計劃,還有很多國家,比如美國、澳大利亞,有專門的證人保護機構?!?/br> “我們可不可以讓他錄音或者書面材料,不出庭呢?” “舒暢,你的法律怎么學的?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法律的規定,不象我們生活中有的方面,可以隨意調整變通,你還記得那一條嗎?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但我們這個案子的證人,在確有困難這一條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