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被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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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一出,頓時整個庭審室都軒然大.波。 “肅靜!肅靜!” 審判長敲了敲錘子,在庭審室恢復肅靜之后,這才問道:“魏律師,請注意,你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否則,對方是可以反控的?!?/br> 確實如此,如果魏子饒沒有絕對性的證據,那么很有可能會被武城反過來告誹謗。 魏子饒卻是不慌不忙地說道:“根據十年前的調查,死者還有一名哥哥叫武城。但是,在當時他卻是有著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當時他的不在場證明是他要在家里復習準備參加高考,所以根本就沒有出過家門。而周圍的鄰居也確實沒有看到過他進出,因此而有的不在場證明,對吧?” 對方律師點了點頭道:“既然你也很清楚,那么,請問他又是怎么行兇的?” “當時,武城一家人所居住的是老式的胡同筒子樓。雖然周圍的鄰居就在家門口摘菜,附近也沒有監控錄像。但是,在死者的指甲縫里可是有一些不明的皮膚組織。這些皮膚組織的相關數據至今還保存著,所以,武城有沒有不在場證明,暫時先放在一旁。不如,請他來做一次相關鑒定??纯此膁na與死者指甲縫里的皮膚組織,是否一致,自然就知曉了?!?/br> “反對!”對方律師立馬反駁道,“死者指甲縫里的皮膚組織,在當時發現之后,就已經立馬與被告的dna進行了比對。而比對結果為,百分之九十,這足以證明死者指甲縫里的皮膚組織就是被告白冶。請魏律師不要做無畏的辯解,浪費眾人的時間?!?/br> 魏子饒似乎早就已經猜到對方律師會以這樣的方式來反駁他,倒也不惱也不慌地說道:“既然這樣,那么請看看十年前武城鄰居的證詞。由于,時間久遠,該證人已然過世。所以,我們只能根據當時他的這份證詞來進行推測?!?/br> 當時為武城作證的是隔壁的孫大爺,每天上午孫大爺都會在門口聽廣播看報紙。聽覺很是靈敏的孫大爺,不管是什么聲音,樓上樓下誰開了門,誰下了樓他全知道。 “武城這孩子很用功,我記得很清楚早上八點我按時下樓打了一會太極。然后,我就一直坐在門口聽廣播看報紙。這孩子一直就在房間里頭,也沒出來過。他的父母就把飯菜做好了,放在廚房的灶臺上。然后就去上班了,中午的時候,我還聽見他在廚房里熱飯菜的聲音。晚上,我這老伴回來了,我倆就回去吃飯了。武城的父親也回來了,他媽上夜班,要到凌晨才回來?!?/br> “我兒子也是上夜班,凌晨1點才回來。所以,吃完晚飯,我就在門口坐著聽廣播,等我兒子下班回家,好給他做飯。這時候,除了武城他爸出去打麻將開過一次門,其他的時候,他們家的房門就沒動過。武城,哪里還能出門呢?” 這份證詞,看著確實是沒什么漏洞。但是,我卻總感覺哪里不大對勁。后來,仔細地看了很久才看出名堂來。 看似完整無缺,恰好就是最大的漏洞。 “這里有什么問題嗎?”對方律師很是自信地說道,“這里已經明確地表示了,武城沒有作案時間?!?/br> 魏子饒沒有說話,而是出示了另外一份筆錄。 “這份筆錄的主人是孫大爺的老伴,孫婆婆。在孫大爺去世之后,孫婆婆不久也去世了。這份筆錄上明確地寫明了,在案發當晚的11點半過后,孫大爺便回到屋里準備給兒子的夜宵。而孫大爺的兒子,也證明了這一點?!蔽鹤羽垖煞莨P錄上交道,“至于案發當天,武城的父親則是在麻將館打麻將直到凌晨2點才回家?!?/br> “武城的父親打麻將的時間是在晚上11點,10點半的時候就已經出門了。而孫大爺在11點半的時候就已經回屋了,而且,武城家旁邊就是樓梯。并且,兩家人中間還隔著一戶人家,這戶人家在晚上九點半的時候就已經熄燈休息了。雖然,武城家與白冶家一個在城東一個在城西。但是,從武城家到案發現場的電影院,只需要三十分鐘?!?/br> 這么看來,確實在晚上11點半之后,就已經有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空白。 不僅如此,電影的開場是在晚上的12點。那么,武城從晚上11點半之后偷跑出來并且準備好相關工具行兇不是沒有可能的。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痹娣铰蓭熀苁强隙ǖ卣f道,“如果說武城的家里沒有監控錄像,那么,在2009年時案發地點已經使用了監控攝像頭。所以,并不存在與武城進了電影院而監控錄像卻拍攝不到的狀況?!?/br> 我坐在旁聽席上,聽著兩方律師唇槍舌劍,但目光卻依舊看著在前面不遠處的白梨。雖然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看她微微顫抖的肩膀,便已然可以感受的到她波動的情緒。 有時候,人就是這樣,不斷地去追求真相的同時卻發現所謂的真相,會變成一把利劍,斬斷自己與最親密之人的最后一絲聯系。 這種身不由己,我如今算是徹底地體驗了。 希望,白梨看完今天的一切后,不要恨我。 “我并沒有說武城是兇手,但是,死者身上的那件衣服卻是武城的?!蔽鹤羽埖靡庖恍Φ?,“武城與白冶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分開了,這么些年除了過年的時候雙方走動一下以外,其余的時候根本沒有來往。那么,這件衣服又是怎么到白冶的手上,原告方有合理的解釋嗎?” “你所說的是父母之間帶著孩子的走動,但是卻并不能代表兩人之間沒有私下走動。只要兩人私下有所走動,那么互換衣服并不是什么難事。況且,只憑借一件衣服就想證明真兇不是被告。這是不是有些太武斷了?請辯護方出示更加有力的證據,不要浪費時間?!?/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