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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楊宵輕聲呼出一口氣。小說看多了,他的想象力好像也越發不受控制了。 盡管如此,他還是愿意點開那個綠色的小說軟件,不知道那個人今天有沒有更新。 居然完結了? 在看俞舟歡的小說之前,楊宵只看過一百萬字打底的男頻小說,這樣迅速地結尾,讓他猝不及防。 他剛將最后一章點開,雨又下了起來,豌豆大小,砸在屏幕上,像冰塊被錘子擊中。他不想再將傘撐開,隨手進了一家咖啡店。 那家店的名字很好記,espresso room,看一眼就能記住。店內是黑白的菜單、木質的桌椅,風格淳樸,和它們出品的咖啡口味差不多。 楊宵點了一杯排在推薦第一位的Flat White,店員問他需不需要來個甜點,他剛想說不了,又敲了敲甜品架,改口要了一塊胡桃布朗尼。如果他記憶沒有錯亂,俞舟歡的女主應該很喜歡吃這種蛋糕。甚至不僅是女主,還包括她自己。 倫敦不像上海,除非是景點里的咖啡館,一般都只有零零散散的幾位客人。沒有下一杯咖啡要做,熱情的店員開始詢問食客的評價。 新客人的評價尤其重要。楊宵首當其沖。 可他剛看完小說最后一章,腦子還沒轉進現實世界,夸了一句“fresh”便不知道再說什么,只好揚起兩個酒窩搪塞別人。 “You are so cute!”店員是個至少一米八的小哥,就差沒有撐著下巴給他比愛心。 鑒于英國又稱腐國,鑒于在俞舟歡的小說里被普及了耽美愛情,楊宵有些緊張。他分辨不清這句cute后面藏的什么,背脊尷尬往后仰了仰。 店員又夸起他的傘,問他是在哪里買的。 那確實是一把出挑的雨傘,比向日葵的顏色淺一些,又比檸檬的顏色暖一些,有少年和校園的感覺,又不至于太輕浮。 楊宵看到的第一眼就決定無論價格多少都要買下。 結果買完才想起,當地人喜歡格子圖案、喜歡黑色藏青墨綠之類的低飽和度,至于一些歐洲美洲來的外國人,他們天賦異稟、從不打傘。 他只能漸漸習慣每次帶傘、每次被問。 楊宵還記得那家店的地址,記得十分清楚,于是他飛快地找到,將店鋪地址分享給了店員。 “你喜歡黃色嗎?”店員問他。 “我喜歡的人喜歡黃色?!?/br> 在異國他鄉,在沒有人曾經認識她、將來也不會有人認識她的地方,楊宵才敢隱晦地向人坦白。 其實有過機會吧。從現在往前看,高中三年,1096天,機會實在太多太多了。 她考試滑鐵盧的時候,是他故意借著打掃衛生在教室里等她,就怕她難過哭泣,想為她送上一張紙巾;下雨的時候,是她口是心非,將自己的小黃傘借給他一半,然后將就著彼此的步伐,踩過水塘,跑過十字路口,擠進擁擠不堪的公交車;還有跨年那盞浪漫天燈、接力賽場邊她的加油吶喊、第一次的樓梯口相遇…… 草長白鴿飛的校服時代,沒有程道聲攪局的大好時光,他居然只知道逗俞舟歡玩、惹俞舟歡生氣。楊宵想想都會苦笑,怎么那時候的自己會那么蠢,怎么一點兒都不明白自己就是喜歡她,無可救藥地陷進去了。 何況后來的她好像真的生氣了,分班之后就像轉了性,要么不相見,要么見了也是埋沒在同學堆里,敷衍地躲閃著和他打個招呼。從高中甚至到大學。 楊宵真的想了很多次,快要想破頭,可是直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么。 也許就是因為不喜歡吧。 不!她要是不喜歡,為什么會聽他常聽的歌、為什么不馬上答應程道聲的表白、為什么周佳卉總是若有似無地暗示他是負心漢。 到底錯在哪一天哪一秒! 或許在那個下著滂沱雷陣雨的暑假,在書店前的那個路口,他應該勇敢地沖上前表白。他不應該因為俞舟歡將那把小黃傘分給了程道聲就擅自認定程道聲已經得到了她的心,不應該任由自卑胡亂猜測,最不應該——是盲目地跳入另一段感情之中。 然而他就是這么做了,在原地猶豫,在猶豫后轉身。 別的男生羨慕他從小都是被表白的那一個,他也不以為恥,結果久而久之被寵壞了,總以為喜歡他的人都會先開口。 還一度以為是俞舟歡先交了戀愛答卷,以為他們之間全是海市蜃樓的錯覺。 楊宵承認自己愚蠢。 他猜不透俞舟歡的喜歡,也不知道自己和俞舟歡的緣分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轉折的,但有一點他明白,他和俞舟歡哪怕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也因為他和林潞那場倉促的戀愛徹底斷送了。 從那以后再見她,她的閃躲里多了嫌棄和怒意。她再也沒有對他露出過夸張的表情,總是拿出一副安靜沉默的乖乖女形象,言語禮貌而疏遠,巴不得早早逃離。 他要解釋,他要修正,好不容易打好腹稿要從頭開始,她已經被程道聲護在掌心。他只能在遠處看著她開心,假裝自己也很開心。 不過她好像根本不在乎,他的幫助、他的鼓勵在她眼里一文不值,她大概只希望他徹底消失。 俞舟歡啊,她大概就是那種一投入戀情就會和所有異性撇得干干凈凈的女生,絕不三心二意,最真摯、最誠懇。 也許只有程道聲那樣自信的人才配得上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