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和合之制
先秦諸子百家里,多是有益世道人心的“善言”,不大倚重客觀實證的“真理”——善在真之上。 除墨家、名家、道家有一點抽象玄思,其余只算得上政治和倫理的實踐心得匯編。少公理,多政策;少邏輯,多經驗;有大體原則,多靈活變通——孔子謂之曰“權”,為治學的最高境界。 多權變,難免中庸和中和,一般不會接受極端和絕對?!拔飿O必反”、“否極泰來”、“過猶不及”、“相反相成”、“因是因非”、“有理讓三分”、“風水輪流轉”、“退一步海闊天空”……這些成語和俗語,都表現出避免極端和絕對的心態。墨子倡“兼愛”之公心,楊子倡“為我”之私心,都嫌說過了,涉嫌極端和絕對,所以只能熱鬧一陣,很快退出知識主流,或被知識主流收掉。 與此相適應,中國傳統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安排也從來都是混合形態,或者說是和合形態。幾千年的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標準的奴隸制社會,有記載的奴婢數量最多時也只占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據錢穆)。沒有出現過標準的封建社會,中央政府至弱之時,郡縣官僚制也從未解體,采邑割據形不成大勢。更沒出現過標準的資本主義社會,盡管明清兩代的商業繁榮曾雄視全球,但“紅頂商人”們亦官亦儒亦俠,怎么看也不像是歐洲的中產階級。這樣數下來,歐洲知識界有關社會進步的四階或五階模式,沒有一頂帽子適合中國這個腦袋,于是馬克思只好留下一個“亞細亞生產方式”存而不論,算是留下余地,不知為不知。 說到制度模式,中國似乎只有“自耕小農官僚國家”的一份模糊,既無純粹的公產制,也無純粹的私產制,與歐洲人走的從來不是一路。 從春秋時代的“井田制”開始,歷經漢代的“限田法”、北魏的“均田法”等等,私田都是“王田”(王莽語),“王田”也多是私田,基本上是一種統分結合的公私共權。小農從政府那里授田,繳什一稅,寬松時則三十稅一,差不多是“責任制承包經營”,遇人口資源情況巨變或者兼并積蔽嚴重,就得接受政府的調整,重新計口派田,再來一次發包,沒有什么私權的“神圣不可侵犯”。后來孫中山、毛澤東、鄧小平的土地改革政策,也大都是國家導控之下“耕者有其田”這一均產傳統的延續。 很多學者不大習慣這種非“公”非“私”的中和,甚至不大愿意了解這一盆不三不四的制度糨糊。特別是在十六世紀以后,歐洲的工業革命風云激蕩,資本主義結下了甜果也結下了苦果,知識精英們自然分化出兩大流派,分別探尋各自的制度公理,以規制人間越來越多的財富。 流派之一,是以“公產制”救世,這符合基督教、伊斯蘭教——尤其符合猶太教的教義。作為西方主要教派,它們都曾提倡“教友皆兄弟姐妹”的教內財產共有,閃爍著下層貧民的理想之光。歐洲早期社會主義者康帕內拉、圣西門、傅立葉等,不過是把這種公產制由宗教移向世俗,其中很多人本身就是教士。接下來,猶太人馬克思不過是再把它從世俗倫理變成了批判的政治經濟學。顯而易見,共產主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在某種意義上只是歐洲文化幾千年修煉的終成正果,對于缺乏宗教傳統的中國人來說當然有些陌生。公產制在表面詞義上能與中國的“公天下”接軌,正如“自由”、“民主”、“科學”、“法制”等等也都能在中國找到近義詞,但作為具體制度而不是情感標簽的公產制一旦實施,連激進的毛澤東也暗生疑竇。針對蘇聯的國有化和計劃經濟,他在《政治經濟學筆記》一文中曾多次提出中國還得保留“商品”和“商品關系”,并且給農民留下一塊自留地和一個自由市場,留下一線公中容私的遺脈。劉少奇等中共高層人士雖然也曾膜拜過公產制教條,但遇到實際問題,還是軟磨硬抗地抵制“共產風”,一直到八十年代后推廣責任田,重啟本土傳統制度的思路,被知識界譽之為“撥亂反正”。 流派之二,是以“私產制”救世,這同樣是歐洲文化幾千年修煉的終成正果。游牧群落長于競斗,重視個人,優勝劣汰乃至弱rou強食幾乎順理成章。在世俗領域里,不僅土地和財富可以私有,連人也可以私有——這就是奴隸制的邏輯,也就是蓄奴領地、封建采邑、資本公司等一系列歐式制度后面的文化背景。這種文化以“私”為基礎,既沒有印度與俄國的村社制之“公”,也沒有中國郡縣制之“公”??梢韵胂?,這種文化一旦與工業化相結合,自然會催生亞當·斯密和哈耶克一類學人,形成成熟的資本主義理論。與此相異的是,中國人有“均富”的傳統,“通財貨”的傳統,“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傳統,最善于削藩、抑富、反兼并——開明皇帝和造反農民都會干這種事。董仲舒說:“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圣者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于驕,使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于憂?!倍偈嬖谶@里強調“眾人之情”,差不多是個半社會主義者,但求一個社會的均衡的安定:貧富有別但不得超出限度,私產可積但不可為禍弱小。在這樣一個社會里,“中和”精神重于“零和”規則,私中寓公,以公限私,其制度也往往有一些特色,比如鄉村的田土公私共權,表土為私有,底土為公有,國家永遠持有“均田”的調劑權利,實際上是一種有限的土地私有制,較為接近當今的土地責任承包制。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制度可能不是實現生產集約化和規模經濟的最佳安排,但它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至少能花開別處:第一,使無法得到社保福利的農民有了基本生存保障;第二,進城的農民工有了回旋余地,一旦遭遇經濟蕭條,撤回鄉村便是,與歐洲當年失地入城的無產階級有了巨大區別,不至于導致太大的社會動蕩。在九十年代的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很多中國的企業訂單大減,但正是這種土地制度為中國減震減壓,大大增強了農民工的抗風險能力,非某些學者精英所能體會。 由此看來,“共產風”曾經短命,“私有化”一再難產,這就是中國。中國不追求“化”,不習慣極端與絕對,其優勢或劣勢可能都在于此。中國知識界曾師從蘇聯,后來也曾師從美國,到底將走出一條什么道路,眼下還難以預料。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中國以其獨特的歷史傳統和文化資源,以其獨特的資源和人口國情,不可能完全重復蘇聯或美國的道路,不可能在“姓社”還是“姓資”這個二元死局里憋死。 如果說歐洲代表了人類的第一階現代化,蘇聯和美國代表了人類的第二階現代化,那么假使讓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成功進入第三階現代化,中國很可能以思想創新和制度創新,向世人展示出較為陌生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