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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了這么多年,他都已經習慣到麻木了,猛地聽別人這么一說,別說是耳朵,便是臉頰脖子都隱隱泛著紅色,開始發燙。 “這也太夸張了,什么從天而降,這說書先生也太會編了,能不能切合實際一點?!?/br> 厲琛坐在他對面,端著一杯酒,忍不住輕笑道:“百姓對這些英雄的傳奇總是很向往的,生活太苦,總是需要這么一個英雄來激勵大家前進,而且……我覺得一點也不夸張?!?/br> 符凌:“你也跟著打趣我?!?/br> 厲?。骸皩嵲拰嵳f?!?/br> 出來前,兩人用兩個多月的時間將冥石山重新安排妥當。 這次魔尸爆發雖然冥石山早有防備,但是也遭到了不少損失,山中弟子也有傷亡。 符凌和厲琛特地為這些死去的弟子舉辦了悼會,還請了大師進行作法超度,并且妥善安排了這些弟子的家人。 若說以前他不信什么輪回報應,可是重生一朝,符凌對這些東西就極為看中,也相信若是誠心,來世便能更加幸福一些。 厲琛雖然不如他這般,但也一切遵從符凌的意思,一絲不茍地辦妥了。 冥石山那些老的弟子看到重新歸來的老尊主,個個都是熱淚盈眶。 老尊主于他們亦師亦父,能夠再一次見到,簡直就是天大的欣慰。 符凌最后還大辦了一場宴席,一來犒勞山里的弟子,這些日子的辛苦堅守,二來也是為了重新團結冥石山,拉近眾弟子的感情。 雖然因為魔尸原因,一切從簡,但桌子也從山頭擺到了山腳。 眾人把酒言歡,對酒當歌,符凌拿著酒杯從山頭喝到了山腳,不知喝了多少酒,最后酩酊大醉,被厲琛抱了回去。 大家全都非常地盡興。 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妥當了,符凌便打算回玄天宗一趟。 一來,符凌特別喜歡北海山頭小院子里的那些書,打算回去,將厲琛屋子里的書全都搬走。 二來,他打算在北海山頭為洛玄置辦一個衣冠冢。 不管這人身前如何,但總歸是他給了符凌再來一次的機會,而且洛玄的身體已經與封鎖魔域的大陣融為一體,連個尸體都未曾留下,就立個衣冠冢作為想念。 想來沒有什么地方比玄天宗更合適了。 因為不是很著急,這一路也就走的不緊不慢,兩人還順手解決了不少魔尸。 如今魔尸的數量已經是少之又少了,又因為各個城鎮都有宗門弟子駐守,所以百姓的生活相對還比較穩定。 這一次得以重新復活,符凌本來打算使用換容術隱藏自己,畢竟還頂著一個魔尊的身份,難免招來禍端。 可是萬萬沒想到,他這個從前人人忌憚的魔尊不知怎的就成了眾人口中的大英雄。 這一路走來幾乎都是贊美,欽佩,竟無一人再叫他一句魔頭。 也幸好這是一百二十年之后,認識他模樣的人沒有多少,不然這一路怕是要不停地被人圍觀。 兩人走走停停,走了有大半個月,這才到了玄天宗的腳下。 符凌瞧了瞧天色,已經是傍晚了。 “今日便在這個山腳先落腳,看看周圍的情況,如何?” 厲琛自然隨他,什么都說好。 兩人便在山腳的客棧住下了。 符凌以前喜歡穿黑衣,因為黑衣可以隱藏傷口,血跡,讓旁人瞧不出他的軟弱來。 如今卻喜歡白衣,大概是受到厲琛的影響,覺得這白衫也別有一番風味。 以往隨意用綁帶束起的頭發如今也有人專門為他打理。 厲琛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為他束發,發絲穿過手指,再一點一點被他捉住,束起,大概是他每日最喜歡做的事情。 至少如今的符凌走出去,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樣,任誰都想不到這便是昔日的魔尊。 厲琛跟著符凌出門從來都不愿意將就,客棧要住最好的,房間一定是天字號,最大最寬敞的,就連房內所有的被褥都會被他換上隨身攜帶的。 符凌瞧著他忙忙碌碌地身影,手里剝著一個橙黃的桔子,嘀咕道:“這間客棧的東西看著還挺新,這么折騰,你不累嗎?” 這人還不喜歡用術法,偏偏要自己親手換置,一點一點搬走,在重新鋪上。 這么愛做家務,真是居家必備的好男人。 厲琛將被子鋪好,轉身走到符凌身邊,彎腰從他唇上叼去了他吃了一半的橘子,順便偷了一個吻,將他唇上甜甜的橘子汁全都舔去了,溫聲道:“別的總不如我親手帶的,你這身子畢竟被凍了這么多年,還是養著些好?!?/br> 符凌動作頓住,臉頰有些微紅。 盡管兩人早已經坦誠相見,深入交流了這么些時日,可是厲琛每次撩他的時候還是會面紅耳赤,心跳加快。 這男人總是有辦法讓他慌亂起來。 符凌又往嘴里塞了一個橘子,轉過臉,不愿意讓他看見自己臉紅的樣子。 不然這床單必然還是要再換一次的,他這一路真的太有經驗了,不然也不至于耽誤這么久。 一切都整理好之后,厲琛帶著符凌下樓吃飯,順便逛一逛這個玄天宗山腳。 兩人早已經辟谷,但是吃飯卻像是一種家的儀式,一日三餐,只要有時間都不會錯過。 玄天宗的山腳下早已經恢復元氣,只是因為傷亡太重,人口銳減,夜晚的街道清冷而又寂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