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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去哪兒?”韓凜問。 [你去哪兒我就去哪兒,我是你的腿部掛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們去動物園吧?!表n凜說,“你最近不是在畫一個動物森林的插畫故事嗎?” 朝歌有固定的兒童繪本刊物的插畫工作,最近幾個月連載作者寫的是一個在森林里的溫情小故事,朝歌已經畫了兩三個月的動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貓和大鳥!好久沒去了。]朝歌拉著韓凜就往前走。 朝歌喜歡動物,特別是各種毛絨絨,他們戀愛初期約會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動物園。 他們市區里就有一個市動物園,很大,慢慢走著能逛大半天,在郊區還有個野生動物園,更大,連著山,一早到山腳下往上爬,再爬下來,一天就沒了。 朝歌決定去市里的動物園,因為市里的動物園里有四五只熊貓,還有他們省最豪華,品種最齊全的鳥谷。 韓凜開車,路程不遠,他們花了點時間找停車位。 因為是周一,人比平時少很多,朝歌在自動售票機上買了兩張票,就拉著韓凜進園。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歡的熊貓館。 他們市有熊貓基地,就在動物園隔壁,這里的幾只熊貓都是在熊貓基地出生的,被這座城市的人看著長大,大家對他們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們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貓這個點正在泡澡,天氣熱,展館里還放著幾塊冰塊降溫。 “光吃不運動,和你一樣?!表n凜說,“臉盤子就像十五的月亮?!?/br> 朝歌頭也沒回,一腳踢韓凜小腿上,附贈國際手勢。 韓凜輕笑:“胖點好,捏起來舒服?!?/br> 朝歌這下回頭了:[再給你一次好好說話的機會,我的臉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rourou的?!表n凜說,“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沒運動呢?!?/br> 朝歌鼻息哼氣:[算你識相。] “看,啃竹子了?!表n凜指向熊貓。 朝歌立馬回頭觀賞。 朝歌喜歡熊貓并不是因為他們可愛,而是因為他覺得熊貓憨憨的,還會摳腳,特別像小時候住他們家不遠的一個胖叔叔。 那個叔叔每次干完活回家,就喜歡坐在門檻上,一邊啃甘蔗,一邊摳腳。 大著肚子和笑瞇瞇的,和熊貓一模一樣。 那個叔叔經常給朝歌吃糖,還給他講數學題,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鐘,韓凜幫朝歌和熊貓一一合影,才帶著戀戀不舍的朝歌離開熊貓館,去往下一處目的地。 第26章 天天開心 逛了一上午,韓凜和朝歌直接在動物園里的小吃店,點了幾份小吃當午飯。 動物園里的食物味道普通價格還貴,朝歌一邊吃一邊對著韓凜做怪相,無聲吐槽,連連搖頭。 “下次來玩,還是你帶便當吧?!表n凜說。 朝歌點頭:[這個動物園除了動物,一無是處。] “也不能這么說?!表n凜把辣椒粉倒進炸土豆里,“這兒風景不錯,挺閑適?!?/br> [雖然我很喜歡胖達,但是我喜歡來這里玩,是因為每次我來,都是你陪著我。]朝歌比劃,[換哪個動物園都一樣,重點是你。] “哇,小朋友今天嘴巴抹了蜜?!表n凜說,“甜到我了?!?/br> [走走走,看小鳥去。]朝歌臉紅紅,一段剖白說得心跳加速,恨不得埋進韓凜懷里再也不要出來。 市公園的百鳥谷是特質的一個仿真山谷,從入口進入后,就仿佛置身山林,時不時就會有幾只、甚至一群小鳥飛過。 百鳥谷很大,進去后有很多條線路可以走,朝歌和韓凜選了條人少的路,并肩散步。 [早知道來公園,我就帶上相機了。]朝歌比劃。 “事出突然,我也沒想到今天那么巧,畫展只有那一個?!表n凜說,“不過不拍照也沒事,就全身心放松下來,好好玩?!?/br> 朝歌點頭,指向前方的枝頭。 那里蹲坐著一只脆羽小鳥。 [是它!]朝歌興奮地抓住韓凜。 “誰?”韓凜茫然地看向那只鳥。 [你忘了嗎,我們第一次來百鳥谷時,進門看到的第一只鳥就是它。]朝歌自信滿滿地比劃。 韓凜驚了:“這你也能記得?” [因為它右腿上有個疤,特別像小桃心,所以我記得。]朝歌歡欣地望著那只鳥,[當時我看著那個小桃心,心里就想啊,這一定是天意,連大自然的生靈都在告訴我,要緊緊把你抓住。] 韓凜跟著朝歌,也回憶起了當初的場景。 那時候他們倆還沒確定關系,剛從日本回來不久,正是雙方都心知肚明的曖昧期。 韓凜在日本就發現朝歌喜歡動物,所以回國后就帶他來市動物園玩,沒想到朝歌雖然是本地人,但卻是第一次去這個動物園,喜歡得不得了。 不過那時候韓凜滿心都放在朝歌身上,仗著自己比朝歌高,站在朝歌身后,癡.漢似的,視線就沒離開過朝歌。 他對自己看過什么鳥,著實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韓凜看向前方枝頭的那只翠羽小鳥。 這只鳥的腿上果然有一塊顏色淺淡的疤,從他們這個位置看過去,正好是一顆小小的愛心,非常小,不注意肯定看不見。 “謝謝你哦?!表n凜對那只翠羽小鳥說,“因為你,朝歌才想把我抓牢?!?/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