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頁
[54]《第四十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信三紙信封一個》(1913年3月13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2頁。 [55]《第四十一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原稿一紙》(1913年3月14日下午7點2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四等第7863號電報),《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233頁。 [56]宋教仁:《答匿名氏駁詞》,《民立報》1913年3月15日,第3頁;3月16、17日,第2頁。 [57]《第四十二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電底一紙》(1913年3月17日下午3點15分上海電報局接到北京發寄四等第3495號電報),《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3頁。 [58]《第四十三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電底一紙》(1913年3月18日下午3點7分上海電報局收到北京發寄四等第3724號電報),《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3頁。 [59]《第四十四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電底一紙》(1913年3月19日下午12點35分上海電報局收到北京發寄四等第3937號電報),《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4頁。 [60]《第四十五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1913年3月21日上午2點1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三等第11628號電報),《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4頁。 [61]《第四十六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1913年3月21日上午9點2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四等第11641號電報),《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4頁。 [62]《第四十八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信二紙信封一個》(1913年3月23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5頁。 [63]《第四十七件 第一法庭油印品寄各報館信四十二封》,《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35頁。 [64]《京師警察總監王治馨呈大總統報明派員偵緝洪述祖始末情形文》,《大公報》1913年4月24日,第2張第34頁;《京師警察總監王治馨呈大總統報明派員偵緝洪述祖始末情形文》(續),《大公報》1913年4月25日,第2張第23頁。 [65]《一塌糊涂之刺宋案趙總理之憤慨》,《亞細亞日報》1913年3月29日,第2頁。 [66]《關于刺宋案演說中之要聞》,《大中華民國日報》1913年3月31日,第2頁。 [67]言敦源、程經世:《公出日記》《公出日記》(續),《大自由報》1913年4月21、22日,第10頁。 [68]《宋先生遇害記三十二陳團長之報告》,《民立報》1913年4月25日,第11頁。 [69]《上海程都督應民政長來電》(4月26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70]《趙秉鈞為宋案自辯電》(1913年4月28日),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第257261頁。 [71]《青島洪述祖來電》(5月3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72]《岑春煊等主張和平解決通電》(1913年5月4日),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第329頁。 [73]《北京地方檢察廳致上海檢察廳函》(1913年5月6日),《大中華民國日報》1913年6月1日,第2頁。 [74]《趙總理拒駁出庭對質之三大理由》,《大自由報》1913年5月13日,第3頁。 [75]《公判中之宋案檢察廳再傳趙程二犯》,《民立報》1913年6月3日,第10頁;《北京電報》,《民立報》1913年6月14日,第6頁。 [76]《上海地方檢察廳致京師地方檢察廳公函》(函字第231號,1913年6月20日,1913年6月25日到),北京市檔案館,北平地方法院檢察處全宗,檔號J17400100337;《關于宋案最近之函電》,《申報》1913年7月9日,第10頁。 [77]《山東電報》,《民立報》1913年6月3日,第5頁;《洪述祖重價延律師》,《正宗愛國報》1913年6月9日,第3頁;《宋案近事錄》,《神州日報》1913年7月9日,第6頁。 [78]《城內訪函》,《申報》1913年7月26日,第7頁。 [79]沈云龍:《暗殺宋教仁案的要犯洪述祖》,《現代政治人物述評》(中),第129頁;《應夔丞承認刺宋之電報》,《大公報》1913年11月17日,第6頁;《應夔丞為宋案密呈大總統文》,《大公報》1913年11月10日,第2張第23頁。 [80]《應夔丞被刺志詳》,《申報》1914年1月29日,第6頁;陳灨一:《睇向齋秘錄》,章伯鋒、顧亞主編《近代稗?!返?3輯,第577頁。 [81]《趙督都出缺》,《大公報》1914年2月28日,第7頁;《屈醫官報告趙督致死原因》,《申報》1914年3月9日,第3頁。 [82]《步軍統領衙門呈報槍斃官犯王治馨日期文并批令》(1914年10月24日),《政府公報》第890號,1914年10月27日,第511頁。 [83]《洪述祖難逃法網》,《大公報》1917年5月3日,第2張第2頁;《洪述祖判決解京》,《申報》1917年8月29日,第10頁。 [84]《洪述祖案已判決》,《大公報》1918年9月30日,第2張第2頁。 [85]《京師高等審判廳刑事判決》(七年控字第二二四號,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憲慘史》,第79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