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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幾處傷疤,給他這個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個小小的紋身,時歡無意間瞥見了,就想看看他紋了什么,用筆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頭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進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亂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著傅臣那一雙如同寒潭的雙眸,小聲道:“我想看看你紋了什么?!?/br> 傅臣將自己的左手握緊,將那小小的一個字藏起來,伸手彈了彈她的小腦殼:“小孩子,不能看?!?/br> 時歡是唯一一個敢在傅臣這尊太歲頭上動土的人,一般人別說碰他了,還沒靠近估計就被他渾身的刺扎成了篩子。 時歡對著傅臣做了個鬼臉,繼續專心記單詞。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嘖,真疼。 真的,這么多年了,幼兒園認識她,跌跌撞撞連話都說不清楚的小女孩在他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欺負以后,戰戰兢兢地看著她,伸手給了他一顆糖,他還推了她一把,導致撞到了她的頭,她被撞得哇哇大哭。 傅臣很想跟她說聲對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早就被欺負習慣了,被另眼相看習慣了,所以也就沒管她的哭吼,他也沒道歉。 他以為這樣一來,她就再也不會和他玩了,誰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濕透地縮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后,獨自哭泣時,她卻過來蹲在他身邊,把他衣服里的雪球全部拿出來,讓他不要哭,她要幫他換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這種有人生沒人養的垃圾,怎么會有人喜歡和他當朋友?為什么她和別人不一樣?她是同情他還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只知道,從開始懂得交換友情開始,他就發誓,以后無論如何,都要對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拋棄時,唯一一個給過他一顆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著她成長起來。 即使如何混賬,在她面前也不想變成不堪的樣子。 小學的時候她和別人成了同桌,他恨過她的同桌,厭惡過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后終究還是釋然了,因為她始終沒有因為別人而遠離他,她有什么好吃的都會給他拿。 傅臣從六年級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喜歡時歡了,她學習很好,從一年級開始就是班里的第一名,老師同學都好喜歡她。 傅臣不否認她的耀眼,卻沒想過,她會耀眼整個學生時期。 小學和初中,她還不那么迷人,長得萌長得可愛,因為沒發育,所以也就不怎么讓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樣,女性第二特征開始瘋狂顯現,那本來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劑一樣,迅速隆起。 那本來就漂亮的臉蛋,越發地讓人挪不開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為新生代表上臺發言,她是全市初中狀元,開學當日連校長都和她握了手,她拿過無數的獎項,當然這些獎項傅臣見都沒見過。 這樣的女孩兒,是他的青梅竹馬。 是他胸口的朱砂痣。 他漸漸遠離她,在校園里遇見了也權當沒看見,她太耀眼了,傅臣覺得自己不配站在她身邊,她越是優秀,就顯得傅臣越垃圾,差距越是懸殊。 原本他的成績在初三的時候還行,直到他經歷了佟琳和陌生男人做那種骯臟的事情后,他的成績便一落千丈,本來不喜歡學習,一下子像是找到了頹廢的借口,一發不可收拾。 他學壞了。 他不想上學了,要不是時歡來找他,跟他說想和他一起上高中,傅臣大概連高中都不會上。 可他始終為了時歡,上了高中。 在一個校園里能碰到就不錯了。 他非常討厭對時歡動歪心思的人,只要聽見誰對時歡有歪心思,傅臣一定會教他做人。 時歡那樣的女孩,除非特別優秀的男生,不然誰也別想碰她。 他受不了他放在心尖的女孩像他母親一樣被男人弄臟。 當然,他覺得自己更不配,這世上沒有人能配她。 他作為好朋友待在她身邊,想把一切最好的都給她。 他從未想過占有她,也從未想過被她喜歡,他一直都知道自己不配。 可是……當人一旦有了某種可怕的欲望,那種貪婪就會放大。 單危喜歡她,追著她表白,傅臣警告了好多次了,讓他別打時歡的主意,單危不聽。 幸好,時靜喜歡單危,追著單危表白,他一直有種僥幸的心理,希望時靜能追走單危,希望時歡不要喜歡單危。 怎么也沒想到,幫時靜送情書的,竟然是時歡。 這筆賬,傅臣又給時靜記下了。 上課的時間很無聊,傅臣強迫自己聽課。 今天一早上,老師們都驚訝,傅臣竟然一直在聽課,還在記筆記,竟然都沒在課堂上睡覺,也沒有搗亂。 卻在第二節 物理課下課后,單危跑來高三二班調戲時歡的時候,暴露了本性。 單危沒看到后排認真翻書看筆記的傅臣,推開二班的門就喊:“時歡,給老子出來?!?/br> 傅臣聽到聲音,緩緩地從書本里抬頭,望向門口的單危。 教室里的同學都瘋狂暗示單危,傅臣今天在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