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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陳原的情史不少,這種情況卻是第一次發生——說是情史其實有點夸張,大多都只是萍水相逢,精蟲上腦。他只結過一次婚,這個年齡結婚是很正常的事,所以也不能說他情史繁多,但是他離婚這件事,只有王子林一人知道,他不理解陳原為何要結婚,更不理解他為何要凈身出戶。 “你這精明勁兒,凈身出戶的肯定是她才對?!?/br> 這是王子林的原話。 陳原能帶走的,只有一輛二手豐田,就是許多年前他去唐舟家輔導作業時開的那一輛。除此以外,房,存款,以及婚后購買的小跑車,全都留給了夏曉小。夏曉小當了幾年家庭主婦,理應多拿點東西,再說了,豐田省油,性價比高,質量也是真得好,開到現在也才送修過三四次。 這一切都讓王子林無法理解,他說你賺這么多錢有個屁用?最后還不是送給她做嫁妝去? 陳原出了大堂,坐在酒店門前的噴泉旁醒酒。街邊的路燈在他眼里發出變幻莫測的光芒,一會變綠,一會變藍,他按照顏色變換的頻率推測自己之前肯定喝了不少伏特加。他就這樣坐了十來分鐘,也可能是一個小時,最后靠在路邊的電線桿子上,伸手招了一輛出租車徑直打到夏曉小家門口。 司機在陳原第三次問他現在幾點鐘的時候幫他把車窗降到最低,可是凌晨三四點的夜風也無法吹走陳原的倦意,他渾身酸痛,昏昏欲睡,到達目的地以后得靠雙手雙腳一齊劃動才能將自己從后座上拱下去。他還未完全醒酒,就這么腳步踉蹌地站在樓底下伸長脖子往上看,仿佛隨時就要向后栽倒。 五層的窗口是黑色的,看來她已經睡了。 陳原怔怔地盯著那扇小小的窗戶,除了迷茫,他沒有被其他情緒襲擊。他有些醉,可又好似無比清醒,他知道那扇小窗后的臥室里已經沒有他的位置。 他早就知道這一天會來,所以發生的時候,他甚至都沒有感到特別難過。 出于愧疚,出差回來的那一天,陳原跑到花鳥市場挑了一束最貴的玫瑰,他讓人往花瓣上噴水,給底座系上華麗的絲帶,然后一手拎著電腦包,一手抱著花,腳步輕快地推開家門。夏曉小陷在沙發里,她知道陳原今天回來,卻沒有提前做飯。他將花遞給她,她也沒有接。 陳原隱約有了不好的預感,他放下電腦包,先將花束擱在餐桌上,然后拿起茶幾上的花瓶,抽出枯萎的花枝,倒掉發黃的水,擰開水龍頭將瓶身沖了個干干凈凈,最后才將剛買的玫瑰花插進花瓶。玫瑰花紅艷欲滴,用盡了生命綻放,所以等待它的只剩凋零。 “你想出去吃嗎?還是我們在家點外賣?”他在夏曉小身旁坐下,低著頭擺弄花瓶,將最右邊的兩支玫瑰往中間推了推,隨后覺得不好,于是又挪回原位,“這次的客戶特別挑剔,非得逼我們重新制定方案。我都不記得跟他說了多少次了,百分之十二是不可能達到的,他還……” “要不還是算了吧?!毕臅孕〈驍嗨?。 陳原不擺弄玫瑰花了,他將花瓶擺回茶幾上。 夏曉小又說,“要不我們還是算了吧?!?/br> 天是黑色的,夏夜的風也是黑色的。陳原用力拍了拍臉,像在扇自己耳光,他在夏曉小樓底下徘徊了兩圈,最后抱著雙臂裹緊外套,轉身跌跌撞撞地朝著相反的方向走去。 夏曉小曾向他道歉,可他卻比夏曉小更感到抱歉。因為他的自私,因為他自以為熱烈的愛,他跟自個兒手腕上的紅線豪賭了一把。 在這段短暫的婚姻內,這根斷掉的紅線從未長出新的長度,從未跟夏曉小的連在一起。他什么也沒能改變,盡管他的喜歡是真的。 第3章 王子林 3. 當陳原用備用鑰匙打開王子林的家門時,率先沖出來的是王子林的拖拖。拖拖是一只肥頭大耳的斗牛犬,王子林說她喜歡叼他的拖鞋,所以為她取名為“拖拖”;陳原覺得她出門散步的時候猶如一輛馬力十足的拖拉機,所以也叫她“拖拖”。 拖拖很興奮,她很喜歡陳原,盡管陳原并不這么認為,哪怕在醉酒的狀態之下,他仍然不忘輕聲關門,連燈都沒敢開,打算摸黑去廁所洗臉。沒想到這樣還是把客廳里的拖拖吵醒了,她流著哈喇子,在黑暗之中沖到門口,舉起前肢往他身上猛撲。陳原嚇得差點大叫,架不住拖拖的體重,膝蓋一軟,后背重重地撞在門上,這一下可讓他清醒不少。 王子林第一次介紹陳原認識拖拖的時候,他才剛從夏曉小那兒搬出來,他帶著一個小行李箱站在王子林門口,曾禮貌地向對方表示,“謝謝,我還是住賓館去吧?!币稽c兒沒有要進門的意思。 王子林掐著他的胳膊,攔著他的腰,把他往拖拖面前推,“別怕,看著她的眼睛,不要讓她知道你害怕她?!彼皆陉愒吅艉舸禋?,一手在他眼前做綻開狀,“噓,她會聞到你的恐懼——” 陳原雙眼緊閉,幾乎將全身的體重都壓在王子林身上。拖拖坐在他跟前,吊著舌頭喘氣,簡直跟一只六十多斤的大秤砣沒有兩樣,他自小就聽說與狗對視會被咬,要是被這種狗咬上一口,他能去醫院躺上三個月。 陳原最終還是在王子林家住下了,不是因為戰勝了恐懼,而是因為無法承受酒店的住宿花費,他睡王子林家的沙發,早晚給他遛狗,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