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但這兩點都各有優缺點。 投機倒把風險高,如果被抓到那就是萬劫不復。但這個來錢快,沒有啥技術要求,而且只滿足自己一個人的需求,是非常好達成的,也不用和人共享。但問題就是,賺到錢了也沒辦法放到明面上去提高生活水平,仍就還得偷偷摸摸的來??刹还苁亲≡谥帱c還是王小麥那里,蘇苗苗都沒辦法滿足這個要求; 而通過大隊或公社,有錢一起賺,有rou一起吃這點主要是費腦子又辛苦,得切合實際和周圍環境去想出一條可發展的路線來。自己作為知青的身份很難服眾不說,也沒辦法面面俱到,讓所有人都滿意。但好處就是,大家都吃好喝好,她干啥也就不顯眼了,而且還能獲得社員村民的認可,方便她這兩年在大隊里生活。 一上午,蘇苗苗都在思考這些問題。 等活干得差不多了,該下工的時候,蘇苗苗也琢磨得差不多了,她想來想去,還是想要兩把抓,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里,有兩個選擇干啥非要選一個呢。 但兩個選擇卻有著共同的問題——兩個都沒辦法立即起效。投機倒把得給她升級轉正的時間,集體賺錢更是得費時間費功夫,還不一定能成功。 不過,既然要兩把抓,那么在解決所出問題時也要同時進行。 蘇苗苗站起身來,捶了捶有些酸疼的后背,覺得自己一方面要盡快給農場升級,一方面也要找借口去一趟公社和縣里,看看有沒有什么賺錢的法子。 遇到問題,解決問題。 沒有困難的工作,只有勇敢的蘇苗苗! ………… 下工的路上,蘇苗苗和王小麥在和老楊家一家集合,準備一起回去吃飯的時候,在路過了一戶土坯房時,就聽到里面一陣吵鬧。 大舅媽看了一眼,沒忍住跟旁邊的二舅媽和三舅媽嘀咕著“老林家又打起來了,是不是真要分家了”的話。 話音還未落,就聽見里面一聲怒吼道:“分家!今天不把林三柱你這個懶蛋分出去,我就不是你親娘! 一聽這話,老楊家的婦女和跟在后面也一起下工的社員們,耳朵都支棱起來了,腳步也放緩了,滿是看熱鬧的模樣。 蘇苗苗倒是沒啥好奇的,但大家都站著不動了,她也就跟著準備聽一耳朵。 農村沒啥娛樂生活,這種家庭糾紛,大概就是大家的快樂源泉? 蘇苗苗看著全都一臉興奮,等著這戶人家拉開大幕扯大戲的樣子。 不禁內心感慨:吃瓜,果然是從古至今,人民群眾都喜聞樂見的。 作者有話要說: 如果喜歡的話,還請大家多多收藏文章、收藏作者專欄,謝謝。 關于進度慢,風格有點啰嗦這點,我只能說盡可能去改進,因為也是第一次寫文,節奏把握得的確沒那么好,但我會努力尋求進步的。不過有一點大家可以放心,就是雖然我推動的慢,但我也不會卡字數,基本上小標題表達的是什么,內容里面就會是什么。雖說進度慢,但我可以多寫多更新,以此來彌補我的節奏問題。 今天這篇又是5k+,都是我下班當天晚上寫的,然后放進存稿箱,定時到第二天上午九點發,我還會繼續努力,也會堅持的!希望大家可以見證我的進步和成長! 第15章 老林家是北河溝大隊不多的外來姓的一家,老林頭當年是闖關東逃難來的,帶著老婆和三個兒子也算是扎根在北河溝大隊了。后來老林頭去世,他婆娘張翠芬掌了家,養活著三個兒子。到如今,她最小的兒子林三柱都已經三十了,家里卻因為一個女娃娃爭吵不休,鬧到要分家的地步。 蘇苗苗跟著老楊家一家站在一旁看熱鬧,當然了,除了他們,還有近一整個大隊里的人都湊了過來,站在老林家門口,三五成群的,像是看電影似的,有幾個還真是揣著瓜子來的。 她對老林家發生的事情不太清楚,聽了半天旁邊的人小聲的議論,她才多少弄清楚了這是咋回事。 原來是這老林家幾年前撿來的女孩子突然被爆出來是這家二兒子的親閨女。得知這個事兒的二兒媳婦不干了,抱著兒子要回娘家,這家里就亂了起來。兒媳婦要求把這個閨女轟出去,這林二柱先不說同意不同意,那張老太太倒是寧可這兒媳婦抱著小孫子回娘家也要把這閨女留下。同時,還要把捅出這個事兒的三兒子給分出去。 蘇苗苗聽著這名字和這事情總覺得二叔,像是擱哪兒知道過。 她皺著眉思索著自己是在哪兒聽過類似的事兒,蘇苗苗覺得自己一定得想起來,不然她總覺得這事兒聽起來有些讓人心慌。 這時,旁邊的大娘大嬸們還在議論著。 “聽說珍寶是林二柱和西安城里的女人生的,林二柱那個正式工也是那女人給他找的?!?/br> “怪不得總說去縣城打工,留著家里的婆娘和兒子也不關心,原來是還有個相好的在縣城哩!” “大柱娘還說珍寶是她好心撿回來養著的,當時我就納悶,一個撿回來的丫頭片子起啥珍寶啊,聽起來倒比她家的親孫子孫女還看中。結果誰曉得竟然是二柱的親閨女!怪不得大柱娘這么摳門難纏的人會對珍寶那么好,鬧半天是親生的??!不過這孩子這幾年長開了,看著倒是喜慶,像是個有福氣的?!?/br> “有啥福氣啊,瞅瞅現在因為她,給這老林家鬧的。這大柱娘是不是也魔怔了,為啥要把她家老三分出去???雖說她家老三天天磨洋工,也不像樣子,但做出這種丑事的,不是林二柱嗎?” ………… 蘇苗苗聽到這里“珍寶”的時候,就一下子驚醒了。像是散落的珍珠項鏈終于找到了最關鍵的鏈條可以重新串連起來一樣。 珍寶,林珍寶! 這不是她穿越前看過的一本年代文小說里的女主角嗎! 那本書的名字叫《珍寶的幸福生活》。 大概講述的,就是一個小姑娘天生福運,雖出生在七十年代的農村,卻自帶非凡的福氣,隨便上個山就能挖到人參,下個河就能救到一個大人物……總之就是錦鯉附體,幸運值滿點buff一樣,最后帶領全家致富不說,還考上了大學,與軍人男主相遇,最終收獲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 這本小說是在蘇苗苗餐館里,前臺工作的小路推薦給她的,說是打發時間還不錯。蘇苗苗那幾天剛忙完分店的事情,只等著去考察具體地點就行,想著既然有時間也沒有什么其他事,便去綠江網站訂閱了全文看了看。 蘇苗苗平時也會看一些網文打發時間,但年代文很少看,所以最開始的時候還是挺感興趣的,文畢竟是她外公和母親都經歷過的年代,對于從小聽外公講從前的故事的她而言,這本書在最開始的確不錯??稍娇吹胶竺?,蘇苗苗就覺得奇怪。其中主要的矛盾點,可能就是女主的設定太逆天了。 對她好的人就能得到她自帶福氣的籠罩,跟著一起變好。對她不好,甚至只是有間接沖突,讓她或對她好的人利益受損的人,就會霉運連連。而且,她的好運氣讓這世間所有的好事好物好人都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輕而易舉就擁有了一切,根本不用付出努力,也無需經歷辛苦磨難,好比唐僧剛出長安就發現所謂的“西天”就在長安外十步遠都不到的位置,什么九九八十一難倒都像是那些妖魔鬼怪的磨難。 這讓從來都是靠自己拼搏努力才擁有幸福生活的蘇苗苗看來純屬無稽之談,女主的這個設定頗有一種絕對黑白的荒誕與怪異。但看小說也看緣分,蘇苗苗不喜歡不代表別人不喜歡,再加上她已經將全文都訂閱了,所以哪怕感到不適,蘇苗苗也還是完完整整地看了全本書。 ……雖然說因為看完之后覺得女主的能力太恐怖而做了兩天晚上的噩夢,并且努力想把這段記憶甩開,但看了也還是看了。 如果說蘇苗苗當時看的時候是有些后悔,但現在她卻是恨不得再拿到這本書重看一遍,不漏掉半點關鍵信息。 畢竟她是真沒想到,鬧了半天自己這不光是穿越了,還是穿進書里頭了! 原本蘇苗苗對這本書的印象已經不算太深了,因為穿越前大家都是快餐式的閱讀,很多人都是拿起書馬冬梅,合上書一剪梅。這也是為什么蘇苗苗會在剛聽到老林家這些事兒時,只覺得熟悉卻沒起來這是自己看過的書里的情節。 要不是剛旁邊這幾個嬸娘說出了女主角的名字,蘇苗苗可能還沒想到呢。 知道自己這是穿書了,蘇苗苗有那么一秒鐘的呆滯與絕望,以及滿肚子的“嗶”聲。 就在剛剛,她頭腦風暴了一圈,將這本書所有她能想起來的劇情都過了一遍。像是現在他們這群人看的熱鬧,就是書里餓關鍵情節——分家! 在這一劇情中,剛過完14歲生日的女主經歷了分家后,錦鯉能力正式升級,從單純的讓周圍人跟著一起走好運,變成了有針對性的,只有堅定站在她那邊,對她好的人才會走好運,而對她不好,或者是對對她好的人不好的人都會走霉運。輕則倒霉一時,重則倒霉一輩子。 在小說里,這一類人,被統稱為“配角”,當然了,區別就是前面加上的兩個字,不是善良就是惡毒。 蘇苗苗回憶劇情的時候,眼前的鬧劇還在進行。 林三柱一臉不忿,扶著自己還懷著孩子的媳婦兒,嚷嚷道:“大哥家的大妞,我的二妞也都是你的孫女,你憑啥就慣著那珍寶一個女娃!要不是這次我去縣城遇到了那個替二哥養了幾年孩子的大娘,知道了這孩子是二哥的種,我們還被蒙在鼓里呢!媽你早就知道了吧,不然也不會對珍寶這么好!” 張翠芬有那么一瞬的心虛,可一想到珍寶,她就又瞪大了眼睛,毫不留情面地啐了一口道:“珍寶的事兒跟你沒關系!今兒老娘我就要把你這個禍害給分出去!大壯呢?大壯!去給奶把大隊長找過來!我要分家!” 一旁的二兒媳婦劉小菊對把好吃懶做的老三分出去倒沒有抗拒,但將珍寶視為眼中釘rou中刺的她更看不慣自家婆婆的偏袒,尖著聲音道:“珍寶的事兒和老三沒關系,和我有關系!今天我把話撂這兒,這個家,有這個不知道是跟哪個野女人生的賤種在,我就和林二柱離婚!” 張翠芬一聽這個,整個人都要跳起來打人了:“你罵誰是賤種!那是我兒子的親閨女,老太太我的珍寶!” ………… 各種烏七八糟的話就這么毫無禁忌地說了出來,婆媳二人看著彼此都像是要咬死對方一樣,林三柱在旁邊渾水摸魚,混不吝地說不分家,要分家也要公平對待,哥仨一起分。 大家伙看得是有來道趣的,有的甚至端著飯碗跑過來看,午覺也不睡了,就等著看這老林家最后到底是怎么個解決法。 深知這一切都是一本書里的劇情,甚至剛剛幾個人的對話都是她曾在手機app上,通過文字看到過的蘇苗苗,看到眼前這一幕只覺得自己像是不小心點開了小說語音朗讀的功能,只是這個配音,太過真實了。真實得,讓她覺得害怕。 像是此刻正在鬧分家的老林家眾人的結局,在小說里也是迥然不同。 把珍寶是林二柱親閨女這件事捅出來的林三柱因為他讓珍寶從惹人憐愛的養女變成了為人不齒的私生女,所以他在小說里的結局是老婆難產去世,孩子也沒保住,大女兒被知青騙了,跳河死了。林三柱最后孑然一身,孤獨終老。 還有現在正在叫囂著要是不把珍寶趕走,就要和林二柱離婚的林二柱的老婆劉小菊,她最后的確是離婚了,二嫁的丈夫是個家暴男,過得很慘不說,她沒帶走的兒子林小陽比她還慘,成長過程中爹不親奶不疼,還一直和珍寶作對,認為是她破壞了自己的家庭,因此沒少被珍寶的能力影響得今兒摔個腿,明兒掉顆牙的,長大后更是叛逆去賭博,最后直接暴尸街頭,享年16歲。 當然了,慘痛的就這幾個人,其他的人因為對珍寶好,一直站在她那邊,所以后來的日子過得都不錯,尤其是珍寶的奶奶張翠芬,穿金戴銀,小輩孝順,完全忘了自己還有個小兒子孤零零死在了茅草屋,有個小孫子還沒娶上媳婦就結束了一生,滿心滿眼都是她的寶貝大孫女珍寶。 一想到結局,蘇苗苗渾身的雞皮疙瘩就又冒出來了??粗矍翱薜澳锼阑钜蚜秩殖鋈サ膹埨咸?、針鋒相對就是不肯分家的林二柱、和抱著孩子像個瘋婆子一樣的二兒媳婦劉小菊,蘇苗苗只覺得荒誕極了。 小說里描寫的故事竟然出現在了她的眼前,而她自己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小說世界里的一個不知名路人。 蘇苗苗扭頭,看到了一臉無辜滿是不安站在一旁的女孩。當她看見這個女孩噙滿淚水的大眼睛,和她白嫩的臉蛋,和一身素凈但能看出來是新料子的衣服時,便知道,這個人就是女主林珍寶。 看到她這樣,蘇苗苗突然不合場景地想起了早年的一部電視劇里的臺詞:“我是來加入這個家,不是來拆散這個家的!” 雖然蘇苗苗知道女主不是個壞人,也知道她沒辦法控制自己這種能力。但看到她的時候,蘇苗苗也還是感到了些許的恐懼。 這讓蘇苗苗下意識往旁邊站了站,避開了能被女主看到的位置。雖然她通讀全文,反復回憶都還沒確定書里到底有沒有自己這個角色的出現,但哪怕她和這本小說,和小說里的人都沒有牽扯,是原創而非土著居民,蘇苗苗也不愿意和女主也太多牽扯。 有時候,越是這種非黑即白的天真,越叫人膽戰心驚。 天真是一種傷人不自知的可怕,是比明晃晃的惡毒還要更可怕的武器。 蘇苗苗冷眼旁觀著眼前的這一場鬧劇,只覺得渾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一樣。 劉小菊的歇斯底里、才10歲大的林小陽的號啕大哭、張翠芬的破口大罵、以及林大柱一家的置身事外、林二柱的沉默、林三柱一家的被驅逐的不滿,都印刻在了蘇苗苗的眼里,她清楚眼前每個人的結局,可她卻并不想去參與改變什么的。 她不想做一只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熱帶雨林中,扇動翅膀的蝴蝶,因為她無法承擔因劇情改變所無法預知會發生什么的后果。 蘇苗苗一步步往后退著,想要離開這一出是非之地。 她覺得自己此刻最需要的是再一次回憶故事劇情,確定自己的存在。 之后她要做的,就是遠離這一家人,蟄伏起來,靜待兩年后的高考。 然后,徹底脫離劇情! 作者有話要說: 蘇苗苗:我是誰,我在哪兒,這是什么情況! (如果喜歡的話請大家收藏文章,收藏作者專欄,謝謝!如果可以的話,也想厚臉皮地求一下營養液,感謝喜歡啦?。?/br> 第16章 蘇苗苗跟王小麥說了一聲,就自己先回去了。 回到屋子里,蘇苗苗躺在床上開始放空。 《珍寶的幸福生活》這本書,她完整看過一遍,再加上是穿越前不到一周看的,所以大部分的劇情,她基本上都能回憶起來。 這本書通篇講的內容就是圍繞著女主角珍寶的能力,全程蘇爽,極品不用斗,全靠運氣buff,直接讓這些和珍寶有沖突,或者是和她家人有沖突的人自食惡果。中間穿插著女主撿來的各種稀罕物件,以及通過這些來獲得的更好的生活,也借此幫助了很多對她未來有利的貴人青睞。后面就是完全的感情線,男主霍城對珍寶的寵寵寵,兩個人一起攜手,成為了享譽華國的成功人士,也是為人稱贊的恩愛夫妻。 蘇苗苗看得時候有些當局者迷,如今穿越到書里,她反而有了幾分旁觀者清的冷靜。 她開始一點點回憶自己對于這本書的記憶,以及尋找書里自己的存在和書中邏輯、劇情上的bug。 想著想著,蘇苗苗還沒找到自己在書中是否存在,就先發現了文中的bug,和一些自己可以鉆的空子。 像是文中從始至終都沒有講過珍寶的母親是誰,只寫了林二柱是她親爹,身世問題算是存疑,當時評論區還有不少人以為女主的母親會是一個伏筆,但一直到結局也都沒有提到這個人的; 還有一個讓蘇苗苗覺得很不錯的問題就是,文中的所有劇情都是以女主為發展主線,這一點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