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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可以相見的,明明可以,為什么選擇等待,他能麻痹自己一時,可推翻輕而易舉。 戈歡低頭默默地聽著,隨后輕輕地道了句不知什么話。 聲音很小,語氣很細,聽得出他情緒低落,但似乎是刻意隱忍。 何亦歌也沒聽清,但戈歡沒反駁他,自己也無法繼續吼下去,也突然意識到不應該這樣,戈歡在那邊同樣不好受,不能逼他啊,才一年,僅僅一年而已。 情到深處難以自控,可就算再想不通,也不能沖戈歡發脾氣,說到底并不是他的錯。 他調整好自己的情緒,柔言道: “ 歡歡,你抬頭,” 聞言,戈歡猶猶豫豫,最終緩緩將頭揚起,一雙眸子霧氣迷蒙,眼角發紅。 何亦歌心疼得要命,恨不能抽自己幾耳光,剛剛怎么能說那些話。 他喉間發緊,即使心里不情愿這么說,但嘴上還是裝作十分誠懇: “ 我…等你,不管五年,還是十年,二十年,我等得起,只要是你,這種日子也沒什么不好,至少還可以每天看見你,歡歡,剛剛是我混蛋,歡歡,我,我怎么會不知道你其實比我更難受……” “何亦歌,你他媽就等到死吧!” 戈歡越想越生氣,狠狠按掉視頻通話,倒躺在身后寬大的榻榻米上,松了一大口氣。 他可以忍受何亦歌失控大聲對自己說話,沒關系,因為說明對方是真的很想自己,想到丟掉他一慣的理智,風度。 但無法忍受他質疑自己對他的感情。 想想,隨后按了關機鍵。 王叔敲敲門,示意自己就要進來了。 “小少爺,到點了,該出發了?!?/br> 戈歡拿起茶幾上的書,轉身走向門口。 作者有話要說: 1.引用東野圭吾《時生》。 第79章 相聚 燈開了一夜, 人在沙發上杵了一夜,電話打到自動關機,對方也沒接通。 有史以來首次出現這樣情況, 兩個人突然斷了聯系。 窗外天已泛起肚白,太陽未露頭, 藏在層層疊疊的朝霞之中。 如果不是沙發上的人 突然眨了一下眼,指定以為躺了一具尸體。 眼睛睜到干涸也不愿閉上, 手腳已感受不到冷熱。 戈歡為什么會說出這種話來, 他去國外后,好像一切都開始變了,越來越不像以前了。 思考一夜,他突然有點眉目了。 因為戈歡身份,他的家世不允許有同性戀的存在。 不然偌大的家產誰來繼承?他爸媽只有戈歡一根獨苗。 怎么會同意他們二人長久在一起。 難怪戈歡一直遮遮掩掩從不提回國的事, 只會說些不痛不癢的話題,就好像兩個朋友一樣每天討論生活瑣碎,有說有笑卻閉口不談情與愛。 那是他在慢慢習慣正常人生活, 他在遠離兩個男人的畸戀。 早該想明白的,早該啊, 就不會蠢到說要去找他,找他也是徒勞, 他們倆不可能,中間橫亙出一條巨壑,就算他何亦歌用盡這輩子,也無能無力, 鑿不穿的,唯遙遙相望而不得。 戈歡比他先意識到,只是沒明確告訴自己, 多多少少暗示了。 以前恩愛片段似鏡花水月,在他腦海里不斷播放。 兩個人在一起經歷了那么多,從水深火熱的大學生活到光怪陸離的穿書世界,再到如今相濡以沫的美好時光。 生與死皆不入二人眼里,卻被這世俗沖散了。 他無法怨恨戈歡,這愛深入骨髓,根本恨不起來。 他相信戈歡也是經歷了一番掙扎,無可奈何才選擇這種結果。 只是遺憾。 很遺憾這段感情沒有堅持走到最后,很遺憾兩個人連反抗的過程都沒有就被扼殺了。 很遺憾… 他也深知自己以后無法再這樣將一顆心全系另一人身上了,心一旦全盤交出,便如覆水難收,更重要的是沒有人能像戈歡那樣了,因為這世上只有一個戈歡。 反面,正面都將他吃得死死的。 從水火不容的死對頭,到無法分割的愛人。 沒有人了。 太愛了太愛了,無法形容,如果不愛了,大概就是他死了,戈歡死了。 他能等的,不管有沒有結果。 不管什么時候戈歡回來,他都會毫不猶豫的上前擁抱住,道一句,歡迎回家,歡歡。 何亦歌從沙發上起身,步伐不穩,精神有點恍惚,但他清楚自己要往哪里去,要干什么。 他不是小孩子,也不是癡男怨女,他要好好活著,等某一天戈歡乘風破浪而歸 而不是讓戈歡看到的是一副邋里邋遢失意樣子,那可真不值得什么喜歡。 也不像他何亦歌一貫作風。 他現在首先得吃早餐,然后去公司。 因為戈歡說給自己寄了東西,今天應該會到,由于自己大多是在公司,快遞地址填的是公司。 快遞公司一般八點半上班,所以他要快點。 在冰箱里隨便拿了點面包和牛奶就出發了,手機沒電,他便沒帶,反正快遞公司一般是打秘書的電話。 而且他不想拿,聯系不到自己想要的人,這手機也便是個無用的廢物罷了。 回到公司,這些員工倒是會看臉色,一瞅何亦歌整個人不太好,都沉默不語,假裝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