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頁
書迷正在閱讀:我的時空旅舍、我的貓在星際做主播、反派師祖不信我愛他、帶著二哈去流浪[末世]、禍國妖姬是個攻、捉妖搭檔是狐妖、穿書之欲欲仙途(NP)、淪妓、請你看著我(兄妹骨科)、可不可以在一起gl(重生)
最后,我們推翻了注定繼承大統的太子,將我們的主子扶上金光閃閃的皇位,一同建立了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國家。 這一路走來,即使在最糟糕的時候,我也為能夠與主子相遇而感到榮幸。我李念恩如果沒有遇見主子,永遠都是烏巢的那個目光短淺的賤民,賣身為奴后最好的下場不過是混成一個管事,成為貴族腳下一條忠心耿耿的老狗。 是主子給了我一個機會,帶來見識了另一個世界,他讓我見到了貴族們紙醉金迷的生活,也與我一同走過了漫天飛沙的鐵血戰場?;囊芭c平原,險地與峽谷,血海與刀山,我們領略了無數的風景,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枉此生。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讓我知道了這世上,依靠個人的努力,真的能夠擁有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 而他也給了我這個機會。 沒有符錦,就沒有李念恩。 遇見主子,是我此生最大的機遇。 但與主子真正相遇之前,我對主子沒有什么好感。 在到主子身邊之前,我身邊所有關于主子的消息都是負面的,大家都說他是一個兇殘暴戾、任性使氣的小閻王爺,他有三對眼睛八只手,青面獠牙喜食人rou,寧愿得罪小鬼也不要得罪這位爺。 季清霜用我跟主子換了他身邊的貌美小廝,強把我塞進裕王府以后,由于傳言,我其實是不大敢接觸主子的。 在我認定他是唯一的主子之前,我一直在暗中悄悄地觀察著主子。 主子是一個很奇怪的人,他跟其他的貴族都不一樣,哪怕受過良好且嚴苛的教育,依舊跟大部分貴族格格不入。 主子時不時會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舉止,他會穿著下人的衣服與一眾公子小姐一起踏青,會在宴會上突然搶過樂師的樂器,跟那群低賤的樂師一起奏樂,各種儀式與典禮也經常缺席,氣得老皇帝吹胡子瞪眼。 在眾人眼中,主子的行為是不合規的,是沒有貴族氣質的,是瘋子般的舉止。但我感覺,我能夠理解他,甚至欣賞他的行為。 因為我跟他是一樣的,我們都是注重實用大于形式的人,也不會被他人的目光和言語而改變自己。 在季府的時候,我與學著老爺們奢靡做派的下人不同,我是一個吝嗇、小氣、不近人情的存在,白天能干完活不會拖到晚上點蠟燭,破衣服能從絕不會隨大流購置新衣服。我是氏族仆從中的異類,在那些故作矜貴的下人眼中,我從來都是不合群的鄉巴佬。 主子的很多行為也可以以此解釋。踏青是需要走路爬山的,貴族的禮服除了看著華麗以外沒有任何用處,又悶又熱又不好行動,百姓的衣服雖然粗俗,但確實是最適合長途跋涉、勞動工作的衣服。工具最重要的方便好用,一個注重實用性的人,會把自己也當成一個工具,工具沒有什么合大流之說,也沒有什么高貴低賤之分,在最合適的場所,打扮成最合適的模樣,做出最合適的舉動,如此的便夠了。 我們的這種觀念與這個被世家門閥支配的朝代是不相融的,世家子弟為了證明自己的高貴性,需要用一套虛無縹緲的形式把自己和下等人區隔開來,這套形式或者說貴族的禮儀是虛無縹緲的,是不講實用性的。 有這種本質的區別在,就算主子有一副貴族的樣貌,有著貴族的愛好和脾氣,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禮樂射御駕輕就熟,他依舊無法真正地融入“皇親貴胄”。 他與我是一樣的,我們無法理解氏族對虛名的熱衷,不能領悟一副空蕩蕩的華貴皮囊有什么可留戀的。我們只能理解舌頭上嘗得到的,耳朵聽得見的,手能觸碰得了的,以及能夠給我們了帶來真正利益的權勢。 對于我們這種人來說,人人看重的血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滑稽可笑的東西。人的價值由他的能力決定,哪怕是豪門之子,重臣之后,如果庸庸無為、難成大器,那也是個廢物,和別的廢物,沒有任何的區別。 我一直偷偷的觀察著這個少年,在這個頑劣怪異的少年身上,我看見了季清霜口中的希望,一個我這種小人物也能命運的希望—— 不以血統論英雄,僅以能力定成敗。 166、 我與主子結緣,是他把我打了一頓,還把我給打傷了。事后,主子對我說他就是這樣的,未來也不會有什么改變,他問我要不要解了賣身契,放我走離開裕王府。 我拒絕了他。 我已經把他當成了我的主子,我相信,在他的手下,只要我做的夠好,他會給我一個“人”應該獲得的機會。 我想要緊緊抓住了這個機會。 最初跟在主子身邊的時候,主子喜歡打我。 他手黑的程度跟鐵匠不相上下,但我并不討厭主子。我對鐵匠的厭惡源于他對我人格的蔑視,鐵匠只把我看做物品而不是人類。主子雖然打我,但他是真的把我當成一個人來看待,他對我的慘叫和哀嚎有著孩童般的好奇,這種好奇是殘忍的,但這種好奇同樣是純潔至極的。主子對我的傷害不摻雜任何的惡念,他對人,尤其是與他不同的人很好奇,他只是想要在我身上看到一個人受到傷害以后的種種反應。 他喜歡我,所以他傷害我;他稀罕我,所以他欺負我。在裕王府中,除了我這種早已習慣疼痛的人,幾乎沒有人能夠承受主子這種變扭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