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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里,那年輕男子也只是惋惜地搖了搖頭,在那女子手腕上扎了幾針,又讓人吞了顆小藥丸,等待那顆象征著女子貞潔的紅豆消失,才起了身,從屏風后頭退了出去。 太子的要求自然不只是讓守宮砂被遮掩這么簡單,他喂得這顆藥并不只是針對守宮砂研制的,而是能夠讓身體呈現出女子破身的形態,就算是這藥效解了,那顆消失的守宮砂也不會自己回來。 能夠嫁給太子的女人自然不可能再另尋良緣,為了杜絕所有的后患,在這男子看來,太子雖然做的確實狠心,卻也無可厚非。 太過心慈手軟的人可做不成什么好皇帝,而在這位好太子眼里,也沒有男人和女人之分,只有可以利用和不能利用的分別,他剛好屬于前者,所以還能在得知了如此多的秘密之后活下來。 走在長長的密道里,那年輕男子腦海里突然浮現出另一張年輕的面孔。那位資質平庸愛好花草的安親王和太子一樣無所出,做兄長的妻妾都全了,為人弟的卻連個房里人也沒有。以那對最尊貴的夫妻的性子,長子沒有所出,幼子膝下絕不會有兒女承歡。 照現在的情況下去,沒有個三年五載的太子府里絕不會有新生兒的誕生。只是可惜了那位安親王和這東宮的眾多美人,這般嘆息著,漆黑的路也走到了盡頭,某無良藥師毫不費力地推開頭頂上的石蓋,拍了拍身上的灰塵,然后從京城郊區某傳說鬧鬼的莊子里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 美人和安親王雖然看起來可憐,他也沒那么多憐憫心去分給他們,他本就不是什么心地良善的存在,哪怕是太子要把這個江山給折騰沒那也和他無關,只要他的命還在,沒什么東西是不可以放棄的。 安王府和太子東宮隔得并不算遠,因為皇宮需要絕對的安全和清靜,安王府離繁華熱鬧的街市還是很有一段距離。 當某人從莊子里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三更,街道上靜悄悄的,更夫剛剛歇了,鮮少能夠看到行走的路人。 有的也大多數是往家里方向趕,何藥眠騎著太子殿下為他備好的小毛驢慢悠悠的在官道上走,手里還提著一盞荷花燈,照著毛驢前進的路,那詭異的樣子,叫人瞧見了還真以為老宅子里鬧鬼。 等近了安王府,便看到有人從王府里頭出來,微抬著頭和停在王府外頭的馬車里的人低聲交談。男人立刻把手里的荷花燈給熄了,胯`下的小毛驢也被強制停了蹄子,瞪著一雙大眼和在它身上的人一起望著安王府那兩個大燈籠。 何藥眠瞧的自然不是那燈,而是三更半夜還出來“面情郎” 的女人。 天空是墨暈開來的顏色,銀色的月光灑落下來,并不甚明亮,一旦距離遠了便朦朦朧朧的教人瞧著不太真切。 故而何藥眠之前點著燈,就怕自己笨笨傻傻的坐騎給走錯路,一頭栽進溝里拔不出來。 不過作為一個醫毒雙絕風流債一身的男人,具備一雙慧眼是行走江湖必要的條件。在這樣朦朧的月光下,何藥眠并不大費勁就瞧清了那個梳著少婦發型私會情郎的女子的臉。對方的妝容很是素雅,但細看還是能夠在眼角看到淺淺的紋路,那張可以襯得上是俏麗的臉蛋上并沒有什么表情,看起來就像太子書房里那本畫冊上的一樣嚴肅。 而坐在馬車里伸出手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太子太傅夏銘安。 何藥眠饒有興味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原本沾著大胡子,此刻卻是滑溜溜的一片。 他想起無意間窺視過的太子私藏的畫冊,面前的這個女人就被放在第一頁,如果有可能,他一輩子都不想要讓自己的畫像出現在那本珍貴的畫冊里頭。因為里面記錄著的,都是那位太子殿下最想要殺死的人。 ☆、十二章 禮部溫尚書家的公子昨夜在青樓買醉,一擲千金,不但沒能夠抱得美人歸,最后被溫家的家丁拎著回了溫府。據說啊,那天晚上溫亦韶跟個小雞崽似的被人拎在半空中,美人的滋味沒嘗到不說,還出盡了洋相。 這個人們話后閑聊的笑談傳進慕白的耳朵里時,他剛好收筆完成了“靜”字的最后一筆。他一抬手,剛剛還幸災樂禍的書童便忙幫他壓著宣紙的一角,看著那只修長如玉的手在這幅字的右下角戳了個小紅章。小小的圓圈里頭是小篆,圓轉勻稱的四個小字——慶安居士。 昨天他睡得實在有些晚,今天起來的時候還有些頭疼,但是想著允諾給他人的那副字,還是睡到了正午,便起來寫字。 紙簍里都丟了十幾個紙團,剛才書童跑過來的時候差點害得他毀了這副字,不過幸好他手紋,終于把這副能拿出手的字完成了。 “不過就算買醉不成,這有什么值得好取笑的,你再取笑,人家也是京城四公子之一,還不如跟著錦繡多識幾個字,省的我帶你出去都嫌丟人?!?/br> 慕白說的這個是他三年前招進府的書童,對方是他剛建府時蘇嬤嬤從信得過的人牙子手里買下來的,今年剛滿十二歲,只有個乳名,喚作吉祥。 慕白把這個孩子招進來,半是當玩物半是當孩子養的,也沒讓他學太多的規矩,平常對人也放縱幾分。 吉祥平日里就喜歡待在茶樓酒肆去聽那些八卦閑話,這京都有什么趣聞丑事他幾乎都是第一個知道。等到回了府,他就興沖沖地跑回去當作笑話一樣地講給自己溫柔又高貴的主子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