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頁
書迷正在閱讀:帳中一捻嬌春、那個起點文男主不開后宮、傲嬌神醫福公主、反派女配逆襲系統[穿書]、恃寵而嬌[快穿]、我們不是分手了嗎、穿成暴君便宜爹后我懷了他的崽、許愿曲、打真軍、穿成炮灰白蓮花后我成了萬人迷
“超級好吃!廚藝那么好,哥哥得練了好幾年吧?!?/br> “五十幾年罷了,剛回到妖界的時候,住的房子小,家里還沒幾個人,我常自己做飯吃,也是仿的你的手藝?!?/br> 高冷大哥變成資深廚娘。 感覺很微妙。 三春吃了小半鍋,直到撐的肚子圓滾滾的,直道已經吃不下了,季青臨才大發慈悲,盛了一碗給任焰。 長生草的修復能力本就很強,睡了一會又吃了東西補力氣,沒多久也就好的差不多了,吃過飯后,外頭剛剛正午偏西一些,曦光正暖。 種藥材開藥店的想法還很堅定,任焰空間里存著橫跨五界的各種草藥種子,外頭的東坡西坡上還是原始的生態,沒有開荒出耕地來,那么大一片地方,他們三個人短時間是弄不完的。 不想到大哥平時忙于政務,總不能每天都拉著他一起下地玩泥巴,三春決定去請一些長工過來,一來可以幫她開地種地,二來也可以照料藥材。 種藥可是個精細活兒,開溝、播種、澆水施肥、收獲、曬干整理,每一樣都需要人力。三春對季青臨說了自己的想法,季青臨無條件贊同,烘干了外衣,就要陪她下山去招人手。 “我也要去!”任焰高高的舉起了手。 季青臨拒絕道:“你留在這兒看家吧。記得收拾碗筷,別忘了把種子準備好?!?/br> “哦……”任焰不情不愿,又迫于師伯的yin威不能反抗,只能從命。 上下山的路上鋪了石板臺階,與草地相接的地方還冒出了青苔。鞋底踏在石板上“噠噠噠”,激起路邊的小蟲,別有一番趣味。 雖然跟著大哥飛來飛去也很瀟灑,但是三春更喜歡這種樸素的方式,這是她想要生活的地方,或許長久的余生就要在這里度過,多走走看看也能盡快熟悉此地的環境,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會飛。 并肩同行的大哥長得太高,三春感覺身邊站了一堵墻,能擋風能遮雨,還堵住了一半的視線。 妖界的街市到中午才熱鬧一些,三春看著與是并無二致的街景,心中微恙,迎面走來一個男子,長得一副清秀皮囊,三春卻忍不住多看幾眼,仿佛他身上有什么獨特的魅力似的。 眼睛跟著人家轉了一圈,然后腦袋也跟著轉,就要停下腳步的時候,視線被一只大手遮住,這才緩過神來。 “那是一只狐貍精,小心被勾跑了?!奔厩嗯R摸摸她的發頂,語氣中帶著暖意。 怪不得眼睛總想貼在他身上,原來是只狐貍,原身一定很可愛吧,毛絨絨的大尾巴……嗯……我在想什么!三春晃晃腦袋,把這些古怪的想法晃出去,她可是不近男色的草啊,怎么能被一只公狐貍俘獲呢。 說起男女的情感問題,三春好奇道:“大哥在妖界這么多年,就沒有遇到過心儀的女子?” “大事未成,哪有心思顧及兒女私情?!?/br> “大事?哦……”三春反應過來,大哥可是要做妖皇的人。雖然明白他的決心,但不免覺得可惜,而是大哥能夠娶妻生子的話,她不就可以看到從蛋蛋里孵出來的侄子侄女了嗎,一定跟大哥小時候一樣可愛又聰慧。 想到這里,三春有些心疼大哥,前世即便他已經成為了妖皇,依舊是一個人,不然也不會與她這一棵草結拜?,F在也還是這樣,想要走到高位,他犧牲了很多。 成為王者,總是要忍受孤獨。 好在這一世,他們的相識提早了一千年。她在外頭晃悠了一百多年,回到妖界,只想安全度過余生,住在大哥家的旁邊,偶爾做飯給大哥吃,也可以吃到大哥煮的飯。 街市上魚龍混雜,明處是繁華貿易,暗處卻藏著不少妖怪趁機作亂。季青臨的手臂始終虛護在三春的背后,打消暗處的威脅。 突然,三春轉頭看看他,又四下尋找,抓住了護在她后頭的手,兩只纖細的胳膊挽上來,有幾分蛇的意味,喜歡纏人。 被這突然的撒嬌驚喜道,季青臨輕聲道:“怎么了?” “沒怎么,就是想跟大哥親近一點?!比鹤约阂灿X得矯情,但架不住心意滿滿,矯情一次也沒什么不好的。 季青臨猶豫片刻,欲言又止。 兩人繼續往前走,走過一段小巷后,季青臨終于做好心理建設,放緩腳步,開口道。 “小妹,我有一個不情之請?!?/br> 三春抬頭看他,眼神中帶著疑惑,咧開嘴角笑著,“大哥有什么事能求我呀?” “就是……”季青臨沉聲道,“日后能不能叫“哥哥”?!?/br> 雖然兩個稱呼是一個意思,但“大哥”顯然多了一份豪氣,就像是互不相識的兩位好漢把酒言歡后結拜為兄弟。季青臨并不記得他和三春有結拜過,認知上也更多的是覺得兩人就是親兄妹,畢竟是一出殼就見到的人,自然會有這種感覺。 原來大哥也會糾結這些小事啊,三春的心里有些小得意,畢竟自己也沒注意過這些稱呼上的小細節,被大哥提出來,竟有種被時刻在意的感覺。 “哥哥?” “哎?!?/br> 兄妹兩人挽著手往前走,身后卻多了幾只小尾巴,三兩個小地痞流氓而不舍得跟了兩條街,依舊沒抓到出手的時機。 幾人竊竊私語,“寶兒哥,咱們啥時候出手啊,這都跟了幾條街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