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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 …… “先生,這是最后一個?!碧靥m西在余浮耳邊小聲說。 余浮頷首,向面前那看起來略有些落魄的年輕人揚了揚下頜,“開始吧?!?/br> 琴聲出乎意料的動人,凄婉中帶著不羈的灑脫,余浮不自覺地坐直了身體,到最后竟隱隱被代入了曲中,仿佛看到一個家園淪陷后,浪跡天涯四海為家的詩人,被他都悲傷與不屈感染,無法抑制地動容,直到琴聲結束了還久久不能釋懷。 這就是音樂的魅力。 余浮微不可查地向特蘭西頷首,正當特蘭西要宣布最終結果時,一個仆人來報:“老爺,琴行那邊把琴送過來了,要現在選嗎?” “讓他們進來?!?/br> “是?!?/br> 琴行的人動作利索,不多時余浮面前擺滿了各色各樣的小提琴,負責人熱情地一一介紹制作工藝與材料。 “這把琴頭琴頸用的是楓木……還有這把面板用的是魚鱗云杉……或者還有這把玫瑰木,看這花紋……” 余浮聽了一早上琴,此刻腦中悶痛,太陽xue突突地跳,商人的喋喋不休自動被過濾掉,只能看見一張不停開闔的嘴。 他給特蘭西打了個眼色,特蘭西立刻會意,禮貌地抬手請琴行負責人到一邊談,讓那位剛定下的小提琴教師帶著莉莉絲選琴,順便讓師生二人先熟悉下彼此。 一切都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很快到了約定打獵那天。 獵場選在威特蘭斯城郊,那里有一片楓葉林,此時天氣剛入秋,楓葉還沒有紅透,遠遠地只能看見青黃相接的起伏山巒。 西蒙邀請的基本都是各大貴族世家的子弟,含著金湯匙出生,從小就受盡家族庇護與寵愛,年輕的臉上滿是驕矜與自信。 西蒙騎著馬走在余浮身邊,怕他不適應,熱心地為他介紹。 “你看那邊,就是身周圍著好幾個壯漢的那個,他叫尼克·威爾遜,旁邊是他的專屬擁扈,一會兒要是遇見他就繞遠點,那家伙是個瘋子,經常仗著自己人多搶獵物,搶急眼了連人都敢射?!?/br> “還有那個,對,就是他,別看他瘦不拉幾個子矮,槍法卻是一流……” 余浮聽著他balabala,臉上是萬年不變的招牌式微笑。 忽然有個大嗓門在他們身后響起,“西蒙!” 西蒙立馬循聲回頭,“是你??!下月不是要結婚嗎,我還以為你小子不來了呢?” “嘿,當然要來!除非我像哈里斯一樣,被人砍掉兩根手指……” “哈哈哈哈!”西蒙哈哈大笑,旋即惡意地重重拍那人肩膀,湊近小聲說:“亨利,雖然不想嚇你,但我還是要說,砍掉哈里斯兩根手指的人現正在你后面?!?/br> 亨利頭皮一炸,條件反射回頭,正看到奧斯頓面色不善地盯了自己一眼,整個人頓時被嚇得安靜如雞,恨不得把頭埋到馬肚子下。 這段時間城里傳的沸沸揚揚,奧斯頓闖入舞會把哈里斯帶走,拖到戰死的士兵墓前命他懺悔恕罪,可哈里斯非但不覺慚愧還出言不遜,奧斯頓怒極之下,當著眾屬下的面,活生生砍掉了他兩個小指。 這件事情一出,立馬引起了兩個家族的矛盾,這兩個家族地位相當,隨手就能掀起一場腥風血雨,可又互相掣肘,誰也奈何不了彼此,故而事情鬧到最后只能各退一步,哈里斯放棄對奧斯頓的指控,而奧斯頓被勒令禁足在家一月。 余浮也沒想到奧斯頓那家伙竟然也會來,新奇地看向西蒙。 西蒙向來很會看人眼色,手捂在嘴邊對他說:“奧斯頓這人吧,從小家族就寄予厚望,再加上他們家也就他姐弟倆有出息,他就算不遵守家規,族里的人也不敢說什么——不像我,老頭子常年在外出海都還被他派手下盯得死死的,連點水花兒都不敢翻……” 余浮對奧斯頓的家庭成員大致有些了解,他同父異母的兄長里昂是前一任公爵夫人所生,王后凱瑟琳是他同父同母的親jiejie,母親原是鄰國的一名貴女,生下他后就難產去世,但老公爵也沒有再娶,其他的就是些七大姑八大姨,貴族世家的成員組成向來復雜,可能連他們自己都認不清楚。 西蒙想了想,猶豫著補充道:“等會兒你最好也離他遠一點,奧斯頓是個打獵狂魔,瘋起來簡直不要命,有一次單槍匹馬追一頭灰狼,不吃不喝追了三天三夜,最后子彈打光了,硬生生用拳頭把狼打死,拖著狼皮回來的時候一身傷,還沒進城就力竭地從馬背上摔了下來……” 余?。骸啊笔莻€狼滅。 然而西蒙剛說完,就看到身邊的人調轉馬頭,向著奧斯頓那家伙去了,一點都沒帶猶豫。 西蒙:“…………” 奧斯頓走在隊伍的最后面,小心地擦拭他心愛的獵.槍,余光發現旁邊多了個人,抬頭看去,一雙琥珀色眸子正似笑非笑地看著自己。 作者有話要說: 本來想寫個金發碧眼的帥哥,但是忽然意識到,如果頭發是金色,那么根據基因決定性狀,眉毛睫毛也會是金色,全身的…毛發都是金色,由此我就會擁有一個出場自帶圣光金光閃閃的男主?畫面莫名辣眼嘎嘎嘎…… 第59章 The Blood(6) 依著傳統,在打獵開始前, 會有經驗豐富的獵人帶著獵狗先進入獵場, 將隱藏起來的獵物驅趕出來以便于公子哥們狩獵, 如果遇到攻擊力強的猛獸,他們甚至會先動手打傷,雖然追捕受傷的獵物會被看為是不光彩的事,但畢竟外面的這些都是嬌生慣養的富家子,打獵也只是為了讓他們彰顯自己的“實力”, 若是讓他們出了事,保不準大伙都得跟著陪葬。